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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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一些大型厂矿企业开始创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以下简称职工中
专) ,对在职职工实施各类专业教育。据省煤炭、冶金、电力、机械、建筑、地质、
农机等7个部门统计, 1960年-1967年共培养半日制中专毕业生14526人,业余中专毕
业生7945人。比较正规的、独立设置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还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1983年2月省政府 《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试行
办法〉的通知》规定:举办职工中专,由省政府批准,今后不再在全日制中等专业学
校内设立职工中专,但在全日制中专保证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潜力可举办少
量的职工中专班。对职工中专的招生考试、毕业证书颁发、审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
定。从而使职工中专从普通全日制中专学校中分离出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根据省
政府的分工,省职教委负责全省各类经济管理干部中专、职工中专和济南、青岛两处
电视中专, 以及部分大中专学校开办的职工中专班的管理。同年6月11日,省职教委
印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员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 。 11月17日,省职教委又印发
《山东省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工作试行条例》,对职工中专学校的基本任务、培养目标、
招生对象、办学形式、教学工作、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与学校管理等
做了明确规定。使山东职工中专学校的建设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职工
中专自1983年起实行全省统一招生,考试科目:文科为政治、语文、数学、史地;理
科为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录取工作由省教委和省职教办分别负责。在职工中专
招生中,对县级以上单位的先进模范人物、部队(武警) 三等功以上荣立者,8年以上
工龄的生产和工作骨干,以及华侨、台港澳同胞、贫困地区和野外、远洋、井下作业
的职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优先吸收他们入学,这些措施受到广大在职职工的欢迎。
1987年,国家教委提出在成人学历教育中试行“三种证书” (即毕业证书、专业
证书、单科证书) 制度,职工中专专业证书试点工作在各类职工中专学校展开。省职
教办在省内10个系统、50余所学校进行了专业证书和单科证书试点,累计招收专业证
书班学员2万余人,已结业1万余人。但由于宏观管理不够,在试点中存在少数学员不
符合入学条件、部分教学班质量不高等问题。此后,省职教办采取措施,开展了中专
专业证书班的清理复查工作。1987年后,根据国务院关于把岗位培训作为成人教育重
点的要求,各职工中专学校努力创造条件,把工作重点转向岗位培训。为此,各校主
动与社会联系,努力开办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短期培训。在学校建设上,全省
职工中专学校努力走教学--生产--科研三结合的路子,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
增强了为社会服务的功能。
全省的职工中专主要采取以下4种办学形式: 一是独立设置的干部、职工中专学
校。这类中专学校,一般为文科脱产学习2年(业余学习3年),理科脱产学习3年(业余
学习3年半)。教学形式多为课堂教学。优点是学习的知识较为系统,缺点是脱离生产
时间较长。 1990年,这类学校全省有178所。二是电视中专。学制与职工中专基本相
同,其优点是教学手段先进,覆盖面广,能满足中小企业和县、乡职工学习的需要。
缺点是学员分散,教学管理(日常辅导、作业批改等)难度较大,合格率较低。1990年
全省有3所,毕业生4万人。三是成人高校和普通中专附设的职工中专班(部)。这类中
专班约占职工中专班的20%左右,在教学方式、专业学制上与一般干部职工中专学校
相同,其优点是可以充分挖掘举办院校师资、校舍、设备的潜力,投资较少,效益较
高,缺点是管理和教学容易走普通中专的路子,不易突出职工中专的特点。四是职工
中专函授。函授教育一般由师资、设备条件较好的职工中专学校举办,学制一般为文
科3年, 理工科3年半。全省举办中专函授的共有10所学校,1990年招生1万多人。职
工中专招生, 1983年-1986年曾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教委、省职教办联合组织
招生, 1987年-1990年又分别由省教委和省职教办组织招生。1990年,全省职工中专
有80180名学员毕、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