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心城市与地区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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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改善工业布局,1980年-1981年,山东在制订“六五”、“七五”国
民经济10年规划时,确定把青岛、济南、烟台、潍坊、淄博、枣庄、济宁发展为中心
城市,带动全省工业的发展。围绕中心城市的若干重点企业或重要产品组织专业化协
作和调整改组,计划把威海、德州、临沂、泰安、聊城、菏泽、北镇等行署所在地以
及石臼所、龙口、临清、益都、兖州、邹县等重点城镇建设成为具有不同特点的小城
市。并有计划地把县城和一批重点公社驻地逐步建设成为规模不等的小城镇。1983年
,在发布第六个五年计划时,对全省工业发展又提出按5大片安排的指导思想和规
划。
(一)济南地区。济南是全省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中心,计划建成科技教育水平
较高,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一般不再新上重
工业项目和污染严重的产品。
(二)东部沿海地区。以青岛、烟台、潍坊为中心,联结30多个县(市),扬长避短
,集中精力抓配套、上水平,搞好综合利用,提高加工深度,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工
业和竞争能力强的高精尖产品。一般不再安排耗能、耗水多的建设项目,现有耗能、
耗水多的企业要有计划地向外迁移。
(三)淄博及鲁北地区。以淄博、东营市为中心,联结潍北和惠民地区东北部,逐
步形成石油、化工基地,同时积极发展冶金、建材工业以及陶瓷、丝绸等传统产品。
(四)鲁中南地区。包括泰安、济宁、枣庄、临沂等市地。重点发展煤炭、电力、
炼焦、煤焦化工、建材等工业,逐步建设成为煤、电和建材生产基地。“六五”后期
,新上耗水、耗能多的建设项目,并相应安排一定的轻工、纺织和食品工业以及其它
加工配套产品。
(五)鲁西北地区。包括菏泽、聊城、德州、惠民地区。重点发展纺织、皮革、食
品和其它适合当地加工的轻工产品,特别要充分利用棉花副产品的丰富资源,进行综
合加工,发展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