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物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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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以后,物价统计逐步建立与发展,各个时期编制了若干物价指数和职
工生活费价格指数;为了编制指数的需要,也进行过一些小型的调查,如对各种价格
采集的调查等。山东省所作的一次比较重大的物价调查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行的
工农业商品比价问题调查。
  1955年12月,山东省商业厅、粮食厅、农产品采购厅、对外贸易局和省供销合
作社等部门联合组成了山东省工农业商品比价问题调查研究办公室,根据国家颁发
的《工农业商品比价问题调查研究方案》,着手组织进行山东省工农业商品比价的
调查研究工作。全省共成立17个调查小组,在11个农村市场和6个城市进行调查,
历时约10个月。这次价格资料的调查时期,抗日战争前为1930-1936年,建国后为
1950-1955年,共13年(青岛、济南还包括1937-1949年)。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农
村市场的工农产品比价,但为全面观察农村情况,也对城市进行了配合性的调查。
调查方法,战前部分主要是通过查阅旧账,辅之以座谈访问,并利用各方面的历史
资料,进行登记整理,建国后部分则主要是整理国营商业部门、粮食部门、供销合
作社等所积累的价格资料。全省各调查组共搜集到的战前旧账近万册,其中许多商
品的价格记载是比较齐全的,在当地查不到的少数商品价格,一般均采取了“附点
调查”或座谈访问等办法。因此,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特别是主要商品的价格,是
比较系统和真实可靠的。通过这次调查,共汇总整理了16个市场,200余种商品(集
团),历年分月的价格资料的说明;并根据中央调查方案的规定,选择了40余种工
业品和40余种农产品分别城乡计算了工农业商品比价以及农产品之间的比价和粮种
比价,也根据农村市场88种工农业商品的价格分别计算了工业品零售价格和农产品
收购价格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