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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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代初期,由于省级物资供应机构刚刚建立,全省纳入计划分配供应物资的
单位(当时称为“申请单位”)较少,实际供应的物资数量有限,大部分单位所需的
生产资料依靠由商业部门市场购买,专署和县市区均没有专门的物资供应机构。此
时期物资储运业务和仓库建设工作均由省物资供应局直接管理,具体业务由小额供
应科负责。
  1960年9月,省物资供应局先后在济南、烟台、青岛设立了供销办事处,各办事
处为省物资供应局的派出机构,直接管理物资部门在当地的仓库。其他物资仓库和全
省物资储运业务仍由省物资供应局直接管理。
  1961年4月,省物资供应局经批准改为省物资厅,机关内部设立了储运处,负责
全省物资储运业务。

    〖山东省仓储公司〗〖管理机构〗〖山东省物资储运公司〗
  1962年12月,省物资厅成立了山东省仓储公司,统一管理全省物资储运业务。至
此,山东省有了专门的物资储运管理机构。直到1970年,是山东省物资储运统一管理
时期,突出特点为省级物资部门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全省物资系统储运业务,企
业机构垂直管理,仓储设施基建投资统一管理,业务建设统一要求,并制定了一整套
管理制度和规定。除统一管理全省物资储运业务外,还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了统
一管理中转仓库工作,对生产主管部门中转仓库的统一管理工作也做了探讨。
  1970年,省物资厅被撤销,省物资厅储运公司亦随之被撤销,地市县级物资储运
实行了由各级物资部门管理的办法。
  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成立后,全省物资储运又统一由省物资局储运组(处
)管理。1978年5月,省革委物资局恢复成立了山东省物资储运公司,全省物资储运统
一由该公司管理。直至1985年2月该公司撤销。此时期省物资储运公司撤销后,部分
市物资储运管理机构也相应撤销,全省物资储运实行了分级管理,各级物资储运机构
和储运业务由同级物资部门管理。
  1990年底,全省物资系统除部分市地县物资部门设有专门储运管理机构外,省级
和大部分市地、县级物资部门储运业务均由物资经营机构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