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50家中外合营企业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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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 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
250户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 调查结束后,向省政府提交了报告,并以
《审计情况》(增刊)《中外合营企业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
题进行了反映,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在《今日信息》“问题反映”专栏予以转载,宋
法棠副省长作了批示,省外经贸委专门派员到省审计厅了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
研究了对策。
调查情况表明, 250户企业注册资本为21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外方8.8
亿元(折合1.7亿美元) ,占42%。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107户,占42.8%。
1992年—1993年6月, 共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4亿元,实现利润1.7亿元。总的看,各
地通过兴办中外合营企业,引进了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
社会效益。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合营各方不能认真执行合同、协议。(1)出资
不足。 有141户企业未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期限出资,欠缴注册资本5.4亿元,占
全部注册资本的27%, 其中外方3亿元(折合4619万美元),占其认缴注册资本的33
.75%。 (2)出资不实。主要是外方实物出资,不提供原始发票,以旧充新,以次
充好, 作价过高。(3)虚假出资。中方为达验资目的,暂时将资本投入合营企业,
待验资后再将其转走。外方则通过长期占压销货款和购货款等形式,变相抽回已投入
的资本。 (4)外方未按合同、协议规定返销产品。合同中规定外方承担一定比例外
销义务的129个企业,就有89个未兑现。2.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监督、管理和服务职
能不够。一是审批把关不严。主要是对企业行业投向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不够有力,对
合营合同、协议缺乏严格审查。二是出资监督不力。按有关规定,对超过限期仍不出
资的企业,有关部门可以撤销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实际这样做的很少,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拖欠出资问题的及早解决。三是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营企业的
验资、查帐工作有待加强。这250户企业中有84户企业未验资,132户企业未查帐。已
验资企业的验资数与审计调查核实数相差9577万元,已查帐的企业有14户年终盈亏数
与审计调查核实数相差333万元。3.经济效益差,有的存在较大潜亏。调查的250户企
业有103户亏损。至1993年6月累计亏损额为13347万元,其中亏损超过100万元的30户。
4.中方企业和国家权益受损害。 调查发现漏欠中方劳务费、场地使用费,各项税款
和无偿占用中方资金、资产等方面的问题1800多万元。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提出了4个方面的建议:1.要依据国家产
业政策慎重立项,充分论证,严格审批。对外商资信情况、法人资格和国际市场情况、
产供销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论证, 以避免造成损失。2.改善投资环境。除
加强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外,还应大力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信息、咨询等社会服务
机构以及仲裁机构, 为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环境。3.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董事会作
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因此,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会议,
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4.严格执
法。经贸、工商、财政、税务、海关、商检、审计等部门要相互协作,认真履行各自
的职能,依照国际惯例和国家法律,严格把关,避免企业在立项审批、出资投资、合
同执行、生产经营等各方面出现不应有的问题,促进中外合营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