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广播电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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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广播事业统计只有《广播电台、发射机、发射电力数》
一张年报表。1951年,广播事业统计年报有了《广播电台、主要发射机、额定载波
输出功率、平均每架发射机昼夜工作量》、《人数、工资总额、平均工资》两张表。
1952年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广播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年报有11种,其报表名称是:
《广播电台、发射机、发射电力》、《人员与工资》、《编辑干部》、《工程技术
干部》、《行政干部》、《房屋建筑面积》、《财务实际开支》、《收音站数》、
《广播站数》、《广播电台服务部数》和《广播电台修理站数》。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先后增加了《广播事业发展情况》、《职工人数、工资
总额、平均工资》、《广播事业各项主要指标与历年比较》、《播音时间》、《听
众来信》、《有线广播站》和《广播电台、发射机、发射电力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
情况》等年报表。
  1958年以后,广播事业统计工作受“大跃进”干扰,一度出现广播事业统计报
表多、乱现象,特别是广播事业基本建设进度统计报表多达10余种;定期业务统计
报表也增加较多,如新增加了《广播收听网》、《广播事业快速年报》、《广播发
射机和广播节目》、《广播与听众联系》等。
  进入60年代,广播电视事业统计报表多、乱现象得到纠正,到1965年,统计年
报有9种,即:《广播电台、发射电力、播音时间》、《电视台、发射电力、放映
时间》、《广播收听网》、《职工人数与工资》、《广播电视基本情况》、《有线
广播基本情况》、《地方台发射电力、节目套数、平均每日播出时间》、《基本建
设计划执行情况》、《基本建设新增能力、固定资产、房屋面积完成情况》。
  1966年以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3
年开始恢复广播电视统计工作,当年只有《广播电视职工人数与工资》、《有线广
播网》两张年报表。到1979年,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全面恢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播电视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规范化。80年代
初期的广播电视统计年报有16种,其报表名称是:《广播电视事业基本情况》、《
广播电视宣传教育基本情况》、《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采用情况》、《广播电视发
射机情况》、《调频发射机情况》、《分米波和微波设备情况》、《干扰机情况》、
《电视剧名称一览表》、《有线广播基本情况》、《有线广播宣传教育情况》、《
农村有线广播专用线路建设情况》、《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基本情况》、《劳动工资
情况》、《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广播电视覆盖情
况》。到1986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表,又增加了《广播剧一览表》、《全年转播
中央电视大学节目时间》、《广播电视书籍报刊》、《广播电视年度快报》、《广
播电视系统第三产业增加值情况》等。
  进入90年代,广播电视统计报表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广播
电视统计指标体系,其主要年报多达26种,报表名称是:《无线广播基本情况》,
《广播节目制作及采用情况》、《广播剧一览表》、《广播电视宣传基本情况》,
《电视节目制作及采用情况》,《电视剧一览表》,《有线广播情况》,《有线广
播宣传基本情况》,《有线广播节目传输情况》,《音像制作发行情况》,《中短
波广播发射机情况》,《系统内调频发射机情况》,《系统外调频发射机情况》,
《微波传送线路情况》,《实验发射机情况》,《系统内电视发射机情况》,《系
统外电视发射机情况》,《卫星电视地面站情况》,《职工人数与工资情况》,《
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年末构成情况》,《各类专业职务情况》,《广播电视经费
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一览表》,《广播电视第三产业增加值情况》,
《广播电视教育情况》,《广播电视统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