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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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山东地方工业经济信息多由实业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存贮、传播。
省巡抚院署劝业道的办事机构劝业公所,设有总务科掌管统计报告等工业经济信息事
宜。各州、县设劝业员逐级向省劝业道报告情况。
民国时期,山东省政府建设厅、实业厅等部门设有专职视察员,依照《山东省政
府建设厅视察员办事暂行规定》、《山东省实业厅视察员视察各县建设局规则》等开
展工作,负责工业情况调查、信息收集、事务督办等事宜。1913年12月,北洋军政府
农林、工商两部合并为农商部后,曾电令各省都督调查实业发展情况,要求各省设立
实业司,专管实业调查和制定实业发展计划。1929年10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颁布的
《山东省政府工商厅视察处办事规则》规定,该处职掌考察本省各地工商事业及劳工
团体事务,“发现各地有应指导、纠正之处,随时指导纠正之”,“有应行保护、监
督、辅助、奖惩及采择仿行之处须出具意见书呈请厅长核夺”。1930年11月,省农矿
厅制定并公布《山东省政府农矿厅农矿工商调查委员会规则》,确定该会“以调查山
东全省农矿工商状况作为施政之依据,而谋各业发展为宗旨”。每周举行常会,研究
布置调查事宜。1943年,山东省政府组建经济建设视导队,分赴各专员区督导工作,
办理经济情报事宜。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省建设厅恢复,设经济研究室负责经济
建设事业的调查统计、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等工作。
山东省民主政权领导下的工商管理处设统调室,负责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印发
经济情报。 1946年3月,省工商总局下设统调科,负责一切经济资料的调查、统计、
编辑、通报等工作。
新中国建立初期,工业经济信息由省政府生产部、工矿部所属秘书处和计划处综
合整理上报省财委归口管理。“一五”时期,地方工业和手工业信息,分别由省工业
厅和手工业管理局综合上报省计委和省工业办公室。1960年省工业生产委员会设生产
调度室,负责生产情况的综合调度、计划组织实施等业务。1962年成立的省经委设调
查研究室,负责全省工业经济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信息反馈等业务。
“文化大革命”中,原省经委业务处室被改组后,其调度、调研等信息职能被削
弱,信息管理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1975年,省工交办公室内增设调度、情报和军
工3个组, 信息管理工作恢复。1978年省革委工交办公室改为省革委经济委员会,在
恢复生产调度处、调查研究室等机构的同时,增设计划综合处,主要负责全省工业经
济的综合情况、统计分析等业务。这些部门和经委的其他专业处室,分别从各自的分
工,对全省工业经济各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形成了全省工业经济信息综合
管理系统的若干子系统,对信息传播交流发挥了作用。
为配合各类普查,在1978年后建立的省计委通讯室、信息管理办公室和预测中心
的基础上, 1980年1月建立省计委电子计算站,配备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上百台。
主要任务是为计划统计和生产调度服务,及时收集加工统计资料,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迅速及时地进行生产调度;承担物资、设备及重大经济调查的整编工作;建立随时可
调阅资料的数据库。 1984年12月,建立省经济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中心。1987年3月更
名为山东省经济信息中心。 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对信息工作的需要,1989年8月,省
计委建立了山东省信息中心,主要职能是为制定全省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计划服务,
并负责计划和协调全省计委经济信息系统的建设。该中心配有数百套计算机、传真机
等设备, 建成了省、市地、县联通的信息网,有工作人员800多人。该中心和省经委
各有关业务处室经常保持信息业务联系,为全省的工业管理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1984年9月, 省经委经济信息中心成立。该中心与国家经委经济信息中心、国家
信息中心、各市地经委和省直工交财贸部门经济信息机构联网,具有管理和服务两方
面的职能。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省经委、国家信息中心关于
经济信息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省经委经济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省经委主管范围内各项
经济信息的收集、处理、存贮、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收集各市地经委和省直各工交
部门的工作动态和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地为省政府及省经委领
导和专业厅(局)提供经济信息。同年12月,省经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经济信息工
作的通知》,要求已设立机构的淄博、烟台、济南、菏泽、聊城5市地和威海、泰安、
临沂、 菏泽4个省辖县级市,要继续充实加强机构,并把本地区的经济信息网络建立
起来。凡尚未设立信息机构的要抓紧建立起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以城市为依托,
组织地区间的横向联系,互通情报,交流情况,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各方面的经
济信息网络。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工作的开展, 省经委于1986年3月发出《关于全省工交财贸系
统开展信息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经委和工交财贸主管部门,要有专门的信息工作
机构或固定的人员,主要任务是行使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组织指导本地区或全行业
的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汇集、加工、发布信息,担负全省信息工作体系的任务,为各
级领导当好参谋;密切与信息咨询服务部门、企业及系统外信息部门的联系,形成一
个多层次、多渠道、反映灵敏、反馈迅速的信息网络。《意见》强调:全省经济信息
工作体系由各级经委、财委(办)、省直工交财贸主管部门的信息工作机构组成,各组
成单位要指派1名熟悉业务的处或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省经委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工交
财贸系统的经济信息工作。同时指出:要使经济信息为宏观指导、为各级领导指导工
作服务,必须对信息作综合管理;要逐步建立经委工作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经
委的通信中心,推进办公自动化的建设。
根据国家经委1986年7月下达的《关于加强经委信息工作的通知》精神,同年9月
省经委向省政府写出《关于建设我省经委经济信息系统的请示报告》,提出了建设规
划草案,明确了山东省经委信息系统是国家经委信息系统的子系统。这一系统由省经
委的信息中心和省有关厅(局)、公司、各市地经委以及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信息系统组
成,上连国家经委经济信息中心,下接市地经委、主要大中型骨干企业,横向与省各
经济综合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信息系统联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经济数学和科学管
理方法,对与经委职能有关的经济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存贮、分析、交换和发布,
及时为领导机关、企业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同时还在《关于转发国家经委〈关于加
强经委系统信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特别强调:各级经委应在现有编制内充实信
息机构,在机构调整中,要进一步健全充实。此后各市地经委及省直工交、财贸及部
分工业企业,相继建起经济信息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工作,形成了一支专门
的信息工作队伍。
1988年开始,省经委信息中心着手组建山东省经济信息网络,在各市地经委、省
直工交财贸主管厅(局)的配合支持下,开展经济信息交流和协作活动。有些市地经委
和省直工交财贸厅(局)的信息部门,还组织了本市地、本行业的分网络,业务上接受
省经委经济信息中心的指导,根据每一时期经济工作重点,及时收集、提供有价值的
信息。对网络反馈的信息及时提供给本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同年,
省经委经济信息中心会同省经委贸易一处、省商业厅计划处,在全省选择了14家大型
百货商场组建了全省市场监测跟踪点,按月进行动态跟踪和预测分析。随着形势的发
展和工作深入,该网络由14家扩大到45家,从商业企业扩大到物资企业,在全省市场
监测预测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
1988年4月, 撤销国家计委、国家经委,组建新的国家计委,原国家经委经济信
息中心的信息任务和对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信息工作的管理和联系,全部交给国家
计委,由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之后,省经委经济信息中心的信息工作对上接受国家信
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中心原承担的工业产值预测月报、国内市场动态月报、宏观经济
监测月报、引进技术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季报以及国家经委和省经委之间的绝密级的传
真、微机数据通讯等5项任务亦归口国家信息中心管理。
到1990年底,省经委信息中心已与国家信息中心、10个国家部委信息机构、除西
藏等少数几个省市以外的省市经委信息工作部门、 14个沿海开放城市、7个计划单列
市、省内15个市地经委、33个有关厅(局)、公司、以及约40个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了
信息联系,信息网络的成员单位一直保持在2000个左右,形成了纵横贯通的信息网络
运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