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527家中外合资企业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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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省审计局于4季度组织全省16个市、地审计局,对截至1990年6月末已注
册登记的527家中外合营企业进行一次摸底性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目的是总结开办中
外合营企业的成绩和经验,针对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中外合营企业
健康发展,同时通过调查,摸清全省中外合营企业的现状,研究确定审计范围及重点,
为搞好中外合营企业奠定基础。审计调查结束后,省审计局将审计调查结果以鲁审外
字[1991] 4号文上报审计署,同时,编发了《我省中外合营企业亏损严重》的审计情
况送有关部门,该情况被《山东政府信息》转载,赵志浩省长作了重要批示,提请分
管省长注意。
调查情况表明, 527家企业中合资482家,合作45家;投资总额9.94亿美元,注
册资本7.05亿美元,其中外方2.65亿美元;行业投向中轻纺和机电化工类占50%;
合营年限在10年—20年的86%; 已投产开业283家。总的看,山东省中外合营企业发
展迅速,成效明显,也探索了一些经验。一是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加快发展步伐。各
级政府对利用外资工作极为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使合营企业的发展步伐
明显加快,数量逐年增多,而且自东部沿海开放区逐步向西部开发区发展。到1990年
6月末全省已累计批准中外合营企业680个,16个市地均有中外合营企业。全省中外合
营企业的长足发展,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
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实行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
情况,充分运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为中外合营企业排忧解难,创造宽松环境,取
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发挥当地优势,搞好技术引进。各地根据当地资源和生产优势,
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使企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四是培养了人才,扩大了
就业。通过举办中外合营企业,使为数众多的中方管理人员得到了培养和锻炼,已初
步适应了涉外工作的需要,有的已达较高的涉外工作水平,为山东省进一步对外开放
积累了财富。同时,合营企业的建立,增加了就业门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难
的问题。
调查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1.出资投资方面。(1)注册资本投入不及时。
调查的527家企业, 逾期出资额3314.23万美元,其中外方1539.07万美元,占其应
出资额的6.19%;逾期未出资11127.94万美元,其中外方6009.34万美元,占其应
出资额的24%,由于外方违反合同逾期出资或未出资给合营企业带来很大损失,有的
因此流产。据对烟台、威海、淄博、潍坊、济宁、临沂、菏泽7个市、地382家已注册
登记的企业统计,其中有58家因外方分文未出资,已名存实亡,有17家因外方未出资
及其他原因而搁浅。 (2)投资结构不合理。一是投资总额中借入资本份额大。由于
实际投资总额大大超出合同数,不足部分大都靠银行贷款解决,使中方利益受损。二
是引进不少非生产性设备,有些企业引进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占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的相当比例, 烟台有26家企业,共引进价值106万美元的这类设备。三是外方出资来
源不当。 有的外方钻空子,违反规定从中国借款出资。(3)外方赚取不合理价差。
不少企业外商出资按其报价或代购设备物资不提供原始发票(仅提供外方自开的形式
发票)而赚取“差价”,有的高出实际价格几倍,外商可赚回投资还有余,以致形成
“空投”。2.经营管理方面。(1)外方不履行返销合同。调查已开业的企业中有180
家可行性研究中有出口创汇计划目标, 其中有131家合同规定由外方负责返销产品,
而实际程度不同履行了返销合同的仅有50家,占38%,履行外销合同的有26家未按合
同规定的数量返销,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很大被动。另外,外方承诺返销的,由于垄
断外售渠道和价格, 从中压级压价,赚取超额利润。(2)内控制度薄弱。由于董事
会发挥作用不够,加之主管部门对企业缺乏行政和经济的制约手段,不少合营企业自
我约束机制差, 程度不同地造成资金使用不合理和低效益、高支出等问题。3.财务
收支方面。(1)会计核算基础差。合营企业财务人员多是从原中方单位招聘或调任,
大多未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不适应合营企业会计核算要求。有的企业开业一
年多,算不出盈亏数;有的长期不建正式帐,以流水帐形式核算;有的核算不合规,
如乱提折旧基金归还贷款、在成本中提取奖励基金、按调汇价折算外方出资入帐等。
已投产的283家企业中有63家企业未按规定设置中方财务帐, 致使中方劳务费、场地
使用费、 分配中方红利等无帐可查。(2)有违规违纪问题。主要是偷漏税款,随意
调节成本费用, 拖后盈利年度,漏提漏缴中方劳务费等问题。4.投资效益方面:突
出问题是投资效益不理想,亏损面较大,多数未达到可行性研究的计划目标。调查已
投产的170家企业(1989年全部投产企业191家,剔除投产期短,不便考核盈亏的21家),
1989年盈利的77家,占调查投产企业的45%,盈利额5191万元人民币;亏损的93家,
占调查投产企业的55%,亏损额5403万元人民币,每户年均亏58万元人民币,有的已
到资不抵债的境地,近期内很难走出困境。
产生问题的原因, 从总体上分析,主要是:1.前期工作不充分。主要在两个环
节上问题较突出,一是合营心切,对外商的法人资格、商业信誉、资金技术等调查不
够,与一些“皮包公司”、“空壳公司”、贸易商合营,以致吃亏上当。二是以争取
批准项目为目的进行可行性研究,高估效益、低估费用,有的甚至臆造,使立项失去
了依据, 导致先天不足。2.指导思想不够端正。有的中方单位为享受税收优惠、高
工资福利和出国方便,为合营而合营,对外商妥协让步,承诺或签订对中方不利的合
营条件,损害企业和国家利益。合营外方中也确有不少利用中国涉外经验不足、有关
法规不完善, 钻空子、找漏洞,通过出资和“两头在外”等环节,发不义之财。3.
合营企业层次低。一是规模小,底子薄。调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下的298
家,占56.5%(其中50万美元以下的188家),小型企业(按行业规模划分)占67.
9%。 这类企业原中方单位多为集体和村办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差,经营管理经验不
足。二是外方出资比例小。调查企业中外方实际出资比例仅为26.75%,由于外方出
资较少,对企业经营管理关心和参与不够,外方总经理大多不在岗,董事会召开不及
时或不召开。三是一般加工项目多。调查企业中技术先进型企业仅占6.7%,出口创
汇型企业中也多为传统出口项目,新开发产品和市场少。4.管理和服务工作跟不上。
由于对合营企业缺乏管理经验,不知哪些应管、哪些不应管,哪些应“深”管、哪些
应“浅”管,再加思想认识有偏差,认为管不好反而“招惹是非”不如不管,因此管
理工作比较盲目被动,造成合营企业有“生”的没“养”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能
及时得到解决。 5.法规制度不完善,除了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外,有关法规,如出
资的协商定价办法、返销出口产品价格的确定依据、实际投资总额超过合同应否追加
注册资本等问题均不完善,致使出现漏洞和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提出了对策和建议。1.加强宏观调节
和控制。在进一步处理好引进外资速度和效益关系的前提下,一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和山东省各地、各行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外商投资发展规划,明确投资重点
和范围,以此作为制订计划和立项审批的依据;二是根据现有合营企业层次低、效益
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上层次跨档次,大力开拓与西欧、北美、日本、南朝鲜等国家
的合营渠道,拿出一些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合营;三是建议在省
及合营企业较多的市(地)县设立一个全方位、系统性的低半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
局,将立项审批、经营管理、协调服务等统一管起来,实行部门责任制,使监管工作
真正落到实处。 2.抓好微观论证和管理。一是对人为在可行性研究中掺水份,搞假
数据的,查处后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二是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
合营企业投产后实际效益与可行性研究和评估效益的情况,以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的
重视;三是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服务的经验,并组织必要的观
摩、交流和评比,尽快把此项工作搞好。3. 坚持依法办好合营企业。(1)建议有关
部门对出资投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限期补缴注册资金,并按合同进行处罚,逾
期仍不出资的,依法取消注册登记;(2)对明显的违规问题以及打着合营“幌子”,
进行挥霍浪费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 要严肃查处;(3)各级审计机关,应根据审
计条例,排除干扰,加强对合营企业的审计监督,同时要积极开展效益审计或调查,
分析企业效益差或亏损原因, 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尽快提高效益;(4)建议有关部
门抓紧完善有关法规,成熟一个出台一个,以使合营企业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4.提
高合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一是建议按地区或部门(行业)有组织地对现合营企业中的
中、高级管理人员,委托大专院校进行较系统的定向培训,使现管理人员水平提高一
步;二是建立地区、部门(行业)中方高级管理人才库,对今后合营企业总经理等人
员,打破地区、部门界限,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或选任;三是采取措施,统一组织,加
强运筹,尽快打开外销渠道,切实扭转外商垄断销售渠道和价格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