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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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化工轻工公司〗〖物资〗〖供应〗〖机构〗〖专业公司〗
  1962年11月1日省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省属化工轻工公司,公司编制30人。省
物资厅在原轻化燃料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省公司,并于1962年1
2月5日启用印章对外办公。办公地址在济南市纬六路130号。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
省公司人员、资金、物资等,均由省物资厅管理,在业务上同时接受中国化工轻工公
司领导。
  1963年2月11日,省物资厅、省重工业厅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将省重工业厅化工
供销业务及工作人员43名,全部移交给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省公司。省编制委员会
于1963年3月22日批准了业务、人员移交协议。
  1964年7月3日,省物资厅批准,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省公司内部机构设办公室
、人事科、计划科、业务科、三类物资科、财会科。直属市专公司有济南市公司、青
岛市公司、淄博市公司。
  根据物资管理部通知要求,山东等9省市化工轻工公司,自1965年1月1日起,划
归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垂直管理。1965年底,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省公司共有职工6
2人,设置科室与1964年底相同。垂直管理的市专化工轻工公司共有10个,1966年底
增加到12个(按当时的行政区划13个市专,仅惠民地区未实行垂直管理)。1968年后,
所属的市地化工轻工公司逐步下放给市地物资局,至1969年,全部下放给市地物资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机构受到严重干扰。1969年10月,中国化工轻工公司
撤销,原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省公司划归省物资厅领导,改称省化工轻工公司。
  1970年8月13日,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印发了《关于物资体制改革问题的通
知》。根据通知要求,山东省化工轻工公司和所属的济字101信箱(火工产品仓库,驻
地山东省滕县)即移交给了山东省化学石油工业局,公司改名为山东省化学石油工业
局供销公司。
  1987年2月2日,省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山东省化工厅(原山东省化学石
油工业局)所属的山东省化工供销公司划归省物资局管理,人员、编制、办公设施和
业务等,原则上全部移交。省编制委员会也以鲁编字(1987)147号文件,批准省物资
局恢复建立山东省化工轻工公司。经过协商,从山东省化工厅调8人到山东省物资局
工作,山东省物资局组建了山东省化工轻工公司,并于1987年9月5日开始对外办公。
山东省化工轻工公司为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企业。
  1990年底,省化工轻工公司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审计科、财务科、化工科、橡
胶科、民爆器材科、市场科、进出口科。职工人数3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人,
具有中级职称的10人。公司办公地址在济南市经五路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