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技术职称确定和考核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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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干部〗〖物资〗〖评定〗〖管理〗〖晋升〗
  1980年以前,全省物资系统没有专门的职称系列,也没有开展过专业技术职称评
定。1981年3月18日省物资局和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向全省各地(市)物资局、科委
及省物资局各直属单位转发了国家物资总局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1980年12月1日颁发
的《关于在物资部门确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通知》和《物资管理干部考核晋升的业务
标准》两个文件,并规定省物资局各直属单位的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的确定和晋升
由省物资局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考核评定;各地(市)物资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确
定和晋升按科技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市)相应的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考核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确定和晋升科技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意见》精神,1982年9月
10日,省物资局以(82)鲁物政字第201号文件向局属各公司、物资学校颁发了《关于
在省直物资系统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意见》。经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至1984年
,局直属单位有职称者116人,其中工程师(会计师)18人,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助
理统计)42人,技术员(会计员、统计员、医师等)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