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时期所有制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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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办和官商合办企业
1875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在济南洛口兴建山东第一个政府投资的官办近代军工企
业--山东机器局(现山东化工厂)。1880年,候补知县戴华藻在峄县创建官督商办中兴
矿局,开发枣庄煤矿。1888年,山东巡抚张曜在山东淄川兴办铅矿、煤矿,均为官办
企业。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随着新厂的设立和老厂的扩充,原先一些官办或
官督商办的企业由于政府经费短绌,转为官商合办或纯粹商办。这时,政府出面兴办
企业的形式主要是官商合办。私人和政府双方订立合同,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盈
余分配方法,各按入股比例出资,选派代表参加企业管理。1900年,山东巡抚袁世凯
在济南设立教养总局后,山东历任巡抚在各州县广设习艺所、工艺局(所)。至1910年
,全省共有习艺所、工艺局(所)114个,劝业工厂1个。
1904年,山东巡抚周馥批准道员顾思远从山东商务局拨官款5万两为官股,招商
股10万两,合办博山玻璃公司(现山东耐火材料厂)。1906年,山东铜元局总办丁道津
联合商股在济南兴建泺源造纸厂(现济南造纸东厂)。1912年,省政务厅厅长杨晟、中
国银行行长袁大启、副行长朱五丹、曹县知县赵瑾等与富商王露洪共同入股在曹县合
办华兴军硝公司。这种官方与私人资本联合兴办工矿企业的做法,对山东民族工业的
发展起了一定刺激作用。
1922年2月,中日两国代表签订《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胶济铁路由中国赎
回,四方机车厂、造船厂等都成为山东的官办企业。1931年5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
农矿厅在博山县柳行村设立山东省模范窑业厂。1934年12月,省政府将济南电气有限
公司改为官办,并增设5000千瓦发电机组1台。1935年5月,省政府设采金局,负责开
采沂水红石桥沙金及招远九曲山金矿。同年12月,青岛新建四方发电所,有1台1.5万
千瓦机组投产,是当时山东最大的发电所。1943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迁往安徽阜阳后
,省建设厅在计划方针中,仍安排省内滞留机构和人员对山东各地大小矿区产量及营
业股份进行调查,作为战后收归国营或民营的依据。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省政府接管
了日伪厂矿企业,将日资企业改为官办,将中日合资企业改为官商合办,很快控制了
山东的铁路、电力、电信以及大部分工矿企业。
(二)商办企业
1892年华侨实业家张弼士于烟台创建张裕葡萄酿酒公司。1899年直隶候补道员张
连芬等人招商集股,在峄县开办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开发枣庄煤矿。190
5年沈景臣等人在济南开办大公石印馆。同年,刘恩柱等人在济南开办电灯公司,安
装2台42千瓦发电机发电。1909年迁建新厂,1911年增设2台210千瓦发电机组。据《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统计,1895年到1911年,山东民族工业企业仅有66个,其中资
本在1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有18个。
民国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山东的民族资本出现了一个发展高潮。1913年
,华新纱厂和机制砖厂在青岛兴建。1914年5月,泰安商人张聚五集资2.4万元,在济
南建立兴华造胰厂。同年,济南成立振业火柴公司,资本50万元。1915年4月,民族
工商业者曹海泉在青岛开设同泰车行,是为山东自行车工业的开端。7月,李东山等
在烟台创办宝时造钟厂,为全国机械造钟业的开端。10月,济南商会会长张子衡在济
南创办丰年面粉公司。是年,济南鲁丰纱厂开始筹办,在全省107个县共招股40万元
。1918年9月,穆柏仁在济南创办惠丰面粉厂。同年,马丹铭、李子升等在济宁创办
电灯股份有限公司,马惠阶在坊子建起电灯公司,邹因陈、党焕章等在博山创办博山
电灯股份有限公司。1919年,商人林子有在烟台筹办的通益精盐公司,是山东第一家
精盐公司。1920年,青岛华新纱厂建成投产。1921年,滕虎忱在潍县东关创办华丰机
器厂,为当时华北最大的私营机器厂之一。1920年-1937年,泰安、东平、临清、益
都、高密、济宁、滕县、聊城、菏泽、威海、荣成等中小城镇,相继建起民营小型发
电厂。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一些民办机械、化工、食品、烟酒、缫丝等小型工厂纷
纷兴建。济南成通、仁丰、成丰等较大纺织厂和面粉厂也在这期间建成投产。据统计
,1931年,青岛有民族资本工厂125个,占全市工厂总数的75%。1936年全省私营工
业企业计有71584个。
抗日战争爆发后,私营企业处境困难,有的被日本侵略者强行征用或接管。抗战
胜利后,有的发还私营,有的因有日资而为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接管。1946年2月,根
据省建设厅《山东省收复区接收产业出租民营办法》,将友爱化学工厂、永泰洋行制
材所、济南制酒公司、山东味噌第三厂、山东印染公司等7个厂出租民营。同年5月,
解放区民主政权山东省政府批准组建山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发矿产资源,扶助
民营企业,将收复的淄博、新汶小窑等日营煤矿及其附属产业作价变为股份投入山东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由该公司经营。
1948年3月,省政府布告公布了对解放城市的各项政策,明确规定:“发展工商
业,保护公营私营各种企业商店,在劳资两利、公私兼顾、增加生产的原则下,适当
改善工人店员待遇,并保证资方一定之利润,以利解放区经济之繁荣”。各级政府及
工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保护民族工业的政策,组织力量对私营工业逐户调查登记,有
计划地组织其开工复业,山东私营工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49年统计,全省私营
工业共4252个,职工60349人。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
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将登州(后改烟台)辟为通商口岸。次年,英商即在烟
台创办丝厂。1898年3月,德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后,为掠夺
山东的矿产资源,成立德华矿务公司,先后在坊子、潍县、淄川开办煤矿。1900年,
德资在青岛开办造船厂、四方铁路工厂等。
1914年8月,日本侵略者开始夺取德国在山东的侵略特权,先后强占了坊子、淄
川煤矿,在军事管制下开采煤炭,后将坊子煤矿由日本私人资本包工开采。1916年,
为了进一步掠夺山东矿产资源,大批日商拥入博山矿区,先以预付资金,订立买煤契
约等手段控制煤炭经营,进而以租借开采为名,夺取矿业开采权。1918年,仅博山一
地为日商控制的煤矿即达30多个。为掠夺盐业资源,先后从其国内招来日商,于胶澳
盐区辟滩晒盐,并设加工厂17个,制造精盐及盐化工产品。1919年先后设立日本盐业
公司、青岛盐业公司、东洋盐业公司、帝国盐业公司等。为掠夺纱布资源,从1916年
-1922年,日商先后在青岛建起内外棉、大康、宝来、富士、钟渊、隆兴等6个机械化
棉纺织厂。1922年12月,日本结束了对青岛为期8年的占领后,日商开办的纺织、啤
酒、食品等企业仍由日商经营。
1923年,英美烟草公司于青岛兴建山东首家卷烟厂。1923年-1925年,日商先后
于博山设立中日合办鲁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日合办博山煤矿公司,分头开采淄川
和黑山一带煤矿,并于招远设招远株式会社,开采除大小玲珑以外的金矿。同一时期
,日本在青岛开设的工厂还有:日华蚕丝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制粉公司、日本麦酒
公司、东洋制油公司、东利制油公司、峰材洋行、三井油厂、山东窑业公司、石桥打
蛋厂、大星公司、大连制冰公司青岛支店、维新化学工艺社、丰盛公司铁工厂等。1
931年,青岛有日资工厂41个,占全市工厂总数的25%。1933年,日商与招远金矿代
理人合办招远玲珑金矿有限公司,并于1936年建起日处理150吨的机械化选矿厂。19
34年-1935年,又在青岛建起上海、丰田、同兴3个棉纺织厂。至此,日本在青岛已有
9个机械化棉纺织厂,山东境内纱布市场大部被其垄断。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占山东后,首先抢占济南、青岛所有的兵工厂及官办工厂
,并以强占、强行征用、强行投资、强迫合作和低价收购等手段,吞并和控制一些基
础较好的私营工厂、矿山。为了扩大侵略战争,据日方统计,1937年-1940年,山东
民族工业被军管25个,强买22个。其中包括青岛17个,济南23个,淄博、新泰、济宁
各2个,枣庄1个。到1938年10月,青岛的日资工厂增加到51个。1939年-1944年,日
本侵略者先后从潍县、青岛、天津等地掠夺大批机器设备,在济南建起历山铁工厂(
现济南柴油机厂)、北支那山岸荣兵器厂济南分厂(现济南第二机床厂)及昭和园工厂
(现济南第一机床厂)等兵工厂。同时,扶持日商在其占领区内开办机械、化工、轻工
等企业,其中仅青岛一地即有日人开办的机械厂45个,橡胶制品、染料、制碱、制药
及其他化工企业20多个。为了大量掠夺矿产资源,由日本山东矿业公司统治的胶济铁
路沿线,除淄川煤矿外,先后合办的有利大、博大、福大、东大、悦升等企业。对枣
庄中兴公司所属煤矿首先实行军管,继而交三井株式会社经营。为了掠夺铝土资源,
1940年于张店设立山东矿业所,于淄博沣水开采铝土矿。为了垄断胶济和山东境内津
浦铁路沿线的电业,在修复原有电厂的同时,先后新建神头、潍县、楼德等发电厂。
至此,山东境内关系国计民生的较大的工业企业,大部为日本侵略者所占有。为了排
斥英美烟草企业的势力,1942年,日本又将英美所办青岛颐中烟草公司和二十里堡烤
烟厂实行军管。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上述工业企业由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接收

(四)民主政权公营企业
抗日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民主政权,为解决军需民用,在各抗日
根据地内建立起一些简陋的军工企业和小型公营日用品企业。1938年3月,胶东抗日
救国第三军成立了修械所,同年5月在黄县成立了山东第一个兵工厂。同年秋,鲁中
地区也建立了2个小型兵工厂(后称山东纵队兵工一厂、二厂)。到1939年,各根据地
建立的军工企业有7个。抗日根据地创办小型日用品工业,到1940年,胶东区建起公
营织布工厂4个,织机工厂2个,制鞋厂3个。此外,还在淄博开办煤矿10余处,在胶
东开办了隆兴金矿。1942年,各地先后建立了一批染织、鞋袜、毛巾、造纸、印刷等
工业企业和军工厂,并初具规模。同时,大力发展手工业,特别是纺织手工业。194
2年冬,各地相继成立纺织局,建成公营纺织厂13个。其他木工、铁工业也有较大发
展。1944年,各根据地共有公营工厂88个,其中,胶东55个,滨海10个,鲁中14个,
渤海5个,鲁南4个,共有职工4490人,资金3002万元。1945年上半年,各根据地军工
厂发展到28个,工人6000余人。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省政府指令,各地大量吸收私
人资本,合资开发地方矿业,并拨款扶助公私经营的各种工业企业。1946年初,省政
府决定全省一律实行专酿征税制度,“所有新老地区烧酒一律收购公酿”,“只由公
家专烧不专卖”。当时共有酒厂64个。到同年10月,各解放区建立的各类合营工厂6
57个,煤矿、金矿、铅矿等20个。为适应解放战争的需要,各解放区还建立了一批兵
工厂、军用被服厂以及纺织、皮革等行业的小型工厂,其中仅胶东解放区就有兵工厂
及研究室8个。新华制药厂生产的大批药物,供应军需民用。
(五)个体手工业
山东的民间手工业历史悠久,素称发达。但1840年鸦片战争后,受外国商品倾销
和国内连年战争的破坏,手工业特别是纺织手工业渐趋衰落。
第一次世界大战及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手工业得到较快发展。如在1922年-1924
年全省从事发网业的妇女达10万人,仅烟台一地就有发网厂100余个。1935年7月,山
东省建设厅指令,为扶植家庭机织工业,由贷纱改贷款,每户2000元。到抗战前,潍
县已发展成拥有10万部织机的华北最大的手工织布基地。但随着外国货大量输入,特
别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山东后,使手工业受到严重摧残,拥有10万布机的潍县,194
2年仅残存布机5000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山东手工业进一步遭到摧残。如
临清手工业原有26个行业,到新中国建立前夕,绝业9个,剩下的行业生产经营也每
况愈下。在民主政权领导下的根据地,积极扶持群众的手工业生产,到1944年全省有
纺车50万辆,大小织机8万台,年产土布431万匹,其中大匹140万匹。1945年全省有
纺车106.2万辆,织机20.1万台,年产布207.7万大匹。1946年全省纺车250.1万辆,
织机52.4万台,年产布532.7万大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