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仓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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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储运〗〖投资〗〖仓库〗〖建设〗〖1955-1985〗
  1955年,省物资供应局建立初期,仓库建设投资主要来源于业务收入。
  1955年5月,省交通厅公路局在济南市经七路纬二路的库房一处,通过山东省房
产管理局转归山东省物资供应局使用。
  11月,经省计划委员会批准,购买济南市铁道南街陈连夫家仓库一处及附属东院
,作为仓库使用。该处总面积2.997亩。同时购买位于经七路纬二路150号(原大中营
造厂2.89亩)的新建翻砂厂,开始筹建省物资供应局办公楼。
  1956年2月,经省计委批复同意,省物资供应局开始新建仓库,所有基建费用,
由省局收入的手续费中解决。本年内还批准在新建仓库增建铁路专用线一条。经过积
极筹建,12月24日,八里桥仓库全部工程竣工,由省物资供应局进行了竣工验收,并
投入使用。1957年青岛市物资供应局成立之后,专区市物资局陆续建立。专区、市物
资部门的仓库建设也陆续开展。1958年11月,山东省物资供应局就仓库建设问题向省
计委报告: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关于物资供应局可在省内修建仓库若干处,以利
物资储备和及时供应精神,省物资供应局确定,全省新建仓库任务拟分别由各专区市
物资供应局负责进行。据此,济南计划投资77万元,青岛27万元,淄博39万元,济宁
14万元,分别用于仓库、宿舍、办公室建设。
  1959年2月,山东省计划委员会批复,专区和区辖市的物资部门需要建设仓库的
,可由各地根据财力、物力可能,自行筹建。
  1960年4月,省计委批准,省局征用土地200亩,建设仓库及办公室,面积为129
60平方米,投资为127.3万元。济南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征用槐荫区前魏梁庄土地200亩

  1960年6月,省物资供应局投资63万元,修建仓库9200平方米,包括昌潍9万元,
1200平方米,烟台21万元,3400平方米,菏泽4.6万元,8000平方米;淄博14万元,
2000平方米;聊城6.1万元,800平方米;临沂8万元,1000平方米。本年内,济南白
马山仓库、济南八里桥机电库开始兴建。
  196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经委物资局仓库管理局,同时也安排了各省、市、
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
  1962年省物资厅基本建设计划安排为125.36万元,包括济南办事处(八里桥、白
马山仓库)、济南木材加工厂、青岛办事处、青岛木材厂、淄博办事处、泰安、德州
专署物资局的仓库,专用线、设备和宿舍。重点安排了中转任务重,仓库吞吐量大的
济南、青岛、淄博3个供销办事处。
  到1962年底,济南、青岛、淄博、昌潍、临沂、菏泽、聊城、济宁8个专区和市
已建有仓库。惠民、泰安、德州、枣庄由于是新建单位尚无仓库。全省储运部门共有
运输设备22部,其中汽车16部,载重量61吨,吊车4部,起重量为20.5吨。
  1963年5月,山东省仓储公司制定了全省物资储运系统《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及
与各单位关系的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基本建设工作,主要是省仓储公司以省物
资厅的名义,负责管理全省物资系统的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和审批设计任务和技术设
计文件,下达基本建设投资指标,统一管理基本建设投资限额,办理拨款,监督检查
基本建设计划的执行,负责验收基本建设工程,汇总上报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和预决算
报告。
  1963年,全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235.14万元,实际完成基建投资153.27万元。
完成的主要工程是:库房8800平方米,料棚12281平方米,货场8.6万平方米,围墙6
390米,以及车库、排水沟、道路等。购置汽车12部,汽车吊4部,履带吊1台,油罐
、铲车各一辆。
  截止1963底,全省物资部门有库房28512平方米,料棚38677平方米,仓库铁路专
用线1.753公里,汽车33部,汽车吊5台,履带吊2台,铲车2台,油罐车1部。
  1964年,国家物资管理局分配给山东省基本建设投资341.34万元。这项投资是根
据国家计委1963年8月23日批准国家物资管理总局1964年基本建设投资的控制数,主
要安排设计任务已批准的项目,重点是机电、化工危险品仓库和贮罐的建设。山东省
仓储公司谷家庄仓库安排基建投资64万元,开始修建铁路专用线。
  1965年,国家物资部批准山东省基本建设总投资为355.42万元,共计60个基建项
目,其中基建投资211.73万元,设备维修58.5万元。除德州贮木场铁路专用线、三线
仓库、济南危险品仓库未能完成外,其余50多个基建项目基本完成并交付使用,全年
完成投资280.1万元,占总投资的78.72%。
  1965年底,全省物资储运系统总占地面积896836平方米,库房73221平方米,料
棚15635平方米。其中济南市仓储公司有库房20040平方米,料棚4774平方米。青岛市
仓储公司有库房14212平方米,料棚2000平方米,淄博市仓储公司有库房9250平方米
,料棚2000平方米。全省共有运输汽车36部。
  1967年,全省物资系统实际拥有仓库包括简易料棚共计13万平方米,按库存金属
材料、建材产品、化工原料及制品最少数量为12万吨,价值5755万元机电产品测算,
需要仓库16万平方米,尚缺3.7万平方米。另外,火工危险品仓库仅1965年建了500平
方米。储存条件仍不能满足物资进出库的需要。
  1973年省革委物资局成立之后,地市物资局和省直单位的财务统一由省局管理,
基建投资也实行统一管理。县级部门仍由地方管理。1973年至1975年底,全省物资储
运系统完成基本建设投资777万元,占总投资的57.8%,新增仓库面积68910平方米,
新增铲车43辆,建设铁路专用线2.168公里,增加各种起重设备25台。
  1976年全省物资储运基本建设投资额450.9万元,占全省物资系统投资的44.3%
,其中仓库5000平方米。新增铁路专用线1460米,简易棚1.43万平方米。
  1977年10月,山东省物资局开始筹建胶县仓库,以解决进口钢材储存以及东部地
区物资供应问题,仓库规模为年吞吐物资20万吨。总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征地2
50亩,投资340万元,预计三年完成。该仓库于1982年底移交给了胶县(后改为胶州市
)物资局。
  自1985年1月起,随着财政“分灶吃饭”,省物资局将市地物资局财务划归市地
财政管理。至此,全省各级物资部门的仓储设施建设均由当地管理,省局只作业务指
导。1982年至1990年山东省物资系统仓库基本情况见表5-2、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