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秩序整顿专项审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58&rec=64&run=13

1993年,根据审计署“关于加强金融审计监督的通知”,省审计厅为贯彻落实中
共中央六号文件, 配合国家对金融秩序的整顿,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236名审计人
员,成立了40个审计小组,在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带领下,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在省、市(地)、县的177个分支机
构分别进行了专项审计。从审计的结果看,全省各级金融机构贯彻中央六号文件精神,
整顿金融秩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至10月末,各级金融机构已收回违章拆借资金28
亿元, 占5月末违章拆借资金总额的53%;由于积极开展存款,各专业银行的备付率
已由6月底的4.1%提高到10.86%, 不但保证了银行正常的支付,各项贷款也有较
大幅度的增长, 仅10月份当月就增加各类贷款57.5亿元。通过审计还发现,各金融
机构在清理违章拆借整顿金融秩序过程中, 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1.违章拆借
资金上报不实,清收违章拆借存有水份。由于各行在使用会计科目时不够规范,在统
计上报时将统计口径以外的违章拆借资金漏报66.43万元。在清收违章拆借时,有的
行将违章拆给企业或变相拆给企业的资金,以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的方式归还用于技
术改造用途的违章拆借资金, 造成违章拆借资金清收的空转。2.违反利率政策的问
题继续发生。例如莱芜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都存
在程度不同的抬高存款利率的问题, 有的竟将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上浮了4.44个百
分点;还有的个别金融机构在办理拆借资金时,以“高进高出”为名抬高拆借利率。
金融机构同自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在人事、资金上绝大部分没有真正脱钩。在经营业务
中,不少经济实体违反规定经营金融业务,有的专业银行通过向经济实体注入资金搞
职工福利。 3.在结算方面,有的银行不顾结算纪律压单压票、超占联行汇差。对审
计发现的问题, 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处理:1.对漏报的违规拆借资金一
律如实上报。对拆给企业用于生产发展,符合贷款条件的纳入贷款管理,不符合条件
的由省行负责组织清理纠正。 2.对“约法三章”以后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的按多收
少收利息处以同额罚款。 “约法三章” 以前多收的利息退还企业。 3.自办实体限
1993年底脱钩。注入的资金制定计划限期收回。对实体收入用于银行职工福利奖金的
部分, 一律作违纪资金收缴。4.对“约法三章”以后发生的压票处以罚款。通过处
理, 共上缴违纪资金233万元。审计后写出题为《清收违规资金中的空转不容忽视》
的审计信息,被中共山东省委和省府办公厅信息简报分别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