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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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针对基本建设领域的重点、热点和带倾向性问题,有计划地开
展审计调查,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发挥了审计为宏观管理服务的作用。
一、宾馆饭店建设使用情况调查
1986年3月,省审计局根据马世忠副省长“对我省宾馆、饭店情况做些调查分析”
的批示,组成调查组,会同有关市县审计局,对重点旅游区泰安、曲阜、威海、蓬莱
四市县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作了调查。调查期间,就有关问题,
先后同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饮食服务公司等部门统一了看法。调查结果表明:到
1985年底,四市县有大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243家,总床位23285张,其中高档床
位1150张, 占总床位的4.9%。1985年全部床位平均利用率为59.6%,比1984年降
低3.4%。 高档床位利用率43%,比1984年降低4%,高峰期高档床位利用率66%,
比1984年降低12%。从调查情况看,一方面已有床位没有充分利用起来,另一方面却
又在新建一批宾馆、饭店、招待所。四市县1986年在建、拟建的宾馆、饭店、招待所
46家,计划总投资14656万元,床位10536张;对外接待收费的各类培训中心、干休所、
疗养院23家,计划总投资6697.1万元,床位4671张。两项合计共69家,总投资21353
.1万元,床位15207张,其中高档床位4453张,占总床位的30%,为已有床位的3.9
倍。计划都在1988年底前建成。据有关部门预测,“七五”期间,随着旅游事业的发
展,按已有高档床位每年增加30%推算,到1990年也只需增加3120张,而在建和拟建
的床位比这个数字超过了1333张。 针对上述情况,省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1.应充
分挖掘已有床位的潜力,提高接待设施利用率,一些有条件对外开放的内部招待所、
培训基地等应对外接待,增加接待能力。2.对在建和拟建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论证,
凡建设条件不落实或论证不充分的应分别采取缓建、压缩规模、降低建筑标准等措施,
以避免盲目建设, 造成不应有的损失。3.宾馆建设要有一个统管部门,统一规划,
加强控制。 审计调查材料,省审计局于1986年7月25日以《审计情况》简报上报中共
山东省委、省政府、审计署。新华社和《经济日报》分别刊载了有关情况和建议。
二、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1989年4月至12月, 省审计局组织淄博、烟台、潍坊、德州、临沂等五市、地审
计局,对所属17个市、县1988年度排污费征收及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
查。 调查证实, 17个市、 县1988年共征收排污费3685.5万元,环保补助资金支出
2499.1万元,其中污染源治理支出1308.3万元。据对95个治理项目调查,已竣工投产
83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拖欠排污
费。 被调查单位1988年应征排污费4057万元,实际征收3685.5万元,欠征371.5万
元。 拖欠排污费的单位大部分是乡镇企业。 二是挪用环保补助资金。 被调查单位1
988年共支出环保补助资金2499.1万元, 其中直接用于污染源治理的1308.3万元,仅
占52.3%,挪用环保补助资金违控购买小汽车、建宿舍楼、滥发奖金等违纪支出206.
6万元。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局建议环保部门健全环保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严防滥支挪用;要坚持防治结
合,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并做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技术改造项目审计调查
1992年3月至8月,根据审计署的部署,省审计局组织15个市、地和部分县审计局,
对1990至1991年竣工的和1992年在建的部分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潍坊、烟
台、聊城三市地,开展了普遍调查。审计调查的项目共计280个,其中在建项目170个,
竣工投产项目106个,停建项目2个,缓建项目2个,这些项目计划总投资25.1亿元。
调查情况表明: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加快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发展后劲的
政策措施,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的快速发展;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
使技术改造投资大幅度增长,投资结构开始优化,项目效益不断提高,对保证全省经
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审计调查主要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投
资超概算,建筑面积超计划,调查发现有29个项目实际投资超过了批准的概算投资,
平均超出概算投资36.9%,个别项目超出概算投资达1倍以上;有的项目超批准的建
筑面积也比较严重,达30%以上。二是银行贷款到位慢,自筹资金不落实,资金缺口
较大,致使部分项目无法如期实施。三是部分项目论证不充分,投资效益比较差,在
已竣工投产的项目中,有48个项目投产后未能达到原设计生产能力,新增产值、利税
、创(节)汇均未达到计划要求;有25个项目投资回收期拖长,不能按期归还贷款,
逾期贷款金额达1.1亿元。四是个别项目挤占、挪用工程投资。五是财务管理不够严
格,会计核算工作薄弱,有的企业混淆了生产成本和技改工程成本的界限,工程成本
核算不实;有的不能正确运用会计、统计等业务核算资料反映新增产值、利税和创汇
情况;还有的不按规定及时、足额地交纳各项税款。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局综合分
析了产生的原因, 于1992年8月20日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了审计调查报告,提出四
点加强和改进技改项目管理的建议: 1.技术改造是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增
强发展后劲,获取最佳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企业既要不断地采用国内外的
先进技术、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的产品,又要加强企业管理,使先进的技术与
先进的管理相配套,把上技改项目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技术改造的产出效
益。 2.有关部门要为企业搞好技术改造项目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企业用
足用好政策。在投资决策上,凡属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项目,要坚决放给企业,
使企业真正具有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规划,为企业
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 防止损失浪费。3.建议投资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改革投资管
理体制,适当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凡是产品有市场,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行业规划的项目,应尽快批准实施。另外,应尽快制订完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
技术进步的有关法规, 规范投资行为。4.加强对技改项目的审计监督,注意发挥内
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促进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加强项目
管理,提高技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地方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新开工项目审计调查
1993年3月至6月,省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部署,组织各市、地审计局对1992年新
开工地方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全省共调查5976个项目,建筑面积
1946万平方米, 概算投资122.7亿元。从审计调查情况看,总的投资规模与全省经济
的发展需要相适应, 投资的方向基本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1
.生产性建设项目投资偏少,仅占调查项目概算投资的43.92%,其中农业水利、交
通、通讯行业投资只占概算投资的2.46%和5.44%;在非生产性项目投资中,住宅
投资最多,占概算投资的17.77%。2.发现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266个,未经主管
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131个, 建设资金缺口也都普遍存在,所调查项目资金
缺口13亿元。 3.项目概算投资普遍没打足,有的为了争取批准立项,有意将概算投
资压低在限额以下,有的漏列银行贷款利息和税金,也没有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综
合上述情况,省审计局于1993年6月3日向审计署提交了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要注意向交通、通讯、原材料、农业
等基础产业倾斜,适当限制非生产性建设投资。二是对有资金缺口的项目进行摸底排
队,分别情况实行“保、缓、压”。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强概算管理,实事求是编制和
审批概算,除政策性调价和物价变动影响的项目可调整概算外,其他项目均须打足概
算,保证资金到位,不留资金缺口。四是进一步严格基建管理程序,严肃开工前审计
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撰写的审计信息于1993年7月1日
以《审计情况》(增刊)第12期发布后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
五、开发区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1993年3月至8月,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各市、地审计局对
开发区建设进行审计调查。全省共调查各类开发区74个(不含青岛市),其中经国家
审批的6个,省审批的34个,市地审批的5个,县(区)审批的29个;按性质划分,高
新技术类12个,经济类28个,技术经济类34个。这些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201平方公里,
各项基础设施预计需要总投资628.64亿元。截至1992年底,实际征用土地778平方公
里,完成基础设施投资54.55亿元;开发区批准进区项目2851个,总建筑面积20.62亿
平方米,总投资312.47亿元;实际开工项目1252个,总建筑面积8.91亿平方米,总
投资103.81亿元; 已竣工投产项目849个,竣工建筑面积16.55亿平方米,完成投资
25.48亿元, 累计实现利税8.27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部分开发区
设立违背审批规定。在调查的74个开发区中,违背规定由市、地、县各级政府审批的
34个,占调查总数的45%。这些开发区总规划面积829平方公里,已征占土地725平方
公里。在土地征用上,有的越权审批,有的少批多征、先征后批,还有的征而未用,
弃耕撂荒。 2.投资缺口较大,建设资金紧张,是各开发区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资
金不到位使开发区建设无法按计划进行; 各开发区基础设施已确定的资金来源为286
.27亿元, 仅占预计所需投资的45%。3.开发区组织机构不健全,影响对外资的吸
引力。 4.有的开发区缺乏整体规划,区域范围未界定;有的在发展方向、任务等方
面不明确;还有的开发区建设缺乏统筹兼顾,未把利用外资同老企业、老城区的改造
有机结合起来, 不能充分发挥现有基础设施的作用。5.有些开发区在审批进区项目
时把关不够严格,使一些技术含量不高、不具备外向型的一般项目挤入开发区享受优
惠政策。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有关部门要按照国
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开发区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清理,对越权审
批,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应一律停止,对少批多征和征而不用的土地要还耕于农;二是
进一步落实投资计划,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确保各项基础设施的资金
需要;三是加强对开发区的宏观控制和管理,应确定一个权威部门进行综合管理,防
止产业结构失衡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开发区的法律法规,将开
发区的各项经济活动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其健康发展。审计调查报告于1993年
8月2日上报审计署、 省政府。 1993年7月20日《审计情况》 (增刊)第14期刊登的
《开发区建设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的调查信息,被中共山东省委《今日信息》采用,
并被评为较高层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