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类 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统计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7/article/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57/article/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1963年3月国务院在《统计工作试行条例》中即
作了如下规定:“为了保障统计人员专业化,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统一规定统
计人员的技术职称和级别待遇。统计人员的技术职称分为助理统计员、统计员、统
计师、高级统计师”。当时做了一些宣传和准备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停止。
1980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暂行
规定》对统计干部的技术职称定为: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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