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钢材及金属材料库存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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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4月,为了充分利用库存钢材潜在资源,山东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
的要求,布置了《钢材材料库存普查表》。普查范围包括生产、供应机构和承包企
业,分别以分表形式编制普查表。普查表主栏指标为钢材名称及品种规格;宾栏有
1956年需用部分和不合用部分两个指标。普查时点为5月1日。普查对象为钢材材料
库存量。
  1974年11月,省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通知要求,向各地、市、县革
命委员会及省直有关部门布置了金属材料库存普查工作。普查时点为12月1日零时。
普查范围为省、地、市、县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建设单位。普查目录有钢
材等26种。普查表式有两种:(一)《1974年12月1日金属材料库存普查统计表》:
主栏按普查目录填列;宾栏有12月1日零时库存量按生产单位、基建单位、供应机
构、物资库存、产品库存分列,此外,还有待验收入库等指标。(二)《1974年12月
1日金属材料库存普查统计附表》:主栏列钢材名称;宾栏在省、市、区地方单位
库存合计中下列:轻工部归口安排的马口铁、搪瓷铁皮库存,商业部带料加工的库
存,燃化部加工石油专用管用料库存,外贸部以养出及出口加工库存,冶金部重复
轧制用料库存,进口成套项目及港口建设用料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