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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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储运〗〖业务〗〖管理〗〖1963-1985〗〖仓库〗
  1963年12月12日,山东省仓储公司颁布“五好仓库”竞赛条件。包括五好仓库、
五好班组、五好仓库主任、五好保管员、五好提运员、五好工人、五好干部、五好车
队、五好车组、五好驾驶员等内容。决定自1964年起在全省物资储运系统开展竞赛活
动。为此,省仓储公司组成了“五好仓库竞赛活动评比委员会”。
  1964年,全省储运机构逐步健全,随着仓储公司的成立,业务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省仓储公司向全省储运部门提出“加强物资保管、在现有仓库管理的基础上,继续
巩固提高,加强责任制,及时做好验收入库和出库工作。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和物资盘
点制度,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安全,杜绝事故,为方便物资调拨供应,要积极主动同
各专业公司联系”。要求济南、青岛开展“一好(服务好),一简(简化手续),二快(
快收快发)。并修订调整收费标准,克服验收发运不及时和错发现象,相应建立仓储
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抓好仓库的基本建设。
  从1963年起,省物资厅用3年的时间,逐步对济南、青岛、淄博3市以及部分省直
专业公司的直属仓库实行了统一管理。
  在全省物资储运部门开展五好竞赛活动中,1964年,全省还维护保养机电产品2
0万件,橡胶产品2万件,金属建材8.9万吨,青岛市仓储公司经理、仓库主任实行每
月到专业公司征求意见。全省仓储部门提出“学大庆,超铁西,要与青岛比高低”的
竞赛口号。
  1965年1月,为贯彻执行物资管理部“关于储运公司经理下仓库办公”的指示,
决定省仓储公司留少量干部,成立联合办公室,由经理带领省公司业务、人事、保卫
、政工干部到八里桥仓库办公,帮助开展工作,彻底改变仓库面貌。为此,省物资厅
专门印发了(65)物储字第2号文件。各专区、市储运部门的干部,也实行了半日工作
,半日劳动制度。为加强物资的维护保养,省机电设备公司还建立了维修工厂。
  1965年,由于谷家庄仓库铁路专用线建成,原委托济南市仓储公司小额站业务,
已全部转谷家庄仓库办理。
  1970年,省储运公司撤销后,全省物资储运业务出现了多头管理的局面,留在省
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的仓库和木材转运站由省管理,市地物资部门的仓库由所
在市管理。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73年。
  1973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恢复成立,机关内临时组建了基建储运组,负
责仓库管理工作。
  1976年,省物资局设立储运处后,全省储运业务管理得到加强,这个时期省直仓
库的具体业务,仍由各专业公司领导,储运处主要负责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传达
上级有关储运工作的指示,有关业务文件的上报下达,编报年报,协助仓库组织货源
,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省直各仓库及市地物资储运部门进行保管技术革新等方面的
业务指导,进一步推动全省储运工作的开展。
  5月13日,全省物资系统储运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这是“文化大革命”后,全
省物资部门第一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物资储运工作。各市地物资局、省直各专业公司
分管储运工作的局长、经理、仓库主任、汽车队长9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省物
资储运工作提出了要求:
  1、加快物资周转,努力做到“多吞、多吐、多储存”,“快进快出快验收”,
“保质、保量、保安全”。节约费用,降低损耗,充分发挥仓库的储存效能,对国家
物资做到“进得来、出得去、存得下、管得好”,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2、储运部门要加强对各物资专业公司联系,紧密配合,主动摸清货源情况,做
出切合实际的吞吐计划,走访货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3、加强仓库管理,做好储存物资的保管和维护保养工作。
  4、积极开发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要求三、五年内仓库装卸、运输实现机械化
和半机械化。对起重、运输、衡器等各种机械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提高设备利用
率。
  5、组织物资储运业务学习,提高仓库业务,技术管理水平。
  1977年4月15日,全省物资储运工作会议在泰安市召开,全省物资储运系统136人
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物资储运部门开展学大庆,建设大庆式企业的经验。并
对《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仓库管理试行办法》、山东省木材公司《木材仓储管理
试行办法》、山东省物资局《关于对业务公司与仓库责任划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进
行了座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1977年7月9日,省革委物资局印发《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仓库管理试行办法
》。这是山东省物资储运行业“文化大革命”后制发的第一个行政规定性的文件,其
内容包括总则、仓库工作职责范围、物资验收入库、物资保管保养、物资出库、提运
与发运、设备技术管理与革新、安全管理、仓库与业务公司责任划分、附则共10章7
8条。
  1978年恢复山东省物资储运公司后,省公司只负责对二O一处、三O一处、四O一
仓库三个仓库直接领导,其他省直专业公司的仓库和市地物资局的仓库,分别由其专
业公司和市地物资局领导。但年度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会议领导讲话、业务上的规
章制度等文件资料,都开始分别下达给地市物资储运公司部门。至此,省、地市两级
物资储运部门恢复了联系,重新建立了业务指导关系。
  1978年11月25日,在济南召开了全省物资储运工作会议,会议期间,三O一处、
四O一仓库、省燃料公司、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临沂、惠民、济宁、巨野县31
名保管员、检尺员、发货员、司磅员、汽车电工等基本功专业技术能手进行了岗位练
兵表演。表演内容有活帐本、闭眼摸轴承、快速拆装汽车发动机、测量煤车重量,目
测含矸率、水分率和煤种等表演项目。这是建国以来山东省第一次组织的较大规模的
物资储运职工岗位大比武活动。表演地点设在济南市中山公园大礼堂。
  1979年12月27日,省物资局下达《1980年省直仓库经济技术指标及统计办法》。
考核以吞吐量、盈余、业务赔偿费率三项指标为主要依据。吞吐量根据货源情况由各
专业公司下达,业务赔偿费率四O一仓库为千分之五,二O一仓库、三O一仓库、五O二
仓库、小额站为千分之四;验收时间五O二、小额站、二O一、三O一为9天,四O一机
电库为7天。发运时间,各库站整车发运均为16天,全员劳动生产率五O二为700吨/年
人,小额站、二O一、三O一为500吨/年人,四O一库为200吨/年人。设备完好率起重
设备达到85%,运输设备达到80%,盈余指标由各专业公司根据实际吞吐量下达。至
此,全省物资储运业务管理开始走向正规。
  1983年10月,国家物资总局在武汉市召开了全国省、市、自治区物资储运工作会
议。至此,国家和各省市中断近20年的业务联系得到恢复。但在管理上只能限于是储
运企业经营业务方面的经验交流。
  1983年11月,省物资局颁布《山东省物资系统企业整顿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对
储运工作的质量管理提出了验收标准要求。
  1984年全省物资储运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市地级在机构设置上有两种形式:一种
是设立储运公司,仓库集中统一管理,市地级有储运公司的为青岛、淄博二市,这种
管理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发挥现有库房设备人员的作用,有利于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统筹安排,有利于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另一种是不设立公司
,仓库由各专业公司分散管理,烟台、潍坊、泰安等市地均系这种管理方式。其业务
管理分别由市地专业公司的业务科、基建科或仓管科归口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的特点
是业务由专业公司统一指挥,减少扯皮现象,便于解决资金问题。
  1985年2月,省物资储运公司撤销后,全省物资储运管理业务由省物资局计划处
负责,仓库大都交由供应经营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