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对科研、救灾款物、体育资金的审计调查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审计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8/article/1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8/article/1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4年6月, 根据省审计局工作安排, 济南市审计局对12个企事业单位1980至 1983年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从1980至1983 年12个单位共拨入事业费801万元, 共开支598万元。其中,科研支出553万元,占支 出总额的92%;违纪支出45万元,占8%。结存科研费203万元,其中未完项目的结转 资金142万元, 结余资金61万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挪用科技三项费用搞基 本建设(办公楼和宿舍),占违纪金额的73%,其次是无技术论证上项目、科研费摊 成本、财务管理混乱、监督检查不力等。审计建议加强科研经费的预、决算管理,严 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986年4月,根据省委财经小组的指示,省审计局会同省民政厅组织青岛、烟台、 潍坊、济宁、临沂、菏泽等6个市地审计机关对72个单位1985年自然灾害救济款的财 务收支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1985年全省安排自然灾害救 济款5450万元(其中中央拨给5350万元,省安排100万元),至年底共分配下拨5410 万元。据烟台、青岛、潍坊、济宁、临沂、菏泽6个市地的审计调查,总的看,救灾 款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好的。这6个市地1985年共安排救灾款3921万元(其中省拨 3891万元,自己安排30万元),到年底已分配3336万元。这次调查的总金额1677万元, 违纪违规金额44万元。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1.挤占挪用。梁山县民政局1985年7月 从扶贫款垫付5万元参加县科局集资统建宿舍楼。临朐县箕子山乡挪用扶贫款2万元用 于驾电线、修桥。2.使用不当。有些地、县、乡镇从自然灾害救济款中开支殡葬改 革宣传费、四属五保户座谈会费用,购花圈、骨灰盒、照像机、录音器材、办公用品 等。梁山县李官屯乡、郓阵乡、鱼台县老寨乡,从救灾款开支聘用民政会计和催交扶 贫款人员的工资。即墨县建九处敬老院占用救灾款13万元。3.扶贫基金管理制度还 不够完善。有的由于合同手续不完备,造成逾期不还;有的盲目投放或平均分配造成 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还款困难;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统一,不适应管理需要; 有的县救灾款,用于扶贫周转的比例过大,如胶县1985年救灾款61万元,用于办厂的 51万元,占83%,用于灾民吃、穿、住的10万元,仅占17%。4.监督管理不严。有 的乡镇民政助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更换频繁,影响救灾款的财务处理;有的乡 镇怕麻烦,对救灾款发放采取代领的办法。如梁山县李官屯乡对所辖15个村的10152 元救灾款全部由村干部代领,有的领回去按人平均分配。菏泽地区有的县农行一直没 有执行监督拨款的规定。 省审计局根据各地调查情况,于1986年6月11日向省委财经小组上报《关于我省 1985年自然灾害救济款的审计调查报告》,并抄报审计署、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 同时,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四条审计建议:1.严格掌握救灾款的使用范围, 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凡挤占挪用救灾款用于基建和其他支出的应立即收回。根据财政 部、民政部民办[1984]33号文件规定,用救灾款建敬老院也是不对的。办敬老院应由 社队提留解决,社会救济费酌情补助。2.搞好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财会人员,特 别是乡镇民政会计或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领拨手续,保 证救灾款的正常发放和使用。3.认真贯彻省民政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农业银行 《关于制发山东省关于用于农村的民政事业费由农业银行监督拨付的具体规定(试行) 的通知》,切实加强农行监督拨付的责任。4.加强扶贫款的管理。在总结前段经验 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定期召开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会,举办培训班,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生产技术;对应收回的扶贫基金,在发放期限和时间上要因地制 宜,实事求是地确定;建立乡镇扶贫基金会,加强监督,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使用 效益。省政府领导同意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并指出:“救灾款的使用必须从严掌握, 加强管理。挤占挪用不行,使用不当也不行。今后应进一步监督检查。” 1987年,根据省审计局年度计划安排,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133个体育部门和 单位1985年以来的体育集资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经调查核实,各有关市地、 县1985年安排体育集资指标5822万元,比省下达计划2367万元,加码3455万元,实际 集资5191万元。调查发现违纪违规金额3726万元。违纪问题主要是直接向企、事业单 位、向职工、农民按人数乱摊派,占违纪违规金额的93%;其次是挤占挪用集资款建 楼堂馆所,占违纪违规金额的6.8%;此外少数地方存有滥发奖金实物、贪污私分及 损失浪费等问题。五莲县由财政拨款购买“集资奖券”得奖2500元,县体委将款存入 银行,被县体委会计自制凭证,将款全部提取贪污。 1993年,根据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要求,省审计厅组织济南、淄博、烟台、 威海、潍坊、济宁、菏泽、滨州等市地审计机关对495个科技部门1991至1992年度 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各有关市地 科技部门,对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两年共推广科技成果360项, 新增产值16亿元,新增利税3亿元,节汇创汇209万美元。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次 审计调查总金额22421万元,发现违纪违规金额209万元。主要存在挤占挪用科技经费 的问题,占违纪违规金额的94%。审计建议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科技三项费用的管 理使用办法,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