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山东省汽车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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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汽车销售公司〗〖供应〗〖机构〗〖物资〗〖专业公司〗〖范围〗〖经营〗
  1988年6月11日,省经委批复,同意省物资局成立山东省汽车联合贸易公司,公
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员从省机电设备公司编制中调剂
解决。根据省经委批复,省物资局确定由省机电设备公司组建省汽车联合贸易公司,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对内向省机电设备公司统一报账。省汽车联合贸易公司经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时,核批为山东省汽车销售公司,于1989年1月对外办公。
  1989年底,省汽车销售公司内部机构设有经营管理科、财务科、汽车一科、汽车
二科、汽车三科、汽车四科、汽车五科、汽车配件科8个业务科室。
  1990年4月,中共山东省物资局党组决定,省汽车销售公司自1990年1月起,实行
完全独立管理,并自省机电设备公司中分出,成为省物资局的直属单位。
  1990年底,省汽车销售公司内部机构设有经理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审计科
、行政科、纪检室、汽车一科、汽车二科、汽车三科、汽车四科、汽车配件科。共有
职工4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7人。办公地址在济南市经五路
251号。
  省汽车销售公司成立时,主要任务是:完善汽车经营体系,促进合理流通;扩大
横向联合,开辟计划外汽车及配件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要;接受省物资局的
委托,组织好指令性汽车分配计划的经营供应工作。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产、进口各
类汽车及国产、进口汽车配件,兼营信息咨询。1990年底经核定,省汽车销售公司的
经营范围为,主营汽车及专用车、小轿车、汽车总成、底盘和零部件;兼营摩托车、
摩托车零部件,以及经营范围的信息服务。
  1989年省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收入22560万元,利润总额330万元,上交利税388.9
7万元。1990年销售收入28469万元,利润总额598.6万元,上交利税681.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