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老旧汽车更新改造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物资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9/article/1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9/article/1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汽车〗〖更新〗〖报废〗〖改造〗 山东省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工作,始于1981年。1982年3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 山东省汽车更新试行办法》,对更新汽车的技术条件、技术鉴定、资金来源、申请与 供应、车辆回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山东省老旧汽车更新工作由省经委牵头,具体业 务由省物资局负责。 1986年,国家经委、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下达《关于加速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暂 行规定》后,山东省除及时转发以外,还由省经委牵头成立了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山 东省汽车更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省经委副主任王怀俊兼任,副组长分别由省 计委副主任于建洪、省物资局副局长陈松山兼任,办公室设在省物资局金属回收处。 至1990年底,山东省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工作均由物资部门具体负责。1986年至1990年 山东省汽车保有量及更新完成数量统计见表4-4。 1986~1990年山东省汽车保有量及更新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4-4 单位:辆 〖汽车〗〖保有量〗〖更新〗〖统计表〗 ┌──┬─────┬─────┐ │年度│年末保有量│完成更新数│ ├──┼─────┼─────┤ │1986│224191 │2200 │ ├──┼─────┼─────┤ │1987│282528 │2500 │ ├──┼─────┼─────┤ │1988│323755 │2000 │ ├──┼─────┼─────┤ │1989│373210 │1300 │ ├──┼─────┼─────┤ │1990│426608 │1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