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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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5月, 省编委批准建立“山东省审计科学研究所”,为处级事业单位,12
月5日, 科研所正式对外办公。1985年7月,省审计局明确科研所的职责范围:1.负
责组织审计科学理论、政策及技术方法的调查研究,不断发展和完善审计科学体系;
2.收集整理国内外、 省内外的各种与审计有关的信息,为局领导进行宏观经济管理
和决策服务;3.编发《审计信息》开展省内外信息交流;4.编辑出版《山东审计》;
5.组织审计理论学术交流,承办山东省审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6.开展审计咨
询服务,负责审计咨询服务部的组织工作和业务指导;7.负责管理审计科研经费及本
所财产;8.负责资料室的管理及资料借阅工作;9.承办局领导及审计署科培中心交
办的其他事项。1990年,社会审计的组织管理工作转交省审计局内审指导处。1993年,
所内设有科研室、情报室、办公室、编辑部,有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其中具有高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者17人。
1984年,烟台市审计局成立法规科,之后,青岛、淄博、菏泽、威海、潍坊、临
沂、聊城等市、地审计局,相继成立了科研所、研究室、法规科等科研机构,其他市、
地审计局也均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审计科研工作。山东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
政学院、山东商业学校等12所大中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在从事审计教学的同时,也广
泛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山东省审计学会、山东省内部审计学会、山东省社会审计协会
以及省内社会科学机构也有一批人员进行审计研究。与此同时,广大审计工作者结合
自己的工作实践,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审计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