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卫生防疫、教育费附加资金的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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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2月,根据省审计局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95个卫生防
治防疫单位1987年度至1988年3月事业费的使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调
查面占91%,调查总金额5334万元。从调查结果看,全省卫生防治防疫工作取得比较
显著的成绩,对保护人民健康作出了贡献。调查也发现了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查出违纪金额325万元, 占调查资金总额的6%。主要问题是:1.挤占挪用卫生事业
费及专项经费145万元, 占违纪总金额的44.5%,有52个单位存在这类问题,占调查
单位数的26.7%。 青岛市检疫所,用32.5万元卫生专款购置了商品房。文登县防疫
站用2.65万元儿童免疫保偿费购买大头车一辆。 枣庄市峄城区防疫站将上级划拨的
8000元寄生虫病治和预防注射急救经费,全部用于弥补本单位经费开支。2.巧立名目
滥发钱物58万元。 文登县妇幼保健站以“购白布” 名义买皮鞋发给职工,还以支付
“劳动补助费” 和“药品搬运费” 名义,发现金3840元。济南市防疫站动用事业费
9580元, 为职工买了服装。3.违控购买商品37万元。郓城县防疫站未办控购手续,
购买吉普车、 摩托车各一辆,照像机一架,用款2.6万元。聊城地区调查6个单位,
有5个单位存在违控购买问题。 4.截留罚没收入。如淄博市防疫站截留罚没收入2万
多元; 莱芜市防疫站1986年前收取的3.8万元罚没收入,至今拖欠未交。5.违反规
定出售防疫药品, 获取非法收入。德州地区有5个防疫单位,将上级无偿调拨的狂犬
疫苗5716支、狂犬血清20支、敌鼠钠盐145斤出售,又将平价购进的3474支狂犬疫苗,
以高于原价七倍多的价格卖给用户, 共获取非法收入5.96万元。聊城地区防疫站从
高价出售防疫药品取得的差价收入3.2万元中提出1.1万元私分。6. 公款私存,有人
乘机贪污。 单县防疫站设“小金库”存款5.25万元,其中,用于请客送礼、吃喝招
待2.69万元,以奖金名义发给职工2.3万元。德州地区一个县防疫站的业务股(室),
其收入均不入帐,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有一个业务股私人存款单多达13个。福山区
牙科防治所会计于家莲,借财务管理混乱之机,贪污、挪用及长期拖欠公款1.5万多
元。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两条审计建议:1.各级卫生事业费主管部门对防治防疫单
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和处理,在此基础上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
卫生防治防疫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对不称职的财会人员,应作适当调整,加强
业务培训, 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2.鉴于卫生事业单位点多面广、经费量大,建
议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员,以加强对卫生事业费的经
常性监督,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再发生。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调查情况于1988年12月
23日在 《山东政务信息》 第264期上作了报道, 12月26日副省长马世忠作了批示:
“省卫生厅应全面进行清查处理。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如情况属实,应有处理
结果,然后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审计调查结果,审计署于1989年2月1日在《审计简
报》第7期上作了报道。
1988年4月,省审计局与省教育厅联合组成审计组,分赴淄博、德州、烟台、潍
坊、临沂、泰安等市地,对10个县(市、区)19个乡镇1987年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
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调查总金额503万元,发现违纪违规金额100万元,
占调查总额的19.8%。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扩大开支范围。审计建议各
级教育、财政、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教
育费附加专款专用。
1990年,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安排,全省12个市地审计机关对810个单位1989
年度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调查总金额24812万元,发现违纪
违规金额790万元,占调查总额的3%。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挤占挪用搞基本建设。
调查处理结果,上缴财政1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472万元。审计建议各级教育主管
部门要强化措施,切实把教育费附加按计划足额征收,管好用好,严禁混收混支,保
证专款专用。
1993年,根据省审计厅的工作安排,聊城地区审计机关对30所中小学1992年收费
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发现,30所中小学共收费789万元,其中违规收费559
万元,占收费总额的70.84%。按在校生人数计算,人均收费155元,其中计划内学
生为117元,计划外学生为415元。有的学校向“高价生”收费人均2000多元,学生负
担沉重。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自立项目收费514万元,其中收取分数线以下和不
在辖区内的学生高价学费276万元,占54%;收取复课、补习插班费86万元,占17%;
收取住宿、桌凳、水电、资料、仪器费等99万元,占19%;收取卫生费、娱乐等、转
学费、改名建档案、校舍改造费等53万元,占10%。2.超标准收费45万元。其中多
收学杂费34万元,借读费7万元,高中报名费4万元。此外在支出的不合规收费190万
元中,发放奖金、福利48万元,用于基建和设备购置131万元,违控及请客送礼等11
万元。调查发现,造成乱收费的主要原因,一是教育经费紧张,仅靠拨入经费和勤工
俭学收入不能维持学校正常工作。如茌平一中1992年财政仅拨入办公经费1.1万元
(人均6.33元),实际支出15.4万元。冠县二中1992年拨入办公费0.28万元,仅
电费一项开支即达1.55万元。二是部分学校为调动教师积极性,设立各种奖励,资
金则来源于收费。有的则以收费搞福利、购买汽车、请客送礼等。该局针对存在的问
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1.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教育真正摆到战略位置来抓,落实中
央关于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的要求,不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确保教学工作的开展。2.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定期对学校收费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乱收费问题。3.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办理
《收费许可证》,使用合规的收费收据,并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各项
收支的合规合法。4.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增加勤工俭学收入,弥补教育经费
不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1993年,根据省审计厅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精神,烟台市审计局与市教委联合对10
个县(市、区)58个乡镇1992年度至1993年6月底的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总金额3232万元,发现违纪违规金额989万元,占调
查总额的31%。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用于基本建设,占违纪金
额的64%;其次是乱收费,占违纪金额的36%。审计建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定期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
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