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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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概念〗〖建国前〗〖管理〗〖流通〗
物资,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物资部门管理的物资,是那些进入流通领域的
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山东省物资流通的主要形式为自由购销,没有设置专
门的行政管理机构。从事生产资料经营的私营工商业,尽管产生较早,但大都规模较
小而且分散,名称也不统一。如,1912年徐小波在德州开设聚兴永煤厂,成为德州第
一个煤炭经营厂家。1931年,济南有华茂、华昌、埠康等私人经营五金、水暖器材、
纺织器材、工具和汽车配件的商号店铺200多家。另据1947年《青岛工商概况》商业
及民用工厂登记分类统计,青岛经营和生产生产资料的厂、店有:五金业111户、木材
及加工业72户、煤炭及煤球业51户、建筑材料业24户、橡胶业28户。由于封建主义的
压迫,帝国主义的侵略及连年战争的破坏,在经济发展陷入困境的情况下,物资流通
必然受到极大限制。
  在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民主政府重视物资流通工作,曾设立过物资流通单位,
经营煤炭等物资。由于条件的限制,当时经营的物资品种少,规模小,物资管理工作
处于初始阶段。

〖建国后〗〖1949-1958〗〖工作〗〖概况〗
  新中国建立后40多年来,山东省的物资管理事业有了很大发展。随着社会主义经
济建设不同时期的需要,山东省物资管理经营体系实现了由计划分配供应体制向指令
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方向的转变;物资系统的管理机构、经营网络
以及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各种储运服务设施也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物资系统已经成
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部门,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国以
后,山东的物资工作大致经历了创建、初获发展、停滞徘徊与振兴发展等四个时期。
  创建时期(1949~1958年)建国初期,为了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稳定物价,争取
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山东省成立了全国仓库清理调配委员会华东分会山东支会,
清理因战争原因散迁的国家物资,接受城市解放后的敌伪财产,并通过调拨和价拨拍
卖等方式,处理利用仓库物资。从1950年10月起,国家对煤炭、钢材、木材、水泥、
纯碱、杂铜、机床、麻袋等8种物资实行大区之间平衡调度,品种逐年增加,至1952
年达到55种。对于国家实行大区之间平衡调度的物资,山东省主要由国营商业部门销
售,或部分由企业自销。这一时期,物资管理的主要特点是物资管理品种少,用量小
,在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财经委)统一管理下,主要由国营商业和工业部门
销售,并开始向有组织的物资流通体系发展。
  1952年5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清调支会的基础上,成立省人
民政府财政厅物资管理局,主要任务是除继续办理结束山东清调支会未了事宜,及处
理清仓物资外,对储备物资进行管理。
  国民经济恢复之后,从1953年开始,山东省进入了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2年10月10日,中央财经委员会颁发了1953年对35种重要物资
实行全国统一分配办法(试行草案),把物资分配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省财经
委开始编制全省物资分配计划(当时称为“物资技术供应计划”)。1954年底,山东省
人民政府物资供应局成立,标志着山东省物资流通专门机构的诞生,同时也为建立专
区、市、县各级物资机构,形成物资流通网络奠定了基础。1955年后,省物资管理业
务由省财经委移交给了新成立的省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委)。省计委和省物资供
应局的业务分工分别是:省计委主要是编制物资的平衡分配计划,省物资供应局除参
与编制分配计划,主要是执行分配计划,代表申请单位与销售部门统一签订合同,并
办理调运、仓储、小额或零星供应业务,同时着手建立与供应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省物资部门刚刚建立,物资流通和物资管理工作处于建立
、起步阶段。根据当时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同,消耗物资批量大小不一的特
点,山东省对这些单位划分为“申请单位”和“非申请单位”。列为“申请单位”的
企业所需物资采用直接分配方式,实行由物资部门计划供应,在价格上享受调拨价;
“非申请单位”则采用间接分配供应的形式,由商业部门的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木
材等部门统一申请,组织资源后,按市场牌价实行市场供应。1955年以后,山东省不
断扩大“申请单位”范围,增加了专区、县级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国家分配产品
的公私合营企业和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山东省物资流通事业也不断发展,计划分配供应的体
制逐渐形成。在物资管理上,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简称统配物资)和中央各部委
管理的通用的物资(简称部管物资),实行由计划部门平衡,物资部门参与编制分配计
划并按分配计划组织供应,各部门专用的物资则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供应。全省“物资
申请单位”1953年为88个,1955年为327个,1957年增加到498个;国家统配、部管物
资品种1953年为227种,1955年为301种,1957年为532种;山东省申请分配的统配部
管物资品种,1953年为43种,1955年为167种,1957年为242种;省物资供应局办理供
货的物资,1955年为4668万元,1957年达到8500万元。这一时期物资机构也得到了相
应的发展,1957年底,省物资供应局除设有各业务科室外,还在上海、烟台设有办事
处。青岛市已建立物资供应局。

〖建国后〗〖物资〗〖管理〗〖工作〗〖概况〗
  初获发展时期(1958~1965年)这一时期,虽然受到“大跃进”的干扰,但经过贯
彻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通过贯彻国家关于物资管理
工作的方针政策,山东省物资管理工作仍然取得了很大成绩。1958年,中央决定对经
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大批中央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扩大了地方的权限。在物资
分配供应办法上,也先后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变。196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批转了
国家经委党组的报告,对物资工作的方针、任务作了明确的指示:1、集中统一管理生
产资料的销售和供应;2、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起保证生产和促进生产的作用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根据党中央指示,成立了国家经委物资总局,负责组织
执行物资分配计划,按照国家计划,对全国生产资料收购、供应和调度工作统一组织
和管理,并参与物资分配计划的编制工作。1962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又一次批转国
家经委党组《关于在物资工作上贯彻执行集中统一方针,实行全面管理的初步方案》
。《方案》的主要精神是全面管理生产资料,统一管理供销业务,建立全国统一的物
资管理系统和业务经营网,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物资工作队伍。1962年至1965年,国
家主席刘少奇先后八次就物资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物资工作的
重要批示和刘少奇主席关于物资工作的重要讲话,山东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物资
工作:
  --建立省、专(区)、县垂直的物资机构。中共山东省委于1959年、1960年先后两
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省直各厅局党组,都应注意加强对物资供应工作的领导
,迅速建立各级物资管理机构和物资供应网,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管
理和组织生产资料的收购、供应和调度工作。根据国家物资总局的要求,山东省物资
系统建起了由省到专区(市)县一整套垂直的物资机构,省物资厅统一管理专(市)县各
级物资部门的人、财、物,并由国家物资总局垂直领导,将全省物资系统预算内、外
资金自1962年7月1日划归国家物资总局。各级物资管理机构,在物资安排、调度、计
划上垂直于上级物资部门,但同时又是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部分。
  --设置专业经营公司统一销售工作。为了扩大物资经营业务,搞好物资供应,经
省批准,省物资厅在原各处室直接开展业务的基础上,首先在省级设立了金属材料公
司、木材公司、化工轻工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建筑材料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
仓储公司等七个专业公司。大部分专、市也都设立了相应的专业公司。各级专业公司
,在计划、业务、财务、资金、编制、管理制度上都是由国家各总公司垂直领导,但
同时又是当地物资部门的业务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还理顺了木材、煤炭、冶
金产品等主要物资的经营管理渠道。全省初步形成了专业分工明确、上下对口、具备
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经营管理网络。
  --开展物资供应体制改革试点。从1962年底开始,山东省物资厅对城市和农村物
资供应工作的改革进行了试点。其中行业试点选择重工系统,城市试点选择青岛市,
专署试点选择昌潍专区,农村试点选择聊城专区茌平县。行业和城市、专区试点的重
要内容是物资部门全面管理统配物资、部管物资、三类物资,统一供销业务、统一管
理中转仓库、统一管理供销机构。农村试点的重点则是县级物资部门如何支援农业生
产。在开展试点工作中,省物资厅还专门成立了试点办公室,具体组织领导试点工作
。其他地市的试点工作则由本市地自行组织。
  --全面统一管理生产资料。省物资部门对生产资料实行全面统一管理,打破条条
、块块界限,强调统配、部管物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不得挪用,不得以货易货
,行业、地区之间的调剂,必须由物资部门统一组织。统配、部管物资原则上不准带
料加工,确需加工的,由物资部门组织,报中央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设立了山东省
三类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除统配、部管物资以外的三类物资管理目录,
逐步实行对三类物资分级负责,统一计划、综合平衡、全面安排、分工经营。
  --统一管理供销业务,统一管理中转仓库。山东省规划将以“条条”为主、“条
块”结合的物资供销业务,逐步改为统一由物资部门管理。按照这个规划,省物资厅
先后接收了冶金、化工、水产、建设、交通、水利等几个行业部门的供销业务、机构
和人员。同时接收了部分中转仓库,并计划对所有中转仓库实行统一管理,全面掌握
库存物资的进、销、存情况,合理利用仓库设施。
  --强调物资工作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起保证和促进生产的作用。在物资供
应工作上,强调加强服务观念,方便生产。对大宗物资实行定点直达供应,零星物资
实行门市供应,并建立服务队,开展送货上门,对生产建设部门的物资供销开展“四
代一调”业务(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调剂余缺)。
  --加强物资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强调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整顿队伍,整顿作风,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抵制“走后门”、假公济私、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侵犯国家财
产的活动,建立一支又红又专的物资工作队伍。
  到1965年底,全省物资系统已有独立核算单位180个,共有职工7482人。全省物
资供销业务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概况〗〖建国后〗〖1966-1978〗〖物资〗〖工作〗〖管理〗
  停滞徘徊时期(1966~1978年)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物资系统也和其他行
业一样,一时间“群众组织”林立,批判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使各级领导
无法开展工作。尽管全省物资系统干部职工付出了很大努力,但物资供应仍处于被动
应付的局面,全省物资管理和物资流通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1970年初,国家将原垂直于物资部和各专业总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下放给省,全
省物资系统共有197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专业省公司7个,地市专业公司、站、科4
9个,县物资综合公司105个,县木材供应站20个,地市物资综合公司5个,地市物资
局11个。县物资综合公司多为县物资局、公司两个牌子一套机构。1970年8月,省革
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印发《关于物资供应体制改革问题的通知》,决定按照产、供、
销结合的原则,撤销山东省物资厅(当时称省物资局),所属单位分别划归生产主管部
门。部分地市县物资机构也相应撤并。省物资厅撤销后,全省物资计划分配供应业务
和对地市县物资部门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作均由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负责。实
际上,全省物资工作已无专门机构管理。1973年恢复成立省革委物资局,全省物资机
构才得以逐步健全,物资工作得以逐步发展。1976年“文化大革命”虽然结束,全省
物资工作也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一样,受当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限制,只能处于徘徊
被动的局面。

〖概况〗〖建国后〗〖1978-1990〗〖物资〗〖工作〗〖管理〗
  振兴发展时期(1978~1990年)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中共山东
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山东省物资部门充分行使物资主管部门的职责,发挥物资流
通主渠道作用,围绕物资工作如何保证和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对物资管
理和物资流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探讨,并收到了巨大的成效。
  --缩小指令性计划,改革物资分配供应体制。
  自50年代初期开始,山东省的物资管理供应一直采取按计划供应分配的制度。其
程序是由计划部门负责平衡,物资部门参与编制计划,并组织按计划实施供应。缩小
指令性计划,一是指减少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的种类,二是指国家实行计划分配物资的
数量在社会消费量中的比重逐年下降。1984年底,省政府确定,国家和省统配的重要
物资的分配、调拨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从1985年起,省管的统配物资调减为27种。
这27种关系国计民生的紧缺原材料和机电产品,由省计委负责平衡,物资部门负责分
配和供应。其他物资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1980年至1982年,全省每年计划分配供应
的主要物资约占物资部门总供应量的70%~80%,1990年则下降到20%左右。
  在改革物资分配供应体制上,首先打破了“条条”、“块块”的框子,实行按企
业隶属关系分配的原则,并随企业下放而下放,使企业的生产管理、物资管理、经营
管理等,真正统一起来;其次是扩大了生产企业的产品自销权,在完成国家计划和供
货合同的前提下,企业权限,使企业有权销售按规定分成的产品、自己组织原材料生
产的产品、试制的新产品,以及物资部门不收购超计划的产品等;第三是对生产维修
用材,实行以1985年分配数额为基数,固定基数,差额补助,原则上按企业的隶属关
系进行分配,使企业的生产、维修用物资相对稳定;第四是改变基本建设用物资的分
配渠道,对于省负责安排的预算内投资、纳入国家和省信贷计划的基建贷款以及省统
一筹集资金安排的基建项目,按定额统一拨给物资部门承包供应;第五是在物资供应
上,围绕方便生产、提高社会流通效益,实行以中心城市为依托,采取高效灵活的多
种供应形式,由物资部门就地就近组织供应。
  突破了旧的单一计划经济的框子,缩小指令性计划,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
挥市场调节机制在物资流通中的作用,使生产资料流通逐步由单一计划调拨、分级分
工、划片供应,发展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自由购销等多种形式组成的新的流
通格局。物资企业实行灵活的经营方针和策略,扩大了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充分发
挥了生产资料流通的主渠道作用。
  --发展完善生产资料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物资部门为发展生产资料市场采取了多种有效措
施,一是争取国家支持,建立钢材市场。自1987年4月起,经国家批准,全省先后两
批建立了11个钢材市场(山东、青岛、潍坊、烟台、淄博、泰安、济南、济宁、德州
、枣庄、临沂),争取了优惠政策,国家投放了一批资源,还吸引了部分冶金企业自
销钢材和社会库存钢材进入市场,缓解了供需紧张的矛盾。二是积极多方筹措资金,
新建改建了一批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生产资料交易场所。三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研
究和探索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的路子。省内的物资部门在济宁、潍坊、烟台、枣庄、济
南、青州、等地建立了各种类刑的交易市场,这些生产资料市场,注重完善服务功能
,加强信息传递、反馈,广泛吸引企业和用户参加交易。四是加强管理,注重服务,
为交易双方提供多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邀请工商、银行、交通、邮电、公证等部门到
市场办公,配备现代化服务手段方便用户,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省物资贸易中心、专业市场和物资商场1986年为69处,1988年为126处,到19
90年底,达到138处。全省基本达到了大中城市有贸易中心,县(市)有物资商场,乡
镇有物资供应站,形成了形式多样、各具特点、城乡贯通的市场布局。
  --改革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山东省对生产资料价格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首
先,要求对于计划内的物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保持指令性
物资价格的相对稳定;其次,对于计划外的物资,凡有国家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
执行,其他经营计划外的物资,实行“按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作价的原则”,由物资
部门合理定价经营;第三,1987年潍坊、淄博、泰安、临沂、济南等地试行推广了计
划内外物资“同一销价、价差返还”的办法,通过价值补偿代替实物分配。1988年3
月,省政府又批转了省计委等九部门《关于改革省统配钢材分配体制,实行“同一销
价、价差返还”的暂行办法》,确定自1988年起,对省属冶金企业生产的统配钢材,
全面推行石家庄市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的经验,实行“同一销价,价差返还,逐步放开
,扩大市场”的办法,通过价值补偿代替实物分配,省冶金总公司由上交钢材改为上
交价差,按省统配钢材分配计划进行补偿。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的改革,对于搞活物资
流通,发展急需的短线产品生产,方便中小企业采购原材料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带
来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加强县级物资部门建设,扩大农村物资供应网点,扶持农村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物资部门供应的对象主要是工业生产部门和基本建设单位。1962年底
,省物资厅曾选定聊城专区茌平县作为物资部门支援农业的试点,但县级物资部门一
直没有把农村物资供应摆到应有的位置。1977年11月,省物资局在荣成县召开了现场
经验交流会,推广荣成县物资部门扩大资源、扩大服务网点,当好工农业生产后勤的
经验。到1980年,全省县级物资部门已建起农村供应站604个,从1984年开始,省物
资局又在全省物资工作中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由过去只偏重于城市物资
工作,逐步转变为城市和县级物资工作同时抓;二是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由过去只偏重
于大城市市场,逐步转变为城市和农村市场同时并重;三是在物资资源分配供应上由
过去只偏重于国营大企业,逐步转变为在搞好国营大企业物资供应的同时,也大力支
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同时还注意引导县级物资企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经营决
策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树立大商业、大流通思想,在搞好为当地生产建设服务的前
提下,利用县级物资企业的优势,面向社会,积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经
营,深购远销扩大辐射面。1984年7月,省物资局又在益都县召开了全省农村物资工
作座谈会,就贯彻全国农村物资供应工作座谈会,推动山东农村物资供应体制改革进
行了研究部署。在对县级物资部门工作统一指导的基础上,省物资局还注意运用典型
引路,实行分类指导。省委、省政府根据开放东部地区、加快开发西部地区的经济发
展战略,确立了“稳定提高东部,加快开发西部”的工作重点后,物资部门开展了“
东西对话”活动,发动东西部地区和县市,分别结成对子,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开
发对口支援,在资金、技术、管理、经营等方面搞联合,发展协作关系。为了帮助西
部地区改善流通设施,省物资局先后投资700万元,为菏泽、临沂两地区建起了10多
公里的铁路专用线和700多亩货场,集资修建了德州煤炭货场等设施,帮助28个县市
建起了蜂窝煤生产线,对他们的办公设施、门市部和商场建设,也在资金、原材料上
给予扶持。同时,省物资局领导还坚持到市县调查研究,现场办公,主动向当地政府
介绍外地物资工作经验,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取得当地党政领导对物资部门工作的
支持。
  县级物资部门在工作实践中也创造了许多独具特点的经验。荣成县(今荣成市)物
资局统筹社会供需,搞好综合平衡,做到“三个核实、四个摸清”,即核实企业的生
产计划,核实所需物资消耗定额,核实企业物资库存,摸清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摸清
各种物资进货渠道,摸清所需物资品种和时间,摸清节约利库潜力。既搞好物资供应
,又帮助推销、代销产品。1978年荣成县物资局被立为全国县级物资战线排头兵,其
工作年年都有新发展。文登县(今文登市)物资局从1980年开始先后建起物资供应站,
他们把物资供应站视同专业公司一样对待,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市局每月
召开一次物资站长会,交流经验,发布信息,部署工作。同时还对所属专业公司下达
任务,要求他们与物资供应站结为一体,在政策和横向联合上,在大抓资源和联购联
销上,在产品储运质量检查上以及采购力量和资金、让利等方面,为物资供应站创造
条件,提供方便,实现了一乡(镇)一处物资供应站。荣成、文登等县市的物资部门在
搞活物资供应,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4年春,国家物资总局在文登召开了全国农村物资供应工作座谈会,特别肯定
了荣成、文登等地的经验。1985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表扬了益都县(今青州市)物资
部门发扬“五千五万”精神(为了千家万户,跑遍千山万水,不怕千难万险,说尽千
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组织资源保证供应),积极做好物资供应这篇文章
,为全市工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资保证。进入80年代以后,县级物资部门得
到了较快的发展。1980年,全省建起农村物资供应网点1500多个,1984年达到1800个
,1990年达到2990个。1980年底,全省物资系统共有物资企业475户,职工31596人,
其中县级物资部门349户,16703人。1985年底全省物资企业职工增加到45046人,其
中县级24209人。1990年底共有物资企业1346户,职工70667人,其中县级1078户,4
2799人。从1981年到1990年,全省供应农村的物资总金额约达240亿元,其中1990年
42亿元,是1981年13倍。县级物资部门销售额占全省物资企业销售总额的比重逐年提
高,1980年为45.4%,1985年为47.5%,1990年达到57.7%。物资销售额过亿元的县
级物资局,1984年只有一个,1985年增加到4个,1986年增加到13个,1990年增加到
49个。国家物资部公布的全国销售额前100名的县级物资局中,1989年山东省有30个
,1990年有28个。
  --物资机构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增强物资企业活力。
  山东省的物资机构,是自1954年末省物资供应局成立后相继建立的。60年代初,
县级物资部门普遍建立,省直物资经营机构也开始单独设立。县级物资机构建立初期
,大都为管理供应经营合一,自80年代开始,大部分县市经营机构单独设立。长期以
来,由于认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物资部门供应的物资主要依靠计划分配调拨,因而
把物资机构划为综合部门,不管供应机构是否单独设立,均不作为企业对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突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个传统观念的束缚,国家
统一调拨供应的物资流通体制,开始向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
相结合的体制转变。首先是实行物资机构政企分开,明确各级物资企业是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除个别企业受部门委托外,一律不再行使管理职能,各级物资
企业都要由管理、服务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其次是物资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
,搞好服务。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方面,主要是改变统得过死,管得过严的问题,在保证计划、
合法经营的前提下,给物资企业以应有的权力,如经营决策权、留成资金支配权、企
业中层干部任免权、职工使用管理权、工资奖金基本形式选择权等。
  在政企分开,简政放权的同时,各级物资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
制,有步骤地推行了经理、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自1987年起,根据物资企
业不同专业、类型,分别实行了上交利税包干、固定基数超额分成、工资总额与销售
额和利润挂钩浮动、亏损包干减亏提成或租赁等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并把竞争机
制引入承包经营,把企业的经营成果与企业承包者和职工的利益直接挂钩,极大地调
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当年底,全省55%的市地级物资企业和72%的县级物资企业实行
了承包经营。1988年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没有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全部实行
了承包经营。参照国家物资部经济考核指标,确立了承包经营的指标体系,把实现经
济效益、企业发展、管理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融为一体,注意克服片面追求企业效益
、以包代管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处理不当的倾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考核体系和
内部约束机制。1988年至1990年,全省县以上物资部门共增加流动资金1.06亿元,增
加固定资产原值6.03亿元。1990年底,全省物资部门流动资金达到3.81亿元,固定资
产原值达到12.3亿元。物资部门的实力得到大大增强。
  为了调动各地物资部门的积极性,省物资局、省财政厅还对物资部门的财政管理
体制进行了改革,将原属省级财政管理的市地物资企业,除青岛、烟台两市木材公司
外,一律自1985年1月起下放地市管理。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除对原有的企业
进行适当调整外,还新设置了一批物资流通企业。
  围绕增强物资企业活力,搞活物资流通,各级政府和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
定。1986年6月,省委、省政府关于搞活企业的“十七条”公布之后,省物资局结合
物资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搞活物资企业的八条贯彻意见,对政企分开、简政放权
、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及物资企业开展灵活经营、费用列支等政策问题作了明确
规定。各地市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贯彻措施,1990年5月8日,省人民政府还专门印
发了《关于进一步搞活物资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搞活物资流通有关政策作了十
条明确规定。这些都为搞活企业、搞活流通起到了保证和促进作用。
  --整顿生产资料流通秩序,发挥物资部门主渠道作用。
  整顿生产资料流通秩序,是随着开放生产资料市场开展的。1982年,贯彻国务院
(1981)120号文件,省物资局和省工商局联合对全省工业品市场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
登记和整顿。随后又开展了对经营生产资料公司的清理整顿。
  整顿生产资料流通秩序,主要是清理那些不具备经营条件、或者利用经营方便倒
买倒卖谋取非法利益的部门和单位,以保证物资部门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供
应工作。1990年4月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物资公司的实施方案
》等三个实施方案。全省各市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这个实施方案,对各类物资经营公
司进行了认真地清理整顿。对于社会上过多过滥经营性公司的整顿,重点是清理那些
不承担供应任务,靠倒买倒卖获取利润的公司,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公司以及无证经营
违法经营的公司。通过整顿,全省共撤并各类物资供销公司701户,占地方同类公司
的4.3%。省直部门原有经营钢材单位100多家,通过清理减少到40多家,层层加价,
倒卖生产资料的情况得到控制。物资部门经营公司的整顿,主要是端正经营方向,查
处违纪经营,撤并不合理的机构设置和联营网点,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经营企业不
再承担管理职能。在清理整顿中,全省物资系统共撤并经营单位123个,占县以上经
营企业的9.9%。整顿后,直达用户的物资占供应总量的74.6%,较上年提高9.2个百分
点,企业违纪违法经营的情况也大大减少。物资部门在生产资料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得到加强。
  --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联合,建立稳固的资源基地和销售基地。
  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后,物资流通渠道增多,市场活跃,竞争也相对
激烈。
  为适应这种新的形势,系统内的单位和部门开始出现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通过
几年的实践和探讨,省内物资企业的联合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联合的范围已从本地区
、本系统向跨地区、跨部门发展。联合的形式已有联营、联销、补偿贸易、调剂串换
、代购代销、代运代储、信息共享网络等多种方式。联合的程度已由短期、松散型向
稳定、紧密型发展。一些物资企业还十分重视把联合的目标放在大中型企业上,采用
经销代销产品、投资入股、充当大型企业地区总经销等多种形式,把生产和流通紧密
地联系在一起,使物资企业成为物工联合体的供销部门,联重点、“靠大树”,看长
远,讲效益。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不仅扩大了物资部门的经营业务,同时也壮
大了物资部门的实力。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认真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使山东省物资
管理和物资流通事业出现了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归纳起来主要有:物资计划管理由单
一指令性计划向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物资供应由
条块分割逐步向以城市为依托,发展生产资料市场,就地就近组织供应转变;生产资
料价格由长期固定不变向逐步自觉运用价值规律调节供求方向转变;物资购销渠道由
封闭式单一自上而下调拨向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流通方式转变;物资部门由政企
不分向政企职责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方向转变;物资企业由分配供应型向经营服务
型方向转变;物资工作由只重视工业生产建设向大力强化县级物资工作,全方位为国
民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发展。改革开放也为山东省物资管理和物资流通事业带来了空
前的发展:
  1、物资系统已经成为山东省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
后的徘徊时期,自70年代末期开始,山东省物资管理和物资流通事业进入了空前的发
展时期。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发展,全省物资系统已经成为流通领域里的一个重要行业
,同时锻炼培养了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和努力做好物资工作积极为生产建设
服务的职工队伍。而且队伍的数量在扩大,素质在提高。1973年底,全省物资系统共
有职工5371人,1978年增加到26501人(1973年、1978年均不包括县级物资部门),19
90年底达到74867人。1980年底,全省物资系统职工中具有大学(专)学历的占1.3%,
具有中专学历的占3.8%,高中学历的占16.3%;到1990年底,大学(专)学历的上升
为5.9%,中专学历的上升为10.79%;高中学历的上升为31.36%。1978年独立核算
单位257个,1990年底增加到1553个。并拥有一系列与物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流通服
务设施。
  2、物资购销业务大幅度增长,保证了生产建设发展需要。1978年以前,物资供
应基本上是局限于国家计划分配的数额内,加上分配上留有一定的缺口,订货中品种
规格不对路,签订合同后由于种种原因物资也很难全部到货。企业单位也不得不派出
大批人员到处求援找米下锅。物资供应很难满足全省工农业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省物资系统不断探索改革开放的新途径,按照“大市场、
大流通、大买卖”的要求,积极开拓物资购销业务的新渠道,物资经营业务年年都有
新的发展。1990年,全省物资系统购、销额分别为224.36亿元和243.26亿元,分别比
1978年增长15.46倍和14.60倍。1981年至1990年,全省共实现物资购进额1142.11亿
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为29.39%;共实现物资销售额1221.49亿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为
28.57%。1990年,全省有7个县(市)物资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其中荣成、文登、莱
州三市销售额均超过了5亿元。全省物资销售额在全国的位次,在1981年居第5位,至
1985年跃为第3位。1987年、1988年连续保持全国第二位。1990年,全省物资购进额
和销售额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分别居第二位。
  3、主要物资的供应量大幅度增长,为工农业生产建设提供了足够的物质保证。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的要求,各级物资部门积极组织供应,主要
物资的供应量连年大幅度增长,不仅满足了工农业生产建设的需要,同时还保证了国
家和省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1981年全省物资系统钢材、木
材、煤炭、水泥4种物资供应量分别为51.44万吨、80.35万立方米、1474万吨、58.6
4万吨;1990年供应量分别达到204.66万吨、183.2万立方米、2859万吨、180.1万吨
,分别比1978年增长297.8%、118%、93.96%、208.6%。1981年至1990年,全省累
计供应钢材1336.38万吨,累计供应木材1819.6万立方米,累计供应煤炭22351万吨,
累计供应水泥1601.7万吨。1990年全省物资系统主要物资供应量,占社会需要量的比
重达到77.8%。
  4、物资部门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在开展保供促销,扩大物资购
销业务的同时,全省物资部门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物资部门的实力不断壮大,在强调
发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为国家积累了资金。与物资供应相适应的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1978年,全省物资系统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104天,1990年达到35天,比全国
平均水平快25天,居全国第二位;1978年全省物资流转费用水平为9.98%,1990年达到
5.87%;1990年实现利税4.84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实现利润净额2.53亿元,居全国第
三位;1978年,全省物资系统固定资产原值为1.29亿元(不包括县级物资部门),199
0年底全省达到12.3亿元,居全国第二位;1978年流动资金2.07亿元(不包括县级物资
部门),1990年底全省达到3.81亿元,在全国省、市、区物资部门中居第五位。
  近40年的实践证明,山东省物资系统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生
产资料管理和流通经营部门,物资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
,艰苦创业,主动服务,积极奉献,为山东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经
过近40年的努力,全省物资系统形成了一支7万多人的职工队伍,建立了从省到市(地
)、县、乡各级组成的物资管理机构和经营网络,并且具备了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运
输、储备、加工服务设施和信息咨询体系。广大职工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
方针,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做好物资供应,使物资部门
在山东省国民经济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生产资料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在开展物资供应
业务的同时,各级物资部门还十分注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全省物资系统的财务管理
、审计监督、节约代用、科技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随
着物资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物资系统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也得到相应的改善。
各级物资部门在抓好物资文明建设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加强
思想政治工作,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树立新的行业道德风尚,把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省物资系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行
业建设树立了典范,为推动全省的物资工作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当前认真贯彻党
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新形势下,物资部门
必将为全省的国民经济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