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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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是随着社会生产和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并逐步形成一门科学,
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得到广泛的运用,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齐鲁是黄河流域
早期文化发达之邦,是儒家文化发祥地,统计也有悠久的历史,历代地方政府都有
户籍、土地、牲畜、赋税等统计数字。但统计机构至晚清时期才建立。1907年(清
光绪三十三年),清廷宪政编查馆设统计局。次年,山东省调查局成立,由山东巡
抚统辖,受宪政编查馆统计局指导。省调查局设总办,内分法制与统计两科,并在
全省各县设统计处,以便实地调查,提供资料。同时,为培养专门调查统计人才,
还创办了调查统计人员养成所。
  民国初期,因军阀割据、政局动荡,山东统计工作未能及时开展。1924年始于
省长公署内设统计处,内分调查、审计两股,并开办统计讲习班以培养统计人员。
1926年,北洋政权山东省长公署对统计工作进行整顿,健全各级统计组织,在省属
各机关和各道、县公署设统计专员,省长公署编印发行《统计月刊》。1932年,国
民政府颁布《统计法》,两年后又颁布了《统计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了省、
市、县各级统计机构的充实和工作的开展。1936年,依照南京国民政府关于地方行
政机关统计组织暂行规则,成立山东省统计委员会,并根据统一部署进行了人口、
土地、工业、农业、商业等项调查,按调查资料编印出版了各种统计资料。抗日战
争开始后,山东各地相继沦陷,统计工作随之中断。日伪政权成立后,1938年8月,
在伪省公署秘书处第三科设统计股。1940年8月,伪省公署成立统计委员会,于各厅、
处设统计委员。统计年报应用表格由统计股拟定,提交统计委员会审议,当时制定
各类统计表格百余种,布置各厅、处填报。但当时日伪政权仅据守城市,山东境内
多种政权并立,无法建成系统而完整的统计,且统计调查时断时续,故日伪时期的
统计资料极其残缺不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政府着手恢复统计工作,山
东省政府及各厅、处设立统计股或统计专员。1947年,省政府改设统计处,省直各
厅、局设统计室,并逐步开展社会经济调查,济南、青岛两市还定期编制物价指数,
但调查资料零散,未能汇编成册。总之,民国时期的统计工作,由于缺乏集中统一
的领导体制、制度和方法,致使统计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很差,整个统计工作显
得贫乏和薄弱。
  抗日战争时期,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即
设立调查研究室,专门搜集、整理根据地区域内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
等各种资料。各地方为适应抗战需要也进行了一些统计调查活动。胶东地区调查整
理了1938-1942年的原有银两与田赋实征数的统计表、田赋负担与主要物价逐年比
较统计表、各项收入统计表等。滨海地区进行了土地、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1945
年,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作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对统计工作提出“
及时、确实、主动、经常”的要求,后又发出《建立统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
统计工作范围包括民政、经济、财政、教育以及城市、海关统计等,并提出搜集资
料和整理资料的方法以及专署、县统计机构的设置与干部配备的意见;同时,山东
省实业厅也发出《关于健全统计工作的指示》。解放区的统计工作逐步展开,如调
查了山东人民在日本侵华战争中遭受的损失、战时群众后勤负担和承受能力等等。
省政府秘书处还编印了全省土地面积、村庄、人口、生产、教育等各项统计资料。
但由于受当时战争环境和财力等条件所限,统计工作多是分散进行的,资料也欠全
面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开始创建新的社会主义统计事业。1953年1月,政
务院发出《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和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并确定了以马列主义武装
的社会主义统计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方针。从此,山东省的统计工作迈入了新
的历史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山东的统计事业也经历了一个从分散到统
一、从不健全到逐步健全、从削弱到加强、从停滞到恢复的兴衰起伏过程。大体可
分为五个阶段。
  一、1950-1957年统计工作创建时期。为适应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
在全省范围内有组织有领导地逐步建立科学的统计工作体系。1949年,山东省人民
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在计划处内设统计组,负责施政统计及社会经济统计工
作。1951年开始对国营经济中的工业、商业、对外贸易和基本建设建立年报和定期
报表制度;对公私合营采取简化的统计报表;对分散的个体农业则用依靠典型调查
来推算全面的办法取得接近实际的统计资料;对私营工商业统计一般是通过行业同
业公会收集资料,再根据工商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资料进行估算;文教、卫生部
门也建立了必要的统计报表。1952年3月,省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立统计处,省人民政
府颁发《关于加强统计工作五项规定办法》令,并召开了全省第一次财经统计工作
会议,作出关于贯彻全国财经统计工作八项任务的决议。决定建立国营及公私合营
工矿企业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开展购买力调查和人口及自然资源统计,建立内外贸
易统计、财政金融及交通统计、劳动工资调查统计制度等。同时完成了国营和公私
合营工业普查、小麦产量抽样调查、农民生活调查、劳动就业与失业调查等项任务,
为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和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搜集、整理和提供了大量统计资料,
从而为创建社会主义统计工作打下了初步基础。1953年,全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和
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政务院《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和加强统计工
作的决定》,于3月决定设立山东省人民政府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科学的系
统的统计工作。各市、专署、县政府统计机构相继成立,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统计
干部。到1957年底,全省各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人员达878人,其中省辖市160人,县、
市581人。部门的统计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从而使全省各级政府的统计机构从无
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统计工作也从简到繁,从分散逐步走向统一。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统计工作,主要是围绕“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
化,逐步完成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过渡时
期总任务进行的。根据这一总任务,全省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向领导提供决定政
策、制定计划必需的统计资料,并通过统计资料来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具体规定:
(一)在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过程中,加强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
工业及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二)为正确反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其调查统计工作。(三)做好贸易、交通运输、财
政、金融、社会文教卫生等项调查统计。(四)及时完成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种调查
任务,建立起经常性的城市职工、农民生活调查以及物价指数编制工作。(五)进一
步提高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六)整理历年来的各种基本统计资料,作为各
级统计部门统一的基础数字。经过几年努力,在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逐步
建立健全的前提下,基本实现了上述统计任务,并开始建立起综合平衡统计制度,
分析国民收入的生产和使用情况,研究消费、积累比例关系,全面系统地反映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这一时期的山东统计工作,学习前苏联的经验,实行高度集中
统一,强调了统计工作必须为计划服务,为制定政策和编制计划,为国民经济建设和
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及时提供了大量准确的统计资料,基本上同国家的
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
  二、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统计事业出现曲折。1958年,全国各条战
线掀起“大跃进”高潮。同年9月,省统计局为贯彻国家统计局在河北省保定会议
上提出的“苦战三个月实现全国统计工作的大改革、大跃进”的号召,在即墨县召
开了全省统计工作现场会议,提出为保证统计工作的“大跃进”,必须思想大解放,
破除统计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和保守思想,破除统计制度方法上的一些神秘观点,要为
政治和生产服务。从此山东统计工作所谓“大改革”、“大跃进”的运动迅速开展
起来。统计工作“大跃进”同样是在“左”倾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是为适应工农业
生产“大跃进”、“放高产卫星”的形势而产生和发展的,在统计上提出的不要怕
“天下大乱”,要破除“清规戒律”和片面强调以“党的中心工作进度为纲”等等,
都违背了统计工作的客观规律,削弱了专业统计机构的作用,给山东统计工作造成
严重后果。一是统计机构被削弱,省统计局由一级局改为省计划委员会下属的二级
局,市、专署、县统计机构均合并到同级计委。二是强调以进度统计为“纲”,把
调度业务统计提高到不适当位置,而国家规定的统一报表制度则得不到执行,甚至
随意篡改,使统计工作严肃性受到破坏。三是提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致使
统计报表多、乱,数出多门,指标计算方法不一,统计工作集中统一原则受到破坏。
四是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受到破坏,许多重要统计数字受高指标、浮夸风的干扰,
造成严重失实,使统计工作失去了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1961-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统计工作得到恢复。1960年后,党中央
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实事求是的优良传
统,进一步重视统计工作的作用。1962年4月4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
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简称“四四决定”),它涉及了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机构设置、
统计力量充实和统计干部专业化、统计工作中党的领导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共山
东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做出切实贯彻“四四决定”的指示:要求迅速建立一个强有
力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统计体系,根据“一垂三统”(即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编制、
干部和经费)和分级负责的精神,加强统计建设和人员配备;严肃对待统计数字;
使统计干部专业化;彻底清理并简化统计报表;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
工作的领导。1963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布《统计工作试行条例》,规定了统计工
作的性质、任务,统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和做法,明确了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干部的
职责。这是新中国第一个比较完整、严密的统计法规,为统计工作走向法制化开辟
了道路。
  由于认真贯彻实施“四四决定”和《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山东的统计工作得
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一是统计机构进一步健全,统计力量得以充实。为搞准粮食
产量,专门成立了全国农产量调查总队山东分队,各部门也陆续恢复和健全了统计
机构,配备了统计人员。二是广大统计人员增强了做好统计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敢于同弄虚作假现象作斗争,虚报、瞒报、缺报、迟报统计数字的现象显著减少。
三是恢复了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逐步完善了各项专业统计制度,统一了计算
范围、口径和方法。四是加强了统计报表管理。五是恢复了城市职工、农民生活抽
样调查和物价调查,并完成了一些大规模的社会经济调查,反映出全省国民经济的
调整情况和问题。
  四、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统计事业又一次受到严重挫折,全省
各级统计机构均被撤销,政府部门的统计工作几乎完全停顿。省的统计工作合并到
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内,最少时只有统计干部2人;原来的统计队伍被拆散,
绝大部分干部下放农村。全国农产量调查总队山东分队被解散,城市职工和农民生
活调查工作中断。把一套比较完整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当作修正主义大肆
批判,全盘否定前十七年的统计工作的成绩。同时,统计无用论泛滥,造成全民统
计意识下降和思想上理论上的混乱。在基层单位,统计工作无人负责,致使一些重
要统计数字失真,掩盖了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作为领导决策的基础和监督
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工作失去了它应有的服务与监督作用,给经济管理工作带
来很大困难。
  70年代初,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统计工作才有所恢复。周总理指示:“统计
工作不能取消,统计机构还要有,基本统计还是要搞的。”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这
一重要指示,发出《关于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1976年省计委设统计组,后
又改为统计处(局),统计人员开始充实,下放的统计干部陆续调回机关,正式恢复
国民经济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并整理编印了山东省历史和年度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为领导机关指导国民经济运转提供了依据。
  五、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
阶段,统计工作获得更快的恢复和发展。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通知各地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提高对统计工
作的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切实执行全
国统一的国民经济统计制度和统一的核算方法;实事求是以确保统计数字的正确性、
科学性;加强对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的管理。同年10月,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山
东省统计局,随之,市、地、县统计机构相继恢复,部门统计工作也得到加强。
198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始实施,为贯彻执行《统计法》,国务院
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通知各地在贯彻执行《统计法》和
《决定》中,要进一步健全各级统计机构和充实统计人员,作好城、乡两支调查队
的组建工作,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六化”(统计指标体系完整化、统计分类标准化、
统计调查工作科学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现代化、统计服
务优质化)。经过各级统计人员的努力,统计工作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展较快,实
现了五个转变:在服务方向上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服务方式由单纯的
无偿服务转变为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统计信息来源由狭窄的渠道变为多渠道;统计
调查方法由主要依靠报表转变为各种调查方式灵活运用;统计信息技术由主要靠手
工操作转变为主要依靠电子计算机操作。在这一新的时期,山东统计工作根据经济
体制改革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进行自身改革,及时搜集和整理各种统计信息,
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方针和政策,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发挥
了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
  80年代以后,山东统计工作进入最好的发展时期,主要表现在:(一)端正了指
导思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正确路线指引下,统计工作拨乱反正,澄清了重要
是非,坚持实事求是,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加强了统计机构,
充实了统计队伍,并实行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从1985年起,各级
统计局的编制和经费由地方划归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三)在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统计工作的道路上有所突破。在全面统计的基础上,广泛运用多种调
查方法。根据全国部署进行了第三和第四次人口普查、第二次工业普查、科技普查
等多项大型调查,在实践中创造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普查方法和抽样调查
方法。恢复和改进了城市职工生活、农民生活、物价以及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四)在恢复各项基本统计的基础上,根据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和经济管理的需要,在
统计内容上有了较大改进,即由过去的单一生产型统计转变为生产经营型统计,从注
意实物量、产值的统计转向加强经济效益统计、价值量统计,以全面观察社会再生
产运动;还增加了环境保护、旅游、国际收支、科技等统计。(五)建立新国民经济
核算体系,加强综合平衡统计。根据经济体制格局和运行机制的变化,以及为适应
对外开放和宏观管理的需要,按照全国关于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工作的部署,
省人民政府成立了山东省新国民核算体系领导小组,负责新核算体系实施工作的整
体设计和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山东省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具体提
出了分阶段实施步骤,确定于1992年建立起省级新核算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做好试点
工作,力争到1995年编制出山东省整个核算体系的全部表式和帐户体系,并初步建
立起与之配套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库系统,实现向新核算体系的
全面过渡。(六)统计资料加工和分析研究工作有新的发展。各级统计局对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情况、规模、水平、重要比例关系、社会经济效益、人民生活等问题,
系统地整理并编印了统计资料,并向全社会发行,把统计信息转化为社会财富。同
时,统计分析研究水平不断提高,题材更加广泛,针对性、政策性、时效性增强。
其内容既反映宏观,也反映微观;既反映速度,也反映效益;既着眼于现实,也预
测未来。有效利用率明显提高。(七)统计工作开始走上以法治理的轨道。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法》和施行《山东统计管理条例》,开展统计法规和数字质量检查,处
理了违法案件,对统计报表和数字实行统一管理,加强了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八)加强统计建设。通过整顿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全省纵横相连的统计信息网络
初步形成,建立健全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工作制度;培训统计干部,开展
统计专业职称评定工作;成立统计学会,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加强统计
计算技术现代化建设,采取应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统计数据等各种措施,使统计工作
水平和统计数字质量不断提高。(九)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扩大国际间交往。省统计
局局长赵宗岐、张义国先后去日本考察统计工作,派人去美国、土耳其分别考察了
儿童抽样调查和生育力调查,还多次派人去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学习;同时也接
待了联合国统计司、人口活动基金会派专家来山东讲学和检查指导人口普查工作,
还接待了朝鲜中央统计局代表团及意大利、法国统计专家来山东考察和进行学术交
流。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后,山东逐步建立、健全并发展了统计事业,各级统计
机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
督,发挥了统计在了解省情省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
时也为创造社会主义统计事业积累了宝贵经验。但40多年来,山东统计事业历经曲
折,走过了一条不平坦的道路。当前统计工作在一些方面仍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统计咨询服务水平还有差距,统计法规在执行中约束不力,加之当前正处于经济体
制转换阶段,经济法规和市场秩序还不健全,以及存在着行政干预等外界影响,给
采集和搞准统计数字带来很大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展望未来,
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越来越成为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对国民经
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基础工作之一,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将会出现广阔的前景,山东
统计工作一定会再创佳绩,为振兴齐鲁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