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工业布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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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山东工业主要集中在胶济铁路沿线的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
城市。在民主政权领导下的各根据地,1944年有公营工厂88个,其中胶东55个、滨海
10个、鲁中14个、渤海5个、鲁南4个。1949年全省共有工业企业4705个,产值9.15亿
元(按当年价格计算)。胶济铁路沿线的几个城市工业产值约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90%
,鲁西、鲁北、鲁南大片地区只占10%左右,有些县几乎没有工业。
新中国建立后,为尽快改变工业布局不合理状况,在组织力量对全省地下资源、
农工副原料资源、水产资源和社会需要进行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从1957年开始编制工
业长远发展规划。1958年,中共山东省委在发布《山东省地方工业1958-1962年发展
纲要》时,对全省工业布局和地区分工作了如下规定:(一)使工业接近原料产地和消
费地区,以避免大量原料和成品的相向运输;(二)根据地区特点实行专业分工,同时
必须注意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以全面利用资源;(三)各工业区内必须注意工业
与农业结合,轻工业与重工业结合,防止发生失调现象;(四)充分利用先进地区的工
业基础与发展落后地区结合起来,以先进带动落后,促使全省经济平衡发展。根据上
述要求,省直各工业部门,各市地政府,各自根据本行业和本地区的特点,研究修订
了近期安排和长远规划,于“二五”和三年调整时期,分批建起一批煤炭、冶金、机
械、电子、化工、电力、轻纺、建材等工业企业。“三五”至“五五”期间,为适应
“备战”和发展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业经济,在沂蒙山区建起一批军工企业,同时采取
企业搬迁、老厂包建分厂和专业化协作等办法,使工业逐步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
城市向广大农村,由东部工业较发达地区向西部工业较薄弱地区不断延伸扩展,从而
形成了东西结合、以大城市带动中小城市、城乡共同发展的局面。“六五”、“七五
”期间,为进一步改善全省工业布局,又按以中心城市带动地方工业,“东部大开放
、西部大开发”的方针,对地区分工作了进一步调整,使全省逐步形成以济南、青岛
、烟台、潍坊、淄博、威海、枣庄、东营、泰安、济宁10个城市为中心,具有不同特
点、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格局。同时建起德州、临沂、聊城、菏泽、滨州、新汶、莱
芜、日照、青州、龙口等初具规模的工业城市。并因地制宜建起一批工业基地,形成
了门类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结构趋向协调的工业体系。
1990年,全省共有工业企业589027个,总产值达2200.85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
。其中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26447个,总产值1576.63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71.63%
。在全部工业总产值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6市合计为1393.18亿
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63.3%,德州、惠民、聊城、菏泽、济宁、泰安、临沂、日
照、枣庄、东营10市地合计为807.67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6.7%。按全省东、
中、西3大块地区分,东部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日照6市工业总产值合计
为1184.57亿元,占53.84%;中部济南、泰安、枣庄、济宁、临沂5市地合计为652.
53亿元,占29.65%;西部德州、惠民、东营、聊城、菏泽5市地合计为363.75亿元,
占16.51%。全省有99个县(市)工业总产值均达亿元以上,其中有33个县(市)超过1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