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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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企业〗〖行业〗〖规范〗〖不正之风〗〖纠正〗
  省物资系统各专业公司的行业规范,有全省统一的,有地市统一制订的,《山东
省物资系统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由省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经全省物资财务会议讨
论通过,省物资局1984年6月5日颁布执行。有各公司结合实际自行制订的,还有经过
全省行业会议讨论通过的。如《山东省各级生产(物资)服务公司业务管理细则》是1
983年10月全省服务公司经理会议讨论通过,省物资局公布实施。细则分8章29条,是
山东省各级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统一遵循的章程。《山东省木材公司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经过1987年山东省市地木材公司经理会议讨论通过,于1987年10月20日由省木材公
司公布实施。
  1988年11月15日,省物资局转发了《物资部关于保持职工廉洁的规定》。
  1990年10月18日,省物资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对进
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部署,制订了《山东省物资局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
正之风实施意见》,并成立了省物资局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组
长:刘景铎,副组长:李运显、傅良智、邓树元。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集资
)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突破口。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工
作组,分赴各市地县,与地方党政部门和重点用户联系,征求意见,交流情况,指导
全省物资行业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