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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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按照审计署的要求,省审计厅安排对茌平、曹县、台儿庄三个县(区)
的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并对全省进行普遍调查。调查
的结果表明,各级银行、财政及收购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筹集和灵活调动资金,基本
上保证了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但在收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收购企业乱拉乱用收购贷款资金搞基本建设,垫付专用基金超支的问题比较严重。
截至1992年底, 全省粮棉企业因搞基建和专用基金超支挤占收购贷款35487万元(粮
食企业7072万元, 棉花企业28415万元),其中1992年新发生的6509万元(粮食企业
1358万元, 棉花企业5151万元)。2.经营管理不善,核算不实,亏损亏库挤占农采
贷款。 截止到1992年底,企业经营性亏损、商品亏库挤占贷款45486万元,待摊费用
超期和待处理财产损失挤占贷款22961万元。3.财政补贴挂帐挤占贷款的数额大。截
止到1992年底企业仍有财政补贴挂帐171879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欠拨13543万元,地
方财政欠拨158336万元。4.拖欠贷款量大期长。截止到1992年底,粮棉企业到期未收
回的贷款达76961万元,其中1992年以前拖欠的有43261万元。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收购资金的硬需求与资金投放后的软约束,导致农采资金的发放不能贯彻钱物结
合,钱随物走按期归位的原则。如一些收购企业依靠挤占调销贷款建了棉纺厂。有的
还引入外资先上项目,计划用棉花、棉纱还帐,由于缺乏深加工,产品在市场上无竞
争力,产品销不出去,贷款也无法收回,形成长期占用。二是粮食购销价差及政策亏
损补贴超过了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三是现行的资金专项管理办法重收购、轻调销,
使资金流通不畅,回流受阻。四是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在农采资金的供应和管理上责
任不够明确,加大了资金供应的难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农副产品采购贷款
资金管理的建议: 1.以1992年度为限,对挤占农采资金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清查,
在查明原因,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省政府统一组织银行、财政、粮食、供销等有关
部门研究制定出处理办法; 2.对历年粮食部门的财政性挂帐也进行一次清理,分清
原因和责任, 限期由财政拨补或企业自行消化;3.组织力量催收拖欠货款,对省外
的拖欠,企业要派出专人催收,省内的由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协同安排注入适量的
启动资金, 以利清收工作的进行;4.建议国家建立粮棉储备基金或建立一个政策性
银行以保国家粮棉定购资金的需要。调查后,写出《建议切实解决挪用农副产品收购
资金问题》的审计信息,被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刊登在《今日信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