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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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审计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是从1983年审计机关组建前夕开始的,主要采取
短期(培训时间15—30天)和中长期培训两种基本方式。短期培训,主要组织上岗前
培训、行业审计培训、专题培训、晋升职称培训和县(区)审计局长培训;中长期培
训,主要是请有关院校代培、函授和组织在岗岗位培训。至1993年底,全省已基本形
成了正常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审计工作开展发挥了
重要的保证作用。
1983年10月—1993年12月,全省审计系统共举办各种类型在职短期业务培训班
318期,培训干部15060人次。
1983年8月2日,为筹建山东省审计机关,尽快开展审计工作,山东省财政厅和山
东省审计局筹备组,决定分期举办审计干部培训班(即上岗前培训),主要目的是通
过上岗前培训使参训的干部了解审计基础知识、审计职责、权限,充分认识建立审计
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树立做好审计工作的信心。1983年10月20日
—11月3日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培训对象是省辖市和地辖市现有财政监察干部和准
备从事审计工作的筹建组负责人、业务骨干。1983年10月20日到1984年8月16日,省
审计局以长会短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连办5期上岗前培训,培训263人,培训对象主要
是各县(区)审计局的负责人。各级审计机关成立后,上岗前培训作为一项培训制度
确定下来,凡新调入审计机关工作的人员,都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参加上
岗前培训。到1993年12月,全省共举办上岗前培训班130期,培训4000人次。
从1986年开始,为提高行业审计工作质量,各级审计机关围绕不同时期的审计工
作重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以会代训、联合办
学、委托代培等形式,积极开展了行业审计培训工作。从1986年2月25日省审计局举
办“财政决算审计短训班”开始到1993年12月,全省省市(地)两级审计机关共举办
财政、金融、商贸、基本建设、外资、行政事业、农林水利等行业审计培训班和资格
证书班24期,培训980人次,其中有580人取得了“预算编审资格证书”等各种资格、
结业证书,为做好行业审计业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打下了基础。
1987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审计事业的发展,许多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业
务骨干暴露了知识面窄、知识更新慢等问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急需通过培训掌握
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等知识和新的审计理论与方法,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更好地
开展工作。针对这种情况,省、市(地)两级审计机关,先后进行了经营承包责任审
计、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审计(会计)电算化、
绩效审计、中外审计比较研究、审计抽样、管理会计、行政诉讼法等以新知识、新技
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至1993年年底,全省共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16
期,培训600人次。
1990年,针对县(区)级审计机关局长、副局长中,有70%的人未从事过财经、
审计工作,也未参加过任何财经方面的培训,急需学习和培训的情况,省审计局对新
进入审计机关工作和过去未接受过审计专业培训的县(区)审计局长按照岗位规范要
求进行培训。先后共举办5期培训班,培训230人,约占县(区)审计局长总数的三分
之一。其中第一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87天,其他4期为28天左右。先后开设了《会计
原理》、《审计学原理》、《专业会计》、《专业审计》、《行政管理学》、《行政
领导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新财会制度》等课程,
穿插进行了20余次宏观经济和专业审计方面的专题讲座。通过培训,使县(区)局长
提高了领导水平和业务素质。
1992年4月、6月,为配合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山东省职称改革领导小
组办公室(以下称省职改办)同意,对拟参加1992年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但不具
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进行了两次晋升审计专业高级职称专业知识测试培训,后经考试有
88人合格。
从1992年9月至1993年4月,经省职改办同意,省审计局先后三次在山东财政学院
和山东师范大学分别进行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的晋升高级职称外语考试考前
培训。通过考试,合格者有262人,其中英语202人,日语35人,俄语25人。参加学员
主要是内审、社审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格人员由省职改办核发了合格证书
(有效期两年),作为晋升审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称)的前提条件之一。
1992年,审计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制度停止执行,取而代之的是审计署、人事部
联合发布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1992年4月20日发),即审计专业
初中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根据该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考前培训辅导的
要求,省、地两级审计机关在1992和1993两年共举办审计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考前培
训辅导班45期,培训2600人次,其中1992年培训38期,培训2100人次;1993年培训7
期,培训500人次。中、初级培训课程均为两门,一门是《与审计专业相关的综合知
识》(中级包括经济法、工业企业管理、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会计学4部分;初
级包括政治经济学、财政与金融、会计学、经济法4部分);另一门是《审计(基础)
理论与实务》,中级为《审计理论与实务》,包括审计理论、审计实务两部分,初级
为《审计基础理论与实务》,包括审计基础理论、审计实务、审计应用文写作3部分。
培训师资主要来自山东经济学院。1992年总的考试合格率为34.22%,1993年为19.
74%。
1993年,国家财会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以学习贯彻新会计制度
为主要内容,举办了90期不同形式的新会计制度培训班,培训审计、内审和财务人员
6300人次。
从1985年开始,全省审计机关先后在上海、天津、烟台、济南等地,利用委托有
关院校代培、函授以及组织岗位培训等形式,对审计人员进行了中长期专业培训。至
1993年,全省共组织中长期专业培训94批次,培训人员4792人。
1985年9月,为提高广大审计干部审计专业理论水平,由上海市审计局牵头,依
托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在华东六省一市审计系统范围内举办《审计学》单科函授,山
东省审计系统有109名人员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从1985年10月上旬到1986年2月上旬。
有47人取得结业证书。
1985至1986年,省审计局先后出资10万元,委托在全国开设审计专业较早的天
津财经学院举办四期(中期)脱产培训班(每期约19周,其中师资培训班一期)。培
训目的是使参训干部系统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和理论。第一期学习时间为1985年
3月8日—7月20日,授课18周,考试1周。开设课程为《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理
与工业会计》、《审计学原理与工业审计》、《商业会计与审计》、《预算会计与审
计》、财政专题,培训审计干部50人。第二期学习时间为1985年8月26日—1986年1月
20日,授课18周,考试1周。学习课程调整为《政治经济学》、《会计原理与工业会
计》、《审计学基础》、《工业审计》、《商业会计》、《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审计专题》,培训审计干部49人。第三期为师资培训班,时间为1986年3月17日—
7月15日。学习课程为《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财政预算管理》、《财
务会计与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经济活动分析》、《审计案例》,共为全省
审计系统培养专兼职师资40人。第四期学习时间为1986年9月1日—12月26日,授课17
周。学习《政治经济学》、《审计学基础》、《工业会计学》、《商业会计学》、
《经济法》、《财政与信贷》等课程,培训审计干部46人。通过委托培训,使185名
审计业务骨干的审计理论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也为日后干部培训和电大审计专
业教学培养了审计专业师资。
1987年1月,省审计局根据当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在总
结上海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审计学》函授和委托天津财经学院办班的基础上,提出与
山东经济学院联合举办《会计原理》、《政治经济学》、《工业会计学》、《工业企
业财务管理》、《审计学原理》等5门课程的函授学习计划。要求全省审计机关35岁
以下,不具备(职称评审)规定学历的人员接受为期1年的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定该
计划要达到的目的有3点:一是大规模的培养审计及内审干部;二是最大限度地克服
工学矛盾、节约培训经费;三是统一培训标准和考核要求(按专科水平教学、考试),
为不具备职称评审规定学历的人员评定职称创造条件。该计划得到山东经济学院的支
持。
1987年3月30日,山东经济学院、山东省审计局签定“关于举办《会计原理》等
五科函授有关问题的协议书”。1987年3月—1988年3月,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培训
班采用高等学校和高等自学考试财经类教材,山东经济学院按本院会计学同类专业有
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要求,编写辅导教材,面授、辅导、命题、阅卷、评定成绩,填
发结业证书。
1988年4月—1989年4月,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省审计局又举办了第二期“五科函
授”,5门课程的总学时由320学时,调整为440学时,即工业会计和审计学原理各100
学时,其他3科各80学时。
两期函授教学过程中,先后举办师资辅导班3期,开设课程8门次,培训80人次,
组织考试6次(每次考2—3门课程),补考4次,各市地审计局及济南军区共举办辅导
班40次。第一期(1987年3月—1988年3月)培训1247人(其中国家审计、社审481人,
内审766人);第二期(1988年4月—1989年4月)培训1010人(其中国家审计、社审
189人,内审821人)。全省共有1615人考试取得结业证书,并达到了实施“五科函授
学习计划”的三个目的,同时也为开展审计专业大专《专业证书》教育奠定了基础。
为了加强审计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根据
中央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部署和开展审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需要,审计署与中
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通知,决定于1987年下半年,利用中国教育电视电大频道,在全
国开展审计会计师岗位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山东省审计局与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于
1987年7月10日转发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培训对象。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累
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且不具备审计署《关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
审计人员参加评审、聘任(任命)审计专业职务的暂行规定》中免试的审计人员,以
及中专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或高中毕业(含高中程度文化考试合格人员)
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3年以上的审计人员。2.学习形式及课程安排。采取电视授
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开设《政治经济学》、《会计原理》、《审计学概
论》、《经济法概论》四门课程,总学时为280学时,电视授课89学时,录音授课30
学时,学制半年。3.培养目标。通过4门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较系统地掌握审计专业
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审计师
专业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4.每门课程学习结束由中央电大和审计署统一命题,省
电大组织闭卷考试,考试及格发给单科结业证书,4门课程全部合格,由省审计局发
给审计会计师岗位专业知识合格证书,作为评定审计会计师专业知识合格的依据。全
省共组织694人参加了学习和考试。1988年9月20日报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
准,为其中406名符合学历和工龄要求的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了审计师岗位知识培训合
格证书(1987年8月18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审计署,同意将专业职称
名称“审计会计师”简称“审计师”)。
根据山东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印发的《关于评聘审计专业人员职务中
几个问题的意见》,山东省审计局以鲁审人字[1988]9号文印发了《关于审定审计专
业大专水平问题的通知》,将上海立信会计专科学校颁发的《审计学》单科函授结业
证书、天津财经学院颁发的四期培训班的结业证书、山东经济学院颁发的会计原理等
“五科函授”结业证书,以及审计署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举办、山东省审计局核发的
审计师岗位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审定为审计专业大专水平。
1988年4月28日,国家教委、人事部印发《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
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确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是学员经过学习考试合格,
表明已达到岗位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不能作为岗位培训合格证
书,也不等同于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只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适用,仅作为
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职务的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山东省教育
厅、山东省人事局以鲁教成字[1988]17号文转发了该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
事局、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委以鲁教干字[1988]17号文印发了《山东省成
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1988年7月12日,山东省审计局向省教育厅发出委托山东经
济学院举办审计(会计)专业大专专业证书函授教育的函,主要内容:1.培养目标。
通过审计专业证书教育,使学员掌握从事审计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理论,达到本岗位所
需要的大专层次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2.培养对象。尚未达到本工作岗位所
需要的大专文化程度的在职审计人员(具体条件包括: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具
有5年以上审计、会计专业工龄,专业对口,30岁以上)。3.招生规模及学制。招生
800人,拟主要在1988年五科函授结业学员中招收,以后再视需求进行增减,学制为2
年(5科函授结业学员为1年)。4.学习课程。共9门,820学时,其中面授辅导不少
于220学时。科目为《政治经济学》、《会计原理》、《工业会计学》、《工业企业
财务管理》、《审计学概论》、《商业会计学》、《财政与信贷》、《工商企业审计》
、《经济法》。5.组织与管理工作。山东省审计局设函授工作站负责招生及管理工
作;山东经济学院组织入学考试。入学后教学辅导、考试、阅卷等工作;市地审计局
设立辅导点,负责辅导组织、考试组织工作等。山东省教育厅以鲁教干字[1988]20号
文批复同意。通过两年的函授教育,经考试全省有941人获得审计(会计)专业大专
专业证书。
1989年6月6日,省审计局向省教委提交了《关于申请批准烟台市审计局委托烟台
大学举办审计会计专业专业证书半脱产教学班的报告》。主要内容:1.主要招收烟
台审计(会计)系统从事审计(会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含内审人员);
2.学制为半脱产1年半,学习10门课程,授课820学时(课程设置同省审计局的〈专
业证书〉班类同),1989年9月开学,1991年元月结业,在校78周;3.教学及行政工
作由烟台大学经济管理系和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共同负责,授课教师中有4名副教授,
2名讲师,4名硕士研究生。省教委、省人事局以鲁教发[1990]70号文批复同意。此次
培训学习,共有36人结业。
1991年,省教委、省人事局鲁教成字[1991]10号文件要求,对全省《专业证书》
班进行复查、清理。省审计局作了认真的复查、清理工作,并写了情况报告,省教委、
省人事局对省审计局提交的977名学员成绩予以认定。
1992年9月5日,省审计局印发《山东省审计系统在职干部岗位培训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根据审计署[1990]356号文《关于在审计系统试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劳动局、省总工会鲁教成字
[1991]1号文件精神,对审计系统在职干部岗位培训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岗位培训的
对象、岗位的设置、岗位规范,以及岗位培训的组织领导及分工、课程设置和培训方
式、考试(查)及颁证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培训计划,其
实施周期需要2—3年时间。为搞好这项工作,省、市(地)两级审计机关按照长短结
合、远近结合的原则,将长期教学计划安排落实到短期培训班中,将远期目标落实到
每一年度培训计划中去,取得一定效果。1992、1993年两年,省、市(地)两级审计
机关共举办岗位培训班12期,学习10门规定课程,培训490人,全部获审计署统一印
制的审计系统岗位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