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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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进农产量调查统计工作,山东省于1963年建立全国农产量调查总队山东分
队,为厅局级单位,直接受全国农产量调查总队领导。队长于立民,副队长刘泽生,
干部配备45人,“文化大革命”中撤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变
化,1982年1月,省编委同意省统计局重建农村经济调查队,为处级单位,编制49
人。
  1984年3月,根据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农村和
城市两支抽样调查队组建工作的通知》,省编委批复同意建立山东省农村抽样调查
队,列国家事业编制,编制35人。受国家农村抽样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双重领导,
以国家总队为主。原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撤销。
  1985年3月,国家统计局批准周文昌兼任山东省农村抽样调查队队长(副厅局级)
。9月,省农村抽样调查队的机构设有办公室(与省城调队合设)、农产量调查处、
农经调查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农村抽样调查总队制定的统一调查方案,进行
农产量抽样调查、农民生活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1989年1月,根据国家统计局通知,山东省农村抽样调查队更名为山东省农村
社会经济调查队。
  1991年,省统计局农业统计处与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
共同承担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布置的以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
统计调查任务。
  1992年9月,国家统计局批复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增设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处。
12月,国家统计局批复,宋文理任山东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副厅局级)。至
1992年底,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内设综合调查统计处、农产量调查处、农村住户
调查处(与农经处合署办公)。全队编制40人,实有人数37人。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队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全国农产量抽样调查方案,组织全省农产量抽样调查;根据
抽样原则,组织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和农村住户经济状况调查。
  同年,国家统计局批复山东省建立中国粮食及农业统计中心济南分中心。该分
中心系国际援助项目中国粮农统计中心的分支机构,是山东省统计局领导的事业单
位,对内与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合设,编制20人,分中心主任由省统计局副局长
兼任。其活动项目由中国粮农统计中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省市农村统计
人员的培训和协同组织省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