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平原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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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CHA) 审计 华北平原农业项目是中国第一个大规模综合治理盐、碱、
涝的项目, 也是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农业项目,项目包括山东、河南、安徽3
个省的9个县。 其中山东省有齐河、禹城、陵县3个县,治理面积150万亩,包括51万
亩盐碱耕地和20万亩盐荒地, 涉及41个镇,56万人。山东省项目总投资1.45亿元,
其中, 贷款2700万个SDR(折合3000万美元,折合8400万元人民币);国内配套资金
6100万元,其中,省财政无偿配套资金2000万元,社队自筹及劳务折款4100万元。世
界银行贷款用于项目排灌建设,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服务措施,以增加农业产量。项
目建设期为5年(1982年6月23日—1987年12月31日)。该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属于无息
贷款, 对每年未使用部分交纳0.5%的承诺费,已使用部分交纳0.75%的手续费,
贷款的偿还以特别提款权为标准, 偿还期自1982年10月1日—2032年4月1日止50年,
前10年为宽限期,第二个10年每年还本1%,后30年每年还本3%。
1984年,省审计局根据审计署外资审计局《关于试审和调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
通知》精神,对齐河、禹城、陵县农业利用外资项目,198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
试审。1984年3月20日,省审计局向山东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简称省项目办)
下达了审查意见书。试审结束后以鲁审字[1984] 3号文上报审计署外资审计局。审计
查出的主要问题、意见及建议:1.世界银行贷款拨款进度缓慢,自1982年10月—1984
年3月共申请7次,只收到2次,影响投资进度。2.提款结汇中出现汇差,出现了结汇
亏损, 建议财政部尽快考虑统一解决办法。3.齐、禹、陵三县,1983年往来款项共
达1101万元,请山东省项目办督促抓紧清理,禹城县招待所、县林业局借支项目投资
款应抓紧收回。4.禹城物资公司占用项目投资款数额较大,应加强管理,加快周转,
以免造成物资积压。5.陵县预付伙食垫底资金等属管理费开支,应从1984年3%的管
理费中归还,不得占用项目投资款。6.建议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速项目投资进度,
管好、用好投资资金。
1985年,省审计局正式开始对华北平原农业项目的审计工作。一方面对外公证,
按照国际公认的审计准则,检查了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山东省农业项目办公室1984年12
月31日的资金平衡表、开发协会借款明细表,同时,对资金来源和运用各帐户,会计
事项及会计凭证进行了检查,对项目管理机构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考察,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英文对照的审计报告,并在范围段提出齐河县专款未能专用,
挪用打井的贷款15.7万元, 以及贷款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向省项目办公室建议抓好
落实。对报帐结汇周期太长,资金得不到及时使用,影响了工程进展等问题,建议农
牧渔业部项目办公室采取措施,尽量缩短报帐结汇的周期。另一方面,省审计局抽调
齐河、 禹城、 陵县、 平原审计局的4位审计人员,在省市项目办的协助配合下,于
1985年12月20日—30日对齐河县项目办公室及其所属的外资公司1985年的财务收支和
有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审计。审计后以鲁审外字[1986] 8号文向齐河县农业引用外资项
目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对齐河县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收支审计
报告》。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乱拉资金30万元;2.乱摊乱挤费用8.06万元;
3.帐务差错30.14万元; 4.盲目进口物资和设备,造成积压33.92万元;5.违控
购置,自行规定劳保福利待遇;6.工程验收不符合规定;7.周转金贷款户效益不好。
对以上违纪违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追回侵占资金,调整相关帐务,补办批准手续。
同时提出3条审计建议:1.充分发挥回收资金使用效果。一是从总体上对各类型贷款
掌握尺度,研究投资重点;二是对农村专业户的贷款额度不应过大,强调要有一定的
自有资金,重视专业户的技术和文化水平;三是委托乡镇考察的贷款项目,应制定可
行性研究的规范格式,按要求进行考察,避免简单化;四是加强对贷款户的调查和指
导, 建立信息网络,定期总结经验,推动工作。2.建议省项目办公室,一是抓紧制
定外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在利润分配上适当兼顾地方和公司的利益;二是进一步
明确有关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三是责成县项目办公室对开始筹建的清淤公司进行
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明确报批程序和财务体制等问题。3.建议农业银行简并县项目
办公室现行的8个存款帐户,以便于核算和对帐。
1986年,华北平原农业项目的审计进一步走上正轨,制发了世界银行贷款华北平
原农业项目1985年审计工作意见,明确各县审计局审计工作重点和审计报告及程序,
以及上报时间,在此基础上,由省审计局审计省项目办,汇总向省项目办发出审计报
告, 然后,据此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公证报告。1986年5月13日,省审计局以鲁审
外字[1986]79号文,向山东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对世界
银行贷款华北平原农业项目1985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报告中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
1.乱拉资金搞基建91.71万元。2.管理费超支8.21万元。3.不合理占用和长期挂
帐资金21.91万元。4.到期收不回的赊销商品欠款86.50万元。5.库存结构不合理,
滞销积压商品129.38万元。 6.其他违犯规定的财务收支19.16万元。7.资金结算
差额46.76万元。 提出的意见与建议:1.建议省项目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
上解决县项目办管理费超支问题。 2.建议将外资公司作为项目工作的部分列入省项
目办公室日程, 切实加强管理,搞好项目物资的经营,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无缺;3
.建议省项目办公室督促各县根据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抓紧进行纠正
和处理,并将结果限期汇总报送审计局。
1987年,省审计局授权齐河、禹城、陵县3县审计局审计了3县项目办公室的项目
执行情况,并对其所属的外资服务公司和外资施工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查。在此
基础上,省审计局对山东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审
计,省审计局以鲁审外字[1987]15号文向省项目办发出汇总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审
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工程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程计划完成不平衡;二是有
的工程质量差; 三是农田工程配套不完善;四是工程管理工作较薄弱。2.贷款回收
率低。3.资金管理混乱。一是有乱拉乱用问题;二是资金利用率低;三是大量赊销物
资。 4.管理费超支37.17万元,超43.73%。5.乱拉资金搞基建。6.超提“两项
基金”多列工程支出、漏交营业税、建筑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等49.01万元。针对问
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1.下半年应采取措施,切实把几项差距较大的工程搞上去,
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世行最终总结评价的顺利通过。2.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应
列入下半年日程,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3县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总结
经验及时推广, 把项目工作善始善终抓好。3.建议省农业厅、财政厅进一步向山东
省人民政府、 农牧渔业部和财政部汇报, 取得上级支持,尽快落实农财两厅鲁农字
[1986]186号文,避免出现更多的问题;4.建议1987年对资金管理问题再组织一次全
面检查,把有问题资金查清,提请地区行署和县政府研究解决;5.按照“双增双节”
的要求,严格控制管理费开支,并研究控制超支的具体办法;6.对3县外资服务公司
挤占费用,乱转利润用于基建支出问题,应责成3县按农、财两厅鲁农项字[1986] 11
号文规定进行纠正。1987年应严格制度,切实杜绝该类问题的继续发生。在对内监督
基础上,出具了1986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公证报告。
1988年, 省审计局授权齐河、禹城、陵县审计局审计了3县项目办及其所属的外
资服务公司和外资施工公司。在此基础上,省审计局对省项目办1987年的项目执行情
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后以鲁审外结字[1988]22号文对省项目办发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
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打井,机井房、排灌机械,植树等工程未完成计划;2
.投资支出核算不实,以拨代支;3.乱拉资金搞基建,3县累计所建办公室、职工宿
舍、 营业楼、 仓库13268平方米,投资350.69万元,其中,乱拉外资服务公司利润
257.74万元,占73%;4.资金管理失控,3县累计不符合手续的贷款,不合理借款以
及应收未收款项达685.01万元;5.贷款回收率逐年下降;6.财务收支不合规金额50
.91万元。针对问题提出了5条审计意见与建议:1.请项目办督促各县抓紧落实审计
结论。 2.建议对未完计划和质量较差的工程,督促各县按照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
缺什么, 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搞好工程建设。3.乱拉资金搞基建,屡禁不止,省
项目办有一定责任,今后应吸取教训,建议将此问题通报3县政府。4.建议针对资金
管理和贷款回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明确资金管理体制,防止因项目临近结束,造
成资金管理上的混乱;重申省项目办的管理职权,分清责任,加强控制;对贷款回收
率下降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措施,将情况通报3县政府和有关部门。5.贷款物资核
算不当问题,因涉及核算制度,请中央项目办提出意见。
1989年, 省审计局授权齐河、禹城、陵县审计局审计了3县项目办公室及所属的
经济实体,在此基础上,对省项目办1988年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后以鲁审外结
字[1989]26号文,向省项目办发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通过审计认为,项目成功的
主要管理经验:一是各级政府重视,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二是项目目标明确,工程计
划严格;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搞好总结交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项目工程方
面:(1)投资1851万元的3812眼机井,利用率低于40%;(2)项目区41个乡镇,只
有10个乡镇工程管理较好。 2.贷款回收率低,并出现逐年下降趋势,部分贷款已经
“沉淀”,项目和回收资金两项贷款本金累计应收未收的资金达1968.14万元,回收
率为61.74%。 3.财务管理方面:资金管理偏松;管理费严重超支;上报核算不规
范。4.财务收支方面,不合规的有问题资金124.68万元。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
了5个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1.请项目办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2.
建议对未完成计划的工程继续“填平补齐”抓紧制订工程管理办法,狠抓项目工程效
益; 3.建议省项目办制定回收资金管理办法前,对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彻底查清,
对随意挪借、 乱拉乱用等原因造成“沉淀”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至1985年
汇率损失已达4825万元,还款将会出现较大风险,建议省项目办认真对待上述问题,
提出切实的解决办法;5.对项目执行中的财务管理问题,省项目办应认真吸取教训,
在今后的回收资金管理工作中,切实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针对华北平原项目存在的
问题, 1989年7月18日省审计局《今日信息》编发了题为《应高度重视华北平原农业
项目还款风险问题》审计信息,反映了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