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行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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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5年开始,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的部署和省审计局的安排,先后组
织了对粮食、外贸、石油、农业生产资料及旅游等行业审计。至1990年,共审查3274
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22095万元,其中上缴财政7645万元。
1985年,根据审计署、财政部、商业部关于检查粮食行业违纪问题的通知精神,
省审计局决定对全省部分粮食企业198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1985年4月,省
审计局组织全省14个市地22名审计人员对肥城县粮食企业进行了审计试点和审前培训。
6月,省审计局与省粮食局联合下达《关于对粮食行业一九八四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的通知》,对审计的目的、范围、重点和方法、步骤等作出部署和安排。这次审计,
全省共对87个县(市、区)1800多个粮食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占应审计128
个县(市、区)的68%。审计查出违纪总金额9964万元。其中,钻多种价格空子,套
取国家加价款,涉及到的粮油37641万千克,套取加价款444.60万元;套取提价补贴,
涉及到的粮油4174万千克,补贴款254万元;隐匿收入、截留利润661万元;挤占费用
911万元;成本结转不实351万元;漏交税金434万元;熟食加工卖生粮、饲料加工卖
原粮非法获利440万元;其他违纪2467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市、地、县在分
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省财政厅、粮食局、审计局鲁财企字[1985]
229号文《关于清理粮食平转议和检查套取粮油加价款等违纪问题有关财务处理的通
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处理,共上缴财政金额3298万元。
1986年,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布置,在试点培训的基础上,从4月开始对全省外贸
行业198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这次行业审计,省审计局和13个市、地审计机关,
抽调501人,组成110个审计组,审计了2个工贸省公司,1个外贸省公司,108个市、
地、县公司和4个加工厂共180个企业。审计面占外贸企业总数的53%。通过审计,共
查出外贸企业多报亏损截留利润、多摊成本费用、多提专用基金、偷漏税金、让利集
体企业及管理不善损失浪费等方面的违纪问题5037万元。7月,省审计局召开有关市
地商贸负责人会议,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汇集、讨论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和措
施建议,研究制定处理意见。会后,各地根据省局鲁审商[1986]128号文《关于外贸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了处理。共上缴财政金额1500万元。
1988年,根据审计署工作安排,全省组织83个审计组,自3月初至6月底对农业生
产资料经营企业1987年的统配化肥供应政策、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
了就地审计。共审计83个农资经营企业,占应审141个企业的59%。同时,对273个基
层社“三挂钩”(与收购粮、棉、生猪挂钩)化肥和227个主管专项化肥的部门专项
指标的兑现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召开了有762户农民参加的428
次座谈会,调查了解“三挂钩”化肥的实际供应情况。根据审计结果,对全省农资行
业在经营管理,计划内商品调入、分配、兑现、价格政策的执行,以及计划外货源采
集等方面的成就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统配化肥分配、供应
方面,查出截留、挪用等不按政策兑现的化肥30506吨,占总供应计划的1.6%。其
中,“三挂钩”化肥3197吨,专项化肥27309吨。二是在执行物价政策方面,查出平
价化肥卖高价,计划外化肥超规定差率销售等违价收入81万元。三是在财务收支方面,
查出截留收入、偷漏税款,挤占虚列成本费用等违纪问题996万元。1988年8月,省审
计局以《关于对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审计的综合报告》向省政府报告了审计情况,
提出了加强政策、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思想;进一
步完善奖售制度,加强统配化肥管理;整顿农资经营渠道,对化肥、农药、农用薄膜
等重要生产资料实行专营;严格物价管理以及建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监控等五个方
面的建议。
1990年上半年,根据审计署的部署,省审计局确定,对全省粮食行业1989年度贯
彻执行国家粮油购销政策、价格政策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4月,省审计局与菏
泽地区、菏泽市审计局联合组成审计组,对菏泽市粮食局及下属15个核算单位进行了
试点审计。初步掌握了粮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违纪手段和审查方法等。全省各地
抽调269名审计人员,组成80个审计组,对13个市地39个县(市、区)381个粮食企业
进行了审计。审计覆盖面分别占全省133个县(市、区)和已审县(市、区)1070个
独立核算单位的29.32%和35.61%。这次粮食行业审计,共查出违反购销政策的粮
油2550万千克,有问题金额3503万元。主要问题有:违反规定,套取国家合同定购加
价款、议转平差价款,“虚销虚购”平转议差价和各种财政补贴533万元,涉及粮油
1703万千克;以附营业务经营熟食为名卖生粮、生油和以饲料经营为名卖原粮(料)
820万千克,非法获利184万元;平、议价和多种经营费用分摊不合理,挤占平价经营
费用302万元;违反价格管理政策、获取非法收入73万元;隐匿收入、截留利润及差
价款448万元;成本结转不实,乱挤摊成本费用466万元;偷漏税366万元。以上问题
各市、地审计机关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作了认真处理。全省共上缴财政款项1521万元。
1990年下半年,遵照国家审计署、国家旅游局审商发[1990]129号关于《对经营
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开展行业审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审计局会同省旅游局组
织93名审计人员,从1990年9月至12月对全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989年度和
1990年上半年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了就地审计。共审计一类旅行社2户,二
类旅行社14户,占总户数21户的76.2%。共查出违纪金额724万元,上交财政及主管
部门232万元。

1985年—1990年山东省商粮贸行业审计情况表
表2—6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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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行业│审计时间│审计单位数│违纪金额│上缴财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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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1985年 │1800 │9964 │3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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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行业│1986年 │180 │5037 │1500 │
├────┼────┼─────┼────┼──────┤
│石油行业│1987年 │314 │1871 │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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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行业│1988年 │583 │996 │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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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业│1990年 │381 │3503 │1521 │
├────┼────┼─────┼────┼──────┤
│旅游行业│1990年 │16 │724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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