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民负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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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以后农村经济有较大发展,但同时农民负担也越来越重,为及时反映农
民负担情况,山东省统计局于1985年11月对农民的负担状况进行了一次典型调查。
此次调查是在全省各县的调查点选择了610个不同类型的村(15.9万个农户、62.5万
人)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县以上提取负担数、乡和镇级提取负担数、村及村
以下集体提取负担数等共26个项目。调查结果表明:几年来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很快,
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地区之间和户之间很不平衡,还有一部分农民生活
仍相当困难;有的单位向农民摊派的项目繁多,远远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610
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平均每人负担额33.6元(不包括农民交纳的税金,购买国库
券以及归还陈欠款),占人均纯收入的9.1%。从各级提取的情况来看,县以上提取
的占9.2%,乡镇一级提取的占34.5%,村提取的占56.3%。在农民负担总额中由
乡镇企业代支的占1.2%,由村集体统一支付的占32.7%,由农民直接支付的占60
.1%。从负担的项目看,由于农村对校舍实行统一改造,以教育集资为最多,其次
为基层干部的补助费,这两项约计占44%。在610个村的农民负担较轻的(占纯收入
4%以下)占16.1%,一般的(占纯收入4~8%)占35.7%,较重的占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