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务审核委员会的审计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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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 遵照审计部1941年“辰真计字第440号”公函,经省府第50次委员会决
议,组织山东省财务审核委员会,办理1942、1943年度未完之事后审计事务。1—6月
计发出审核通知47件,核准通知56件;除事后审计月报表按月编送呈报外,山东省驻
在安徽阜阳的机关约有20余单位, 均经函催先后送审。4月,开始审核1942、1943两
年度支出报销;关于1942、1943两年度各机关会计报告,因会计制度未臻健全致使格
式极不一致,遂于法令与事实兼顾之下,通知手续欠缺单位补送;格式不合格单位,
发还更正;有疑问的,通知该单位给以说明;与法令抵触的问题予以剔除。从1944年
起,该委员会对各单位会计报告存在的大部分问题都已纠正。从1945年度起又使各单
位会计报告完全做到格式划一。山东省财务审核委员会自1943年—1945年总计审核案
件100余件。另外,县地方会计报告的审核仅鲁西距阜阳较近的第2、11两专署尚能送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