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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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审计计划工作, 在审计机关建立初期以试行下达计划要点的办法实施。 从
1986年起,根据审计署《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试行办法》的要求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把计划管理作为组织领导全省审计工作的重要手段。
1986年—1991年,主要对审计项目计划实行总量控制,每年安排的计划总量占实
际完成数的30%左右。1986年全省安排审计项目计划1416个,1987年安排审计项目计
划1401个,1988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2499个,1989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4158个,1990
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5587个,1991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5499个。1992年,将计划编制
办法改进为计划总量和重点项目两项计划控制。全省共下达审计项目计划总量为5500
个,其中重点审计项目计划为2281个。1993年开始,省审计局编制全省重点审计项目
计划。当年全省共下达重点审计项目计划707个。省审计厅在下达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的同时,统一安排部署审计内容、审计期间、审计结果完成(上报)时间,核定审计
计划对象名单,对各单项和专业审计计划均下达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增强重点项目审
计工作的力度,体现项目计划的控制、指导作用。
省审计局从1986年开始,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坚持牢固树立宏观意识和“参政”
意识,使审计计划紧贴党和政府的经济工作中心,突出重点,每年将审计力量主要放
在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部门、行业和单位以及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
点问题上,在搞好微观审计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宏观作用。1986年—1990
年,重点加强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电力、石化、交通、石油、粮食等重点行业、企业
的审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并探索了经济效益审计和厂长(经理)离
任审计的路子,树立了审计权威,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从1991年起,逐步加大了对
财政、金融、农业资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国家宏观调控。如1993
年,全省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在计划安排上重点突出了金融审计。全
省安排金融审计单位数占计划总数的25.4%,共查出违纪金额47089万元,应上交财
政11356万元,已上交财政10931万元,分别占全部审计指标的27.3%、30.1%和35
.3%,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金融秩序的好转。
为严格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提高项目审计质量,从1986年起,省审计局和市、地
审计机关逐步建立完善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责任制,建立审计质量责任制度。在部署安
排省重点项目计划时,目标、措施、效果三落实,任务直接落实到人。1989年,省审
计局制定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审计工作情况半年通报制度、计划落实
情况检查制度等,定期检查分析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进度、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情况,
将分析情况和建议及时提报给领导和有关部门。淄博、泰安等市、地审计局为保证审
计项目顺利实施,相继建立了每月召开工作进展情况例会调度制度;枣庄市采用审计
项目计划进度表方式,将计划分解到各单位和每个月份,及时掌握进度情况,对临时
追加的和党政领导交办的任务通过月份进度表及时调整,使审计工作做到了稳而不死,
活而不乱。为保证审计项目质量,至1993年底,全省17个市、地全部建立健全了审计
工作考核制度,对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审计结果的报送时间和质量情况、审
计执法情况等全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同评比先进、考核政绩等挂起钩来,调动
了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全省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