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三○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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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储运〗〖仓库〗〖企业〗〖山东省三○一处〗
  山东省三○一处 山东省三○一处,是根据省物资厅1965年8月20日《关于下达1965
年基本建设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和1965年8月26日《关于在泰安专区新汶县东都新
建备战中转仓库的通知》要求,并经省人民委员会后方办公室、省计委同意,在新汶
县(现称新泰市)东都张庄炼焦厂旧址兴建的中转仓库,原称东都仓库。该库地处沂蒙
山区北部,位于新泰市东都镇。
  1966年3月16日破土动工修建,由泰安专区物资公司承建,泰安专区八○二建筑工
程处驻新汶第八施工队负责修建。1968年1月,一期工程结束交付使用,该仓库隶属
于泰安专区物资局。
  1970年1月23日,省计委正式批复,由泰安专区物资局移交省计委,3月正式组建
山东省三○一处。
  1971年,省革委生产指挥部(71)革生字第23号通知,将山东省物资储运公司三○
一处改称为“山东省三○一处革命委员会”,1973年省革委物资局恢复成立后,隶属
于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1979年4月,改由山东省物资储运公司直接领导。1985
年省物资储运公司撤销后,划归山东省燃料公司。
  1990年底,山东省三○一处内部机构设有:政工科、财务科、行政科、储运科、
煤管科、供应科、配件站等。仓库总占地面积为12965平方米,库房6785平方米,货
场82000平方米,铁路专用线总长521米,各种起重运输机械17台,年吞吐量达15万吨

  山东省三○一处建库初期,为省战备物资综合储备库,主要储备物资为橡胶、生
铁、铝锭、电解铜、轮胎及金属材料。1974年转为中转物资仓库,承担山东省物资局
的中转物资储运业务,主要是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山东省三○一处充分利用仓库、铁路专用线、货场和
起重机械的优势,面向社会,广开门路找货源,除生产资料外,还为济南烟酒站等单
位储存了食糖等生活资料。认真贯彻“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山东省三○一
处由单一的物资储运逐步向储运、经营发展,成立了物资供应站、回收站,还办起了
起重机械修理厂、养鸡厂。储运、回收、经营业务同时开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1978年,山东省三○一处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命名为“大庆式企
业”,国家物资总局授于“全国物资系统先进单位”称号,并多次被省物资局评为省
直物资系统先进单位和全省物资系统先进集体,1987年至198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新泰
市及泰安市市级文明单位,被新泰市授予“文明卫生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泰
安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山东省经委、济南市铁路局“专用线
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