第十四辑 市地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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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级〗〖物资〗〖供应〗
    〖机构〗〖专业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市地级供应经营机构,是在省级物资供应经营机构建立之后,逐步开始建立的。
1962年5月,中共中央批转国家经委党组两个报告,要求建立起从中央一级到市地专
县垂直物资管理机构和经营网。1962年8月8日,省编制委员会通知确定,省各级物资
部门的人员,在已有的基础上增加到2000人,其中济南市375人,青岛市435人,淄博
市180人,枣庄市25人,昌潍专区170人,烟台、济宁专区各145人,德州专区60人,
临沂、泰安专区各50人,菏泽、聊城、惠民专区各40人。省编委的通知还明确规定,
上述名额主要用于建立物资经营机构。自此,市地物资供应经营机构逐步开始建立起
来。1980年,全省市地物资企业共有99家,职工13624人,1990年底企业增加到243家
,职工增加到25765。
  1990年底,山东省16个市地物资部门普遍设立的供应经营机构有金属材料公司、
机电设备公司、木材公司、燃料公司、化工轻工公司、建材公司等。设立的其他单位
包括物资贸易中心、再生利用(回收)公司、物资(生资)服务公司、基建物资配套承包
供应公司、协作开发公司、储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