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山东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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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2年以前,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审计机关,审计工作
融合于财政、财务工作之中。80年代初期,正值改革开放不久,经济领域里各种损害
国家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国家需要有一个独立的并有一定权威的审计机关
进行审计监督工作。 因此,财政部根据宪法修改草案的规定,于1982年6月向国务院
提出筹建审计机关的报告, 8月23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建立审计机关,
财政监察机构的专业人员转入审计机关。 据此,省财政厅于10月7日向省政府提出了
《关于筹建山东省审计院的初步意见》,建议立即着手筹建山东省审计机关。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
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
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宪法》
的规定为在全国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1983年7月,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布设置山东省审计局。经过
半年多的筹建, 于12月7日在济南市召开成立大会,标志着山东省审计机关的诞生。
各市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陆续建立了各级审计机关。
从1983年到1993年底,山东省的审计工作先后经历了“边组建,边工作”、“抓
重点,打基础”、“积极发展,逐步提高”几个阶段。
1983年至1985年,是边组建,边工作阶段。山东省审计局成立以后,在抓好本身
的组建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市地区县审计机关的建立健全,并逐步促进省直部门内
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建设。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组建机构,培训干部,开展试审。
在组建审计机构中,各级审计局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
求,配备领导班子,选调了一批既有政策水平,又熟悉财务会计和经济工作的会计师、
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到审计部门工作,各级审计局采取不同形式培训审计干部。
至1984年9月, 全省50%以上的审计人员受到了培训,初步掌握了审计基础知识。至
1984年底, 全省151个市地区县全部建立起审计局(处),共配备审计人员1129人,
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好、精干内行的审计队伍。
1984年的审计工作,主要是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财务大检查以及开展审计调查、试
审。 1984年2月,山东省审计局与济南市审计局联合组成审计组,对济南人民商场进
行了试审。至是年9月,全省共抽出800多名审计人员参加对粮食、食品、石油、化肥
企业的财务大检查和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整顿, 组织了300多人对70个企业事业和基本
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 试审。 据对42个单位的试审结果,审计查出各类有问题资金
1892万元,其中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570万元。
1985年,全省审计机关从以组建机构为主转向以开展审计工作为主。当时,在经
济领域中出现了银行信贷、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失控现象,以及企事业单位滥发奖
金、实物等新的不正之风。全省的审计工作重点主要是配合整党,围绕经济体制改革,
纠正新的不正之风, 严肃财经纪律,积极开展审计监督,有161名审计领导干部参加
了地方党政统一组织的纠正不正之风领导班子,有96名审计局长担任了办公室的负责
人。各级审计机关除参加统一组织检查外,重点检查了2650个单位,直接查出滥发钱
物金额1400多万元, 同时抓了345个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运用通报、登报、广播等
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刹住不正之风,保证改革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各级审计机关还注意抓住经济活动中的新情况、新苗头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开展
审计调查,进行综合分析,向党政领导提出加强宏观管理的建议。1984年底至1985年
初, 山东省审计局组织72个市(地)县(区)审计局293名审计人员,对全省工商银
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1984年1至9月技措贷款发放、收回和
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共调查了563个技措贷款项目,其中对156个项目进行了
重点审计。 根据调查中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局向省政府提出了加强技措贷款管理的6
条建议,新华社在《内部参考》上作了刊载。
此外,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公路养路费审计、粮食行业审计、农业银行1984年
财务决算审计和对济南市1984年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审计。
1985年全省共审计了4294个单位, 是1984年的14倍多,查出各类有问题金额4.8
亿元, 是1984年的4倍多,其中查出的违纪金额3.7亿元,是1984年的10倍多,查实
的万元以上贪污案件7件, 百万元以上违纪案56件,报请党政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
分的20人。初步打开了审计工作的局面。
1986年至1989年是抓重点,打基础阶段。这一时期开始实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
法。审计力量重点放在银行、石化、交通、外贸、石油、基本建设、财税、教育等部
门、行业、企业审计,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加强了
审计体系的建设。工作上一方面力求审计面的扩大,一方面注意抓大案要案,审计单
位数量、 查出违纪金额和上缴财政金额分别以48.4%、22.34%和33.93%的速度
增长。
第一、围绕全省经济工作中心开展审计工作,重点查处干扰和影响改革以及重大
违纪、严重损失浪费问题。
1986年,省委省政府制发了搞活企业的17条规定,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明确把17条
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在审计处理掌握上,按照审计署提出的关于查处违纪问题,保护
支持改革的六条政策界限,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
既认真查处违纪问题,又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支持保护改革。烟台
市审计局针对有些企业主管部门截留企业权利, 抽调企业资金乱花乱用问题,对7个
企业主管公司进行审计,查明企业主管部门侵犯企业合法权益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市政府批转了审计报告,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纠正了错误做法。在对重点行业部门审
计中,全省审计机关共组成110个审计组,对180个外贸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面占外
贸企业总数的53%, 查出多报亏损、 截留利润、偷漏税金等违纪问题5037万元。对
409个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单位的教育经费和集资办学经费的审计, 发现挤占挪用教
育经费、弄虚作假、转移资金、滥发钱物等违纪问题2975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11%,
针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省政府转发了审计报告,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予以重视,对发
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对全省445个物资企业的审计中发现,违反价格政策、转移
截留收入、乱挤乱摊成本,搞计划外基本建设等违纪金额3579.4万元。
1987年,主要是围绕为深化改革和“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服务的指导思想,重
点查处严重违纪问题及乱集资乱摊派、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全省
审计机关对省工商银行所属64个分支机构1986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查出挪用信贷
资金搞基本建设、乱挤乱摊成本、超标准列支劳保用品和装备费、以假发票空头报销
未支费用、乱发奖金实物、截留收入等违纪问题4669.6万元。审计处理:上缴中央财
政1198.9万元;上缴地方财政271万元。通过对全省1600多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
发现资金不落实或来源不正当等问题25020万元, 审计处理后,削减投资项目97个,
撤消投资项目67个,停、缓建项目21个,共压缩投资8669万元。省审计局还统一组织
安排了对青岛红星化工厂、 菏泽卷烟厂等16户盈利下降100万元以上、亏损50万元以
上的企业进行了经济效益审计,提出改进建议95条。
1988年对部分重点工商企业进行的审计,包括两部分,一是根据审计署授权实施
的审计,有:省审计局委托济南市审计局、青岛市审计局对济南铁路局济南铁路分局、
青岛铁路分局进行的审计;省审计局对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齐鲁石化公司1987年度财
务收支情况审计;省审计局组织济南市审计局对济南炼油厂198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262.82万元。二是山东省审计局计划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主
要对83个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1987年的统配化肥供应政策、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及财
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面占全省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的53%,查出不按政策兑
现的化肥30506吨,占总供应计划的1.6%,查出违纪金额1077万元。
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省政府确定1989年全省工作要以治理整顿、深化
改革为重点,着重搞好流通秩序的整顿、惩治腐败现象,搞好廉政建设。治理整顿关
键环节是压缩基本建设投资,为此省政府确定停缓建1048个项目,对这些项目普遍进
行了跟踪审计,督促落实停缓建决定,审计投资总额30.1亿元,共压缩投资27.5亿
元,并对742个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查出各类有问题金额4.35亿元,建议停建、
缓建和削减项目175个,节约投资1.45亿元。在参加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清理整顿公
司的工作中, 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了377个流通领域的公司,查出各类违纪金额5900
万元,审计后撤并公司42个。
这一时期,审计工作中还注意抓了违纪数额大、情节严重的案件,对审计中发现
的犯罪行为,按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986年全省共查出百万元以上的违纪案16件,
万元以上的受贿贪污案19件。1987年济南市审计局在对济南纸浆厂基建工程审计中,
查出包括原厂长在内的15人贪污团伙,共侵吞国家资财8.3万元,对负有主要责任的
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88年—1989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查出百万元以上的违纪
单位137个, 万元以上贪污受贿案15件,有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1人,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的52人,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8369万元。
从1987年开始,审计工作强调要抓住经济活动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开展审计调查。之后,省审计局每年都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
审计调查, 各市地区县审计局也围绕着本地党政领导的要求自行开展审计调查。 至
1989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开展审计调查1563项,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采用的调
查报告899篇, 通过这种形式对加强宏观调控提出了建议,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依据。如1987年省审计局组织对全省石油行业的审计调查,查明了在石油的分配供应
中存在的层层扣留指标、违反价格政策、平价油卖高价、以油谋私等问题,提出改善
石油经营管理的建议,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1988年全省围绕着外贸体
制改革、企业承包经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利用外资、企业潜亏等,对6537个单位
进行642项审计调查,有266篇调查报告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采用。
第二、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
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制度。1985年,省审计局及潍坊、烟台、青岛、枣
庄、诸城等市地县审计局,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试行了定期送达审计,在此基础
上,省审计局于1986年初向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下达了《关于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
行送达审计的通知》,并对省林业厅、省文联等35个单位进行了按季定期送达审计。
1987年审计署制发了《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定期审计制度的通知》,全省普遍推
行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制度,实行分级审计,各级审计机关主要审计一级预
算单位;二三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实行定期审计,审计机关重点抽查。
是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230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定期审计。之后,
实行定期审计制度的单位逐年增加,1989年达4625个,其中有1518个单位没有发现违
纪问题。
对工商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是推行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986年,
烟台、德州、枣庄等市地审计局对部分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此
举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并逐步推广。1987年全省有11个市地的政府或审计机
关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下达文件,推行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议制度。是
年, 全省共对211名厂长(经理)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议结果,有一般
经济责任问题的95人, 有严重经济责任问题的25人。 二是开展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1988年2月, 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暂行条例》,全面推行
承包经营责任制,条例规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由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委托的其他
审计组织对合同双方及企业经营者进行审计。10月,国务院发布的《审计条例》明确
审计机关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的有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由此诞
生了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继而成为各级审计机关企业审计的主要工作。1988年全省共
对2999户承包企业进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仅1989年前9个月就审计了2847户承包
企业, 查出企业资产盈亏不实和损失浪费金额2.49亿元,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结论对
依法经营、 完成合同指标的2227户企业进行奖励,对未完成承包指标的220户和资产
盈亏不实的589户企业进行处理、 处罚,对少数效益极差、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的终止了承包合同。
另外,还建立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援款项目的经常性审计制度。
第三、重视基础建设,初步形成审计监督体系。
各级审计机关在不断充实人员,进行审计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审计干部的政治
思想建设。1986年初,山东省审计局发出《关于加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
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列,审计干部在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中起
表率作用。1987年制定的《山东省审计机关“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把客观公正作为审计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必须做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努力学习,积极探索;艰苦奋斗,多干
实事。1989年山东省审计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实行政务公
开,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审计要附发《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人员守则》,同时,
附发“征求意见表”,审计后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寄省审计局监察员。各市地区县审
计机关也普遍制定了保持廉洁的规定和措施,并把廉洁作为考核审计人员的内容,树
立了审计机关廉洁从政的良好声誉。
内部审计是社会主义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审计机关筹建时期即提出建立
内部审计机构,但由于当时主要精力放在组建国家审计机关、开展试审上,内部审计
的建设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1985年仅有省商业厅等6个省直部门设有内部审计机构,
全省只建有300多个, 占当年应建内部审计机构的11%。1985年10月省政府提出关于
贯彻《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意见,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大中
型企事业单位都要尽快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设审计人员。随着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
逐步分离,企业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国家对企业的管理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主管部
门对所属企业需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各级政府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列入议事日
程,并作为审计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1986年开始实行“三项审签”制度,省政府规
定,从7月1日起,所有应建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单位上报的月、季、年度财务决算
报表,向银行提出的贷款申请书和向税务部门提出的纳税申报表,都必须经内审机构
审签。这一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内审机构的建立,是年,全省内审机构已达2109个,
配备内审人员3138名, 有81.7%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为进一步推动
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各级审计机关加强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采取了
以下两条政策措施:一是,凡是内审机构审计查出并纠正的违纪问题,审计机关不再
作为违纪问题对待,不影响企业的评比、奖励和企业领导人的调动、升迁;二是,对
内部审计工作搞得好、基本上制止了违纪现象的部门、单位,在一定时期国家审计机
关免予审计。这些措施的贯彻实施,促进了全省内部审计的快速发展,并一直走在全
国的前列。至1989年,全省共建立专职内部审计机构3557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7340
人, 审计了27200个单位(项目),纠正违纪金额39288万元,查出损失浪费11902万
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27474万元,分别比1986年增加了15%、79%、304%、369%、
341%和196%。
社会审计工作始于1986年初。 1986年5月,成立了隶属于山东省审计学会的山东
省审计咨询服务部, 翌年3月更名为山东省审计事务所。1988、1989两年,全省社会
审计工作迅猛发展, 经山东省审计局批准成立的审计事务所达126个,市地审计局均
已成立了审计事务所,有98.5%的区县审计局成立了审计事务所。至1989年底,全省
共有审计事务所134个,配备人员711人。
1990年至1993年是积极发展,逐步提高阶段。这一时期,全省审计工作主要是围
绕着为促进宏观调控服务,逐步加大对经济综合部门、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和基础产业
的审计力度,深化企业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逐步向检查内部控制和经济
效益延伸,注重发挥审计的整体效能,提高审计质量。审计面一般保持在审计对象总
数的50%左右。
第一、加强对财政、金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农业资金的审计,促进宏观调控
政策的贯彻落实。
财政金融部门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经济杠杆,加强对这些部门的审计,体
现了审计较高层次监督地位,同时,也使审计机关为调控经济运行服务发挥作用。特
别是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更好地为调控经济运行服务
以后,各级审计机关始终把财政金融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按照“上审下”的财
政审计体制,每年都对市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审计,审计面一般在31%—36%。1991年
还对276个乡镇财政进行了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是检查财税部门有无越权减免税收、
预算外资金来源和使用是否合规、财政决算是否真实,并逐步向检查财政资金分配的
合理性和使用的效益性延伸。按审计署划分的审计范围,全省审计机关从1990年起连
续两年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系统县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此后,
每年审计两个金融系统,先后对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人民银行、保险公
司系统以及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查出各种违纪金额
2.65亿元。 为有效控制投资规模,从1990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前
审计办法,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的开工、复工项目,计委、建委不发建设许可证和不批
准开工、 复工,建行不办理拨款。至1993年底,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10200个项目
进行了开工、复工前审计,还对54个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总投
资237.65亿元。1990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审计机关加强对各项支农资金的审计的要求
和审计署部署,省审计局在计划安排上把“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作为审计的重
点项目, 之后, 地、县审计机关每年都把主要精力用在对农业资金审计监督上。如
1991年的棉花基地县和贫困县的农业发展基金、发展粮棉专项基金、扶贫资金、水利
资金中的防汛岁修费等支农资金审计;1992年的小农水补助费、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
资金、扶贫资金、农业发展粮食专项资金,养老、待业保险基金等农业专项资金审计;
1993年的农业总体投入审计、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审计,及挤占挪用农采贷款问
题专项审计。通过对这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财政、金融部门行业及重点建设项目的
审计,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31.1亿元,占同时期审计机关查出违纪金额的45.97%。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有罚没收入和
违纪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此外,各级审计机关还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工作中心,
开展了大量的审计调查活动,为党政领导提供宏观决策的依据。
第二、深化企业审计。
1991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开展了“促管理、增效
益”活动。在企业审计中,注意审查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合规的同时,向检查有关
内部控制制度和经济效益延伸,把审计的重点放在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能源、原材料的
消耗上,帮助企业找准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是
年,在内部控制评价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省审计局安排济南、淄博、枣庄、威海、
潍坊五市审计局及省冶金、一轻、化工三个系统共28家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系统评价试
点, 取得经验,逐步推广。翌年,全省共对10个行业281个单位进行内部控制系统评
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从中找出管理失控点,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加强内部控制,同时也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时效性。1992年以后,企业审计主要是对企
业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进行审查,并延伸检查和评价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济
活动,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机关重点审计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的企业,特别是企
业集团、股份公司以及亏损大户,一般企业逐步由民间审计组织审计,国家审计机关
对其进行抽审。1990年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了8000户企业,1991年审计了5321户工交、
商贸企业, 共促进增收节支6.97亿元,帮助减亏增盈10万元以上的企业1571户,其
中,50万元以上的225户。
第三、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效能。
1990年4月, 省政府领导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
深入,审计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必须进一步健全审计体系,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效
能。各级审计机关加强了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指导和管理,省审计局每年都组织
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研究安排工作,找差距、鼓干劲,推动全
省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1991年6月,全省己建专职内审机构4950个;配备专
职内审人员10072名。各级内审机构发挥熟悉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的优势,
除继续坚持“三项审签” 外,重点开展了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4年间
全省各级内审机构累计审计216240个单位(项目),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6.46亿元,
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3.2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7.02亿元。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挖
掘潜力、减少损失浪费、提高经济效益方面,都发挥了外部审计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
社会审计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特别是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
定》,给社会审计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审计机构和
人员不断增加,业务领域迅速拓宽,在城乡集体企业审计、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
验证、企业注册资金验证和年检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1993年全省已普遍建立了审
计师事务所, 当年共完成委托业务55233项,查证资金总额820.2亿元,分别是1990
年的4.44倍和3.87倍。
第四、加快“三化”建设。
1990年2月, 李鹏总理在听取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汇报时指出:今后的审计工作要
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
导的指示,积极开展“三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至1993年底,通过各级人大、政
府制定和颁布有关审计的地方性规章253个,规范性文件584个。其中,经省人大常委
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8个,省审计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发布的规范
性文件24个。全省审计机关内部还制定了审计复核、集体定案、送达回执、审计回访、
审计程序、 业务考核等审计行为规范性文件989个,制定审计统计、档案、信息等业
务规章制度1039个。
1983至1993年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已成为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
成部分,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
重要贡献。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山东省已经建立了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
础、 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监督体系,形成了一支由5029名国家审计人员、17355名
内部审计人员和2021名社会审计人员组成的审计队伍。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十余年的
审计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坚持履行审计监督的基本职能。审计监督是审计的
基本职能,也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力,审计机关只有坚持监督基本职能,搞
好合法合规审计,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才能起到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作用。十余年
间,全省审计机关累计审计单位104102个(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03.08亿元,收
缴财政17.40亿元。审计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加强审计监督。二是围绕经
济建设中心开展审计工作,发挥宏观管理作用。审计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只有把各个时期经济工作的重点作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
监督的作用。审计为宏观管理服务主要体现在:通过合法合规审计,保证财经法规的
贯彻实施,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保障国民经济正常有序地进行和改革开放的健康
发展;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通过加强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促进宏观调控措施的
落实和完善。三是坚持依法审计原则,实事求是处理问题。依法审计是《宪法》规定
的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努力提
高执法水平,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正确地判断是非,努力做到证据确
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宽严适度。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三个
有利于”为标准,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地结
合起来,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探索者,帮助失误者,查处违纪者。四是坚持
一审二帮三促进,帮助被审计单位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审计不仅要依法查处违犯财
经法纪问题,揭露经济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还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工
作的建议,从而有效地防止或减少问题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实
践中注意把审帮促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又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
分析原因,从完善内部控制、增强自我约束、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用足用
好政策、加快改革步伐等方面入手,帮助被审计单位改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省审计机关促进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的金额以年均26.33%的速度递增,十年间共
计21.1亿元。 五是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效能。社会主义审计体系是包括国家审计、
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在内的有机整体,国家审计是主导,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是重要
组成部分,三者相互联系、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完成国家赋予的审计监督任务,
各级审计机关在不断强化国家审计的同时,大力加强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指导、
管理和监督,审计体系的整体效能得到了较好发挥,使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在全国一
直保持前列。六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精、廉洁勤
政的审计队伍,全省审计机关在抓好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还注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狠抓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广泛进行审计宣传,通过建立完善各种
规章制度,严肃审计纪律,树立“廉洁、公正、严格、有奉献精神”的行业风尚。全
省审计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推动全省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起到
促进作用。七是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法律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各级政府首长
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根据这一规定,全省各级党政领
导对审计工作都给予了充分重视。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都出席全省审计工
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审计署领导先后35人次到山东检查指导审计工作,推动了全
省审计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中共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健全科
学的宏观管理体制与方法。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强化审计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为审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审计工作也必将在新的体制下发挥新的作用、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