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儿童情况抽样调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57&rec=145&run=13

  1987年儿童情况抽样调查,是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85-1989年的合作项
目,是以儿童、卫生为中心的综合性调查。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国家统计局、卫
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全国妇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于1986年7月发出通知,确定
在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四川、云南、宁夏等9省、自治区
进行。山东省成立了儿童情况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统计局周文昌
副局长担任,省妇联侯逾璋副主任任副组长,熊大恂任办公室主任。调查的标准时
点为1987年7月1日零时。调查工作从1985年开始到1989年结束,经历了准备、试点、
调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利用几个阶段。调查内容包括0~14岁儿童的基本
情况、生存环境、接受教育、喂养、身体健康、预防接种、儿童死亡及儿童与家长
的意向等。调查采用分层二级不等概率整群抽样方法,按此方法抽取了青岛、泰安、
寿光、商河、莘县、梁山、莱阳、临沭、胶南和栖霞等10个市、县,然后在所抽取
的市、县中按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固定大小(200-400儿童)的样本点,共抽取123
个村、居委会、22285名儿童,调查采取了入户登记、检查的方法。调查资料的处
理,采用了手工汇总和计算机汇总相结合的办法,并建立了严格的全面质量控制制
度,从而保证了调查资料的数字质量。调查结果是:共调查86056人,其中0~14岁
儿童22285人,占总人口的25.9%;性比例为109.8;7~14岁的儿童在校率为85.99
%;6~14岁儿童的龋患率为43.8%;6~14岁儿童双眼视力正常者占86.5%;
6~14岁儿童贫血的占52.4%;1986年婴儿死亡率为30.91‰;儿童四苗(卡介
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接种率46.6%。根据全部调查结果
编印了《1987年中国儿童情况抽样调查资料(山东分册)》。在此基础上,对调查资
料进行了分析研究,组织撰写了19篇分析论文,并汇编成《山东儿童概况》(论文
集),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992年第二次儿童情况抽样调查,也是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项
目。调查的目的在于通过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能够反映中国儿童人口数、出生、
死亡以及生长发育、教育、免疫、生存环境等资料,为有关部门制定、评价妇女儿
童有关方针政策及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山东省的调查工作分别由省城市社会经济调
查队和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山东省统计局成立了以张义国局长任组长的领
导小组,并由省统计局、卫生厅、教委、民政厅、妇联联合发文,对儿童情况调查
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调查内容包括4种类型的调查表:《住户调查表》、《妇女
调查表》、《儿童调查表》、《社区调查表》。《住户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住户
中的常住人口、现有人口及其性别、民族、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职业等情
况;住户、饮水、厕所使用、燃料使用等共26个项目。《妇女调查表》主要内容包
括妇女生育、产前检查、助产情况及死亡儿童情况等共21个项目;《儿童调查表》
主要内容包括儿童的基本情况、儿童接受教育、预防接种、喂养情况、患病和营养
状况等五部分共29个项目;《社区调查表》只限农村地区填写,主要内容包括农村
儿童的生存环境及基本的教育、卫生保健条件等共17个项目。调查方法是根据国家
统计局分配的样本数量,采用分层、二阶段、整群系统抽样方法。调查以1990年人
口普查资料为基本抽样框。按城乡分层,城市按大、中、小和镇为4个子层,农村
按山区、平原和丘陵分为3个子层。在各子层之间又按人口等比例分配样本。初级
样本单位涉及全省6个省辖市市区和44个县、市。总调查户数为25875户,调查人口
为91671人,合格妇女为15989人,合格儿童为22530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3.5人,
平均每户有0.9名15岁以下儿童;1989年和1990年15~49岁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分别
为2.11%和1.94%,1991年婴儿死亡率为19.95‰;7~11岁学龄儿童的在校率为89.
4%,12~14岁儿童在校率为99.7%;在12~23个月的儿童中全部接种的占61
.0%,未接受任何一种免疫的占4.4%;调查的0~4岁儿童,在过去两周内患过急
性呼吸道感染的占10.7%,患腹泻的儿童占6.2%;1991年低体重婴儿出生率
为9.6%;对于5岁以下的儿童,根据国际卫生组织的标准,按年龄身高计算,有14.
5%的男性儿童和13.3%的女性儿童低于三个标准差,为重度营养不良;按年龄体
重计算,有3.0%的男性儿童和3.1%的女性儿童低于三个标准差,为重度营养不良。
重度营养不良的农村儿童,明显多于城市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