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事业费及其他农业专项资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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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事业费审计
1987年,全省组织11个市(地)、101个县(市、区)审计局对246个单位1986至
1987年第一季度的农业事业费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40040万元,查出违纪金额
1533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3.83%。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279.63万元。审计发现
的主要问题是:1.挤占挪用事业费和专款569万元,占违纪金额的37.13%。主要用
于建办公楼、职工宿舍、招待所、购买小汽车和滥发钱物等。东营市农牧局挪用专款
和流动资金25万元搞基本建设。德州地区陵县种子公司以支付“指导费”名义、变相
发放奖金5485元,人均422元。2.管理不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青岛市35个被审单
位的损失浪费金额达190.48万元。其中,莱西国营“五四”农场库房失修,材料积
压,长年锈蚀,无人过问,机修车间10台机床多数闲置不用,一台颗粒饲料组合机加
上安装配套费用近10万元,仅试车一次,再也无法使用。东营市南郊农场1985年由财
政拨入9.1万元,开发万亩草场改碱项目的专款被挪用,而该项目的部分设施因受风
灾而损坏,无资金修复,致使102万元的整个改碱项目停顿下来,不能发挥效益。3.
截留利税,虚列支出,预算内转预算外。德州地区和胶南县种子公司隐瞒销售收入,
分别将15.51万元和10.63万元,记入“应付款”帐户;烟台市福山区农牧局将预算
内16.47万元转到预算外。4.乱加价、乱收费。潍坊市有5个县(区)的种子公司违
反价格政策,乱加价收入达90.48万元。其中,青州市种子公司销售“烟单14号”玉
米种毛利率高达35.37%,超出规定最高毛利率15%的一倍以上,非法所得13.34万
元。兖州市种子公司违反规定加价谋取非法收入6.62万元。邹县乱加价收入11.39
万元。5.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请客送礼较严重。胶南县农牧局所属的广播学校
建校三年多,自营收入不在银行开户,仅用10张临时存款单存款5.04万元;乐陵县
农业局将省厅拨给的周转金、土地管理费等六项专项资金计3.24万元,不入本局帐
户,转入建行存储。枣庄市峄城区农业局及下属单位从事业费和预算外资金中请客送
礼1.63万元。6.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混乱。商河县良种公司从1986年第
四季度起,不记帐、不结帐,总帐与明细帐,帐与表严重不符。“烟单14号”玉米种
1987年初帐面结存数比1986年底结存数多转5.49万元。还有的将洗理费、招待费、
福利费等列入“种子流通费”等。
针对查出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省审计局根据综合审计
报告,编写了“应切实加强农业事业费的管理”的审计信息,马世忠副省长于12月30
日在审计情况上批示:“请农业厅认真抓好此事”。
(二)农业资金全面审计
1990年,根据审计署审农字[1990]99号《关于加强农业资金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要求,省审计局以鲁审行字[1990]41号文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
1.要认真按照审农字[1990]99号文件要求,重视农业的审计工作,逐步形成经常性
审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主动地运用审计手段,保证国家投入农业的资金,按
规定的用途管好用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2.要按审农字[1990]99号文规定农业资
金的范围,在近两、三年内作为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当前审计的重点是,
国家用于发展粮食、棉花和其他农产品基地的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3.要建立农业
资金审计报告制度。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对农业资金审计的结果,应写出综合的审计报
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4.要注意总结经验,注意总结农业资金审计方面
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探索加强农业资金使用、管理的路子,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发挥
积极作用。各市地、县(区)审计局,针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划
清审计范围,明确审计重点,从计划的制定到具体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周密的安
排和精心组织。这次审计的主要特点,一是上下结合。在审计中,省审计局组成审计
小组,深入到重点县(区)参加审计,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面上工作,做到上下协
调一致。二是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针对农业资金审计面广量大和审计力量不
足的实际情况,注重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对二、三级单位,主要依靠内部审计机构
进行审计。三是全面审计和重点审计相结合。各级审计机关首先对各项支农资金进行
全面审计,然后集中力量对重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对重点开发区的农业开发资
金写出专项报告。四是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在审计过程中,各地注意正确处理监督与
服务关系,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使农业资金基本上能按规定用途管理使
用。烟台市各级审计机关围绕党和国家对农业倾斜政策,在加强对农业资金的全面审
计监督中,逐步实行五个转向:一是在审计内容上,由财务收支审计转向资金使用效
益审计;二是在审计单位选择上,由审计主管资金分配的部门转向使用农业资金的重
点单位和重点工程项目;三是在审计方法上,重点由事后审计转向事前和事中审计;
四是在资金范围上,由单纯财政拨款审计,逐步转向银行贷款、财政信用资金和使用
国外资金等全部资金审计;五是在计划安排上由抽查审计转向经常性审计。1987至
1990年为国家追回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105.3万元,被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
纳和批转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146篇(条)。全省114个县开展了对农业资金的审计,
审计单位1217个,审计县(市)以上的主管部门413个,审计总金额72,691万元,其
中,违纪金额1397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1.92%。主要表现是:1.农业专项资金被
挤占挪用现象严重。全省被挤占挪用金额达1103万元,占违纪金额的78.95%。挤占
挪用名目繁多,有的弥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不足,有的用于楼堂馆所,还有的用于购
买小汽车等。滨州市农机局挪用65万元,用于职工宿舍建设。2.拨款不及时,呆滞
资金较多。由于资金调度和管理部门上的原因,长期滞留在财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
的资金总额达1360万元。聊城地区1989年农业呆滞资金321.38万元,占农业专项资
金支出数的6.16%,有个别项目呆滞资金竟占原预算数的46.13%。德州地区某县呆
滞资金228万元,其中,无偿投资190多万元,占拨款数的66.3%,周转金36.8万元,
占拨款数的28.4%,严重影响了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益。3.请客送礼滥发奖金、虚列
支出、转移资金以及用支农款偿还周转金或其他债务等问题时有发生。单县林业局挪
用林木保护补助费请客支出4500元。昌乐县农业局挪用粮食基地配套资金3万元,用
于替该局服务部偿还周转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部门按审计程序,依据有关经济法规作了严肃处
理。其中,上交财政金额76万元,决定归还原资金渠道977万元。全省各市、地有95
篇农业资金审计报告或审计信息,被各级政府有关领导和单位采纳。
(三)农业发展基金审计
1991年,组织全省14个市(地)、63个县(市、区)审计局对1989至1990年的
农业发展基金(简称农发基金)的征集、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全省共审计237个主管部门和467个用款单位(含项目),审计总金额36188万元。
查出违纪金额830.44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2.29%。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挤占
挪用农发基金466.14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177.1万元;用于建办公楼、宿舍
等基建支出104万元;购置小汽车28万元;经商办企业46万元;借出84.5万元;其他
26.54万元。滨州市农委从农发基金中列支95万元,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和“林业
开发公司”的基本建设。鄄城县棉办挪用农发基金7.02万元用于购置小汽车。2.虚
列支出84万元;虚报冒领4万元;滥发钱物2.1万元;请客送礼2.9万元。3.其他违
纪271.3万元。4.少征、漏征农发基金1115.6万元。日照市乡镇企业税前、税后提
取部分,1989至1990年应征农发基金69万元,实征27万元,少征42万元。临沂地区
审计的四个县中应征未征金额达165.5万元。5.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东营市河口
区新户乡1989年水稻开发2000亩,由于项目论证不足,投资2.5万元无效益。6.呆
滞未用金额达310.11万元。汶上县棉办、水利局等单位因项目落实不好,配套资金
不足,使9.26万元资金没能及时拨付,形成呆滞。
审计结束后,各级审计机关及时向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
肥城县政府以肥政发[1991]59号文批转了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
审计报告被采纳和批转的有12篇。省审计局于9月17日向省政府、审计署作了关于部
分县(市区)农业发展基金征集、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综合报告,并编发了“进一
步加强农业发展基金的征集和管理”的审计信息,王建功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
(四)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1992年4月至6月,省审计局组织全省13个市(地)、97个县(市、区)的审计机
关,对1991年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配套、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这
一项目涉及全省13个市(地)、97个县(市、区),计划投资2.92亿元,其中,中
央拨款8000万元,省、地、县三级配套8600万元,银行贷款7900万元,县以下自筹
4600万元。省审计局先后到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农行调查
了解情况,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和部署各市(地)、县的审计工作。
1992年6月底,此项审计工作全面结束,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08.6万元,占审
计总金额16700万元的0.65%。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项目计划下达不及时。泰安
市1991年的项目计划到年底才下达,各县(区)收到计划已是1992年度。2.资金拨
付不及时,资金到位率较低。济南市财政局1991年11月收到省财政拨款519万元,下
拨到各县已是12月底,当年到达用款单位的资金只有41万元。3.地方配套资金不足。
省、地、县三级财政应配套8607万元,而实际只配套7219万元,少配1388万元。德州
地区财政1991年安排配套80万元,因财力不足未能匹配。到1991年12月底,拨付到用
款单位的配套资金仅334万元,占配套资金总数的4.2%。4.个别地区利用银行专项
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菏泽地区农行1991年4月份收到省行下达贷款指标,10月份才将
贷款指标下拨到各县(区),至1992年4月审计时,尚有596万元没有贷下去。5.资
金使用中违纪金额108.6万元。其中,挤占挪用43.4万元,占违纪金额的40%。济
南市商河县赵奎元乡挪用4.3万元修建学校和政府机关打井。东营市河口区改变贷款
用途,将44万元开发贷款分别贷给农机服务站和劳动工程公司,以购机械和搞经商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省审计局在向省政府、审计署的报告中提出了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的审计意见和建
议:1.要以改革精神改进开发项目的立项和资金的拨付工作。2.建议改变目前省级
财政拨款方式,将国拨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分开划拨。3.建议开发办与世行办
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要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4.各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
步提高对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五)农业总体投入审计
1993年,根据审计署计划安排,省审计厅组织了8个县的农业总体投入审计。这
次开展审计的8个县中,大部分是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和粮食基地县。先后审计
分配和使用农业资金的主管部门43个,延伸审计了用款单位84个,并对55个重点农业
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总金额71392万元。基本摸清了农业
资金的来源渠道,投入总量、构成比例以及增减变动情况,揭示了农业资金在投入、
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农业总体投入较财政总支出呈减少趋势。特别是预算内
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递减幅度较大。1991年农业总投入16392.5万元,占1991年财
政总支出的33.59%,1992年农业总投入18088.1万元,占1992年财政总支出的32.
66%。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991年4068.7万元,较1990年减少7.92%。1992年
3739.3万元,较1991年减少8.1%,呈递减趋势,减少面62.5%。寿光县1991年支
出918万元,较1990年减少22.34%。1992年支出567万元较1991年减少38.24%。2
.农发基金征集不足。8个县1991至1992年两年应征农发基金7586.5万元,少征
346万元,占应征额的4.56%。蒙阴县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三项共少征58万元。
郓城县应征193万元,邹平县应征30万元均分文未征。3.周转金回收率低。蒙阴县截
止到1992年底周转金总投放808万元,而逾期未收回的就达34万元,有的已使用七八
年之久未能回收。邹平县截止到1992年底逾期末收回的达190万元。4.县级配套资金
不足。调查的8个县1991至1992两年未落实的配套资金达623.3万元,占应配套资金
的20.15%。郓城县1991年应配套资金147万元,实际只到位6万元。邹平县1991至
1992两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应配套资金200万元,实际只落实22万元,5.
挪借、虚列农业资金。8个县违纪金额881.01万元,其中,挪借、虚列资金达660.
16万元。寿光县财政1992年将农发基金337.5万元平衡当年财政预算。
同年11月11日,省审计厅向省政府、审计署作了《关于农业资金总体投入审计情
况的报告》,上报了《农业资金投入及使用中的问题应予以重视》的审计信息,被中
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并被评为较高层次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