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对省医药总公司及下属三个省公司的财政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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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 省审计局对省医药总公司及所属医药、药材、医疗器械三个省公司
1987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省医药总公司是经济实体公司,兼负行业行政管理
职能,系统内实行产、供、销、人、财、物六统一的管理体制。1987年省医药、药材、
医疗器械公司,由行业管理单位转变为经营服务型商业企业,开展了经营业务,1987
年分别实现利润60.4万元、40.47万元和6.17万元。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70万元。
查出主要问题:1.隐匿收入29.6万元;2.超规定发放奖金、津贴14.7万元;3.漏
交营业税和建筑税1.4万元; 4.漏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42.5万元;5.挪用专
项资金64.6万元; 6.购买专控商品未办社控手续16.8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
省审计局于1988年5月13日下达了审计处理决定:1.隐匿收入29.6万元,调增利润,
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 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2.省医药公司挤占商品流通费的
招待费0.5万元, 调自有资金列支;3.医药总公司超发奖金6.7万元,总公司领导
应将款退回,其他超发部门由福利费及自有资金支付,三个省公司超发的调入“奖励
基金”支付,核实交纳奖金税;4.漏交营业税和建筑税1.4万元,按规定补交;5.
漏交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42.5万元,按规定补交;6.省药材公司挪用“中药材
开发基金”、“科技三项费用拨款”64.6万元,应调整帐务;7.违反社控规定购买
的专控商品,要补办社控手续。同时,针对资金管理不严和财务管理不严等问题提出
了审计建议: 1.加强资金管理,对预算内资金要实行计划管理,按规定使用:总公
司对集中的留利资金,应按规定及时返还下属单位,结余部分严格按省财政规定处理,
对“中药材开发基金” 和“科技三项费用拨款”等各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2.进
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领导要以身作则,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对自制收据代发票的做
法,进行检查整顿,对紧缺原材料采购提成办法,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执行价格
政策, 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3.为了检查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改进经营管
理,1988年下半年要对省医药总公司及其三个省公司进行审计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