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粮、棉生产专项资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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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是国家为了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
长,从乡镇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税的增长部分中每年拿出一部分,用于粮食生产基地县
和发展粮食生产潜力大的地区,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专用基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从
1989至1992年,先后对74个基地县的1083个单位使用该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
调查。 审计总金额30866.08万元,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055.75万元,占审计总金额
的3.4%。
1989年,根据审计署计划安排,省审计局组织全省15个市(地)、45个商品粮基
地县(区)的审计局,对1986至1988年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共调查单位623个。审计总金额16224万元,占拨款金额的88.5
%,查出各类违纪金额965.57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6%。从1986年开始到1988年底,
中央、省、市(地)、县四级财政计划安排18000万元,实际安排18326万元,比原计
划增加326万元。通过改土治水,推广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等措施,年增产粮食达到
300853万斤,向国家提供商品粮565999万斤。审计结果表明,发展粮食专项资金的投
入,对促进我省的粮食生产,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
农业发展后劲起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在资金分配上存在着重点
不突出和平均分配的现象。东平县水利部门按照提供商品粮数量的多少,按比例分配
到全县17个乡镇,多者12万元,少者不足1万元。2.挤占挪用584万元。15个市(地)
有11个市(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问题。菏泽地区三年共安排该项资金2696万
元,被挤占挪用金额146.7万元。其中,用于建办公楼、宿舍等支出91.5万元;购
置小汽车支出2.8万元;弥补经费不足5.6万元。3.虚列支出转移资金105万元。东
明县农业局以购买仪器为名将16万元资金转移到电业局挂帐。滕州市农业局以“经费
支出”科目列支7万元转移到所属的农业服务站。4.呆滞未用、损失浪费637万元。
此次查出呆滞未用金额63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指标下达较晚,主管部门拨款不及时
等。针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各级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作了严肃处理,并提出了改进
意见和建议。
1989年7月,省审计局向省政府、审计署上报了关于对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审计情
况的综合报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该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领导,
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在分配使用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时要注意效益;三是注意从政
策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四是要切实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山东农业》全文
转发了省审计局的综合审计报告。
1991年,全省25个商品粮基地县的审计机关,对1989至1990年第二批发展粮食
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这次审计与第一次审计相比,违纪问题明显
减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两年来共用于兴建和整修水利设施投资3645万元,改善灌
溉面积23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00万亩;用于改造中低产田投资705万元,改造中低
产田208万亩;用于繁殖推广优良品种投资1737万元,提供粮食新品种11367.5万斤;
用于推广先进技术和技术人员培训投资1260万元,推广了一批为粮食增产增收的适用
技术。通过上述措施,年增产粮食7亿公斤,其中,新增商品粮2.6亿公斤。
此次共审计了307个单位,审计总金额8135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8.7万元,占审
计总金额的0.97%。其主要问题是:挤占挪用67.6万元;请客送礼9900元;虚列支
出转移资金9.7万元;资金滞后,到位率低,全省呆滞未用资金772.6万元,占审计
总金额的9.5%。惠民地区审计总金额568万元,其中,呆滞资金达397万元,占审计
总金额的70%,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建设。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程序,
依据有关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其中,上交财政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3
万元,罚款2.25万元。并向各级政府领导提出一些初步意见和建议。其中,有3份审
计报告和审计情况被市(地)、县(区)政府领导批转或批示。
1991年,省审计局组织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德州、聊城、菏泽、惠
民9个市(地)16个优质棉基地县的审计机关,对1989至1990年国家拨付的优质棉
基地建设补助费进行了审计。1989至1990年,中央、省两级共拨款790万元,贴息
贷款40万元;市(地)县应配套资金390万元,实际已配套330万元,未配套60万元。
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与提高棉花产量和质量有直接关系的棉花原种厂,良种棉加工厂,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项目上。此次审计总金额为1158.93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
61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0.4%。尚未安排使用的资金35.63万元,占审计总金额的
3.1%。主要问题是:1.个别项目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潍坊市的高密县泡膜酸包
衣剂车间建成后,由于包衣种得不到推广等原因,致使该车间一直闲置未用,造成很
大浪费。2.未安排使用资金35.63万元。因上级补助费拨付较晚,直到1990年底才
拨付到县。其中,高青县25.3万元,商河县10.33万元。3.违纪金额4.61万元。
其中,滥发钱物0.14万元,请客送礼0.27万元,违控购置0.03万元,其他4.17万
元。济南市的商河县农业局将4.17万元拨付到计划外项目上使用。4.个别县的配套
资金不到位影响了建设的进度。9月23日,省审计局向省政府、审计署上报了关于山
东省优质棉基地建设补助费审计情况的专题报告。
1992年,根据审计署的要求,省审计局组织力量对龙口、文登、即墨和平原商品
粮基地建设县1990至1991年的支农资金进行了审计。四县(市)1990至1991年农
业资金投入总额为31509万元,其中,财政支农专项支出4817万元,农林水部门事业
费2293万元,农业基本建设投资767万元,预算外支农投入5272万元,银行专业贷款
18360万元。通过增加农业投入,加快了商品粮基地县的建设,带动了农业经济发展。
1991年提供商品粮27万吨,比1990年增加8万吨。
这次共审计153个单位,其中县级主管部门59个,用款单位94个。审计总金额
6507.0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计划与资金脱钩,部分配套资金不落实,形
成“半拉子”工程。文登市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1991年计划投资200万元,按计划
省、市配套70万元,没有落实,占计划投资的35%。平原县的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
1991年计划投资160万元,其中应由市(地)、县(区)两级配套60万元,没有到位,
占计划投资的37.5%。2.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平原县截至1991年
底,滞留在部门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40万元。3.管理制度不落实,存有挤占挪用现
象。平原县挪用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1.4万元,大部分用于会议费和招待费用。龙口
市黄山馆镇挪用10000元为镇政府购买办公设备。4.人员机构经费超支较大,超支部
分有的挪用专项资金。审计结束后,省审计局于9月28日向省政府、审计署分别上报
了关于山东省“八五”第一批商品粮基地县农业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