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城乡集体企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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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城乡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审计署《关于社会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
条,“审计事务所根据政府的规定,办理城乡集体企业审计”的规定,在各级政府的
重视支持下,全省审计师事务所逐步开展了集体企业的审计,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健全财务制度,提高经济效益。
至1991年9月底,全省已有济南、淄博、枣庄、济宁、惠民(滨州)、临沂、日
照、聊城、德州9个市、地政府或行署发文,授权审计事务所对集体企业实行审计监
督,许多县(区)政府也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枣庄市审计局等一些审计机关和审计
事务所还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审计工作规程。据1992年2月枣庄市审计事务所第二期
《社会审计信息》记载:枣庄市的集体企业审计覆盖面不断扩大,1991年全市、区审
计事务所共完成集体企业审计125户,审查资金总额5.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4户、
5.2亿元。审计项目(内容)逐步由财务收支审计向承包经营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延
伸。枣庄市所抓住重点,稳步发展,1991年把集体工业企业和劳动服务公司作为审计
重点,以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为主要审计内容,审计户数较上
年增加9个;山亭区和市中区审计事务所主要对乡镇煤矿、水泥厂等单位进行了财务
收支审计,分别完成集体企业审计45户和39户,超额完成了年度审计计划,为城乡集
体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1991年9月,在山东省社会审计协会成立大
会上,该市所属的滕州市审计事务所就怎样开展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作了大会专
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