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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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工文化教育,从识字为主的扫除文盲开始,逐步向初等、中等、高等文化
教育发展。1921年开始,中共地下党组织先后在济南、青岛、烟台、博山、潍县等地
创办职工夜校,对职工进行以识字为主的文化教育。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山东
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党政工团组织利用开展冬学、举办夜校、青年识字班、职工学
校等形式, 在干部、工人中广泛开展扫盲识字。1940年8月,山东省抗日联合会总会
成立, 在《宣言》中明确提出“加强工人阶级的教育,消灭工人阶级中的文盲”。1
939年-1949年,省总工会编写了多种识字课本,供职工学习,要求青年职工每天识二
三个字,老职工每天识一二个字。
新中国建立后,在职工中广泛地开展扫盲和文化教育。50年代初,中共中央、政
务院先后发出《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干部文
化补习学校的指示》、《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要求“职工业余教育的内
容以识字教育为重点,争取在三五年内做到职工现有的文盲一般能识千字上下,并具
有阅读通俗书报的能力”。“在扫除文盲的同时,开展初等以上的文化教育”。根据
这些指示, 1950年7月成立了山东省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山东省扫盲工作委员会,
确定了“职工教育以文化学习为主,以识字为重点,配合进行政治、技术教育”的方
针。1950年8月,省组成200多人的识字运动工作队指导扫盲工作,全省职工参加扫盲
识字班学习的有8.07万人,占职工文盲总数的42.9%;有正规的职工业余学校620所,
在校学员8.08万人。 1951年2月省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强机关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
的指示》,要求“凡文化水平达不到高小毕业程度的工农干部,不问行政职位如何,
均须进机关学校补习文化,首先提高到高小毕业程度,使之具备初步的阅读、写作、
计算能力和一般的基本科学常识”。山东省工业厅委托博山中学办职工文化学习班,
到1951年7月,两期培训职工297人。
1952年4月, 全省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法”,省、市地、县成立了推行“速成
识字法” 的领导机构,培训扫盲教师9573人,开办扫盲实验班847个。到1953年参加
扫盲学习的职工达15.5万人, 占职工总数的19.5%。从1949年-1953年全省有职工15
万人脱盲。
1956年3月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要求在2、3
年内扫除机关干部中的文盲,三五年内扫除工矿企业95%以上的文盲。山东省认真贯
彻中央决定,掀起了第二次扫盲运动高潮。全省干部职工参加扫盲学习的达12万余人。
同年,全省有25.1万名职工参加业余文化学习,其中高小班10万人,占应入学职
工总数的73%,初中班4.8万人,高中班2590人。自1950年-1957年,干部、工人累计
小学毕业11.9万人,初中毕业1.7万人,高中毕业154人。
1958年2月,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扫盲协会联合提出“在第二
个五年计划期间基本上扫除青壮年文盲” 的倡议,全省出现了第三次扫盲高潮。自1
958年5月至1959年8月, 参加扫盲学习的职工24.3万人,占职工文盲的99.7%。1958
年在扫盲高潮的同时,职工文化教育逐步发展到以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为主,并初步
形成了由扫盲、 初等、中等到高等文化教育的职工教育体系。据1958年8月统计,在
各级各类职工学校学习的职工有101.1万人, 占职工总数的58%,其中参加高小
班学习的49.03万人,参加初中班学习的29.5万人,参加高中(中专)学习的5.84万人。
从1961年起, 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企业精简职工,参加文化学习的职工减少到1
9万人。到1965年逐步上升到60万人。从1950年-1966年,全省在职职工中共扫除文盲
28万人。有37.2万名职工从初等学校毕业(相当于高小),有19万名职工初中和高中毕
业。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文化教育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8年职工文化教育开
始恢复。同年11月,国务院再次发出扫盲的指示,要求“城市、工矿区制定扫盲规划,
扫盲步伐应快于农村,脱盲标准应识2000字,达到四会(会读、会写、会用、会讲)。
同年12月,省总工会、教育厅、省经委、劳动局联合召开全省职工教育工作会议,具
体布置职工文化教育工作。到1980年全省建立起职工业余中学(班)1053个,在校学员
7.85万人;职工业余小学(班)121个,在校学员1759人。1982年3月,省职教委、教育
厅、劳动局、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全国五部门〈关于切实
搞好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的联合通知〉的意见》,在全省开展了对196 8年-
1980年间初、 高中毕业的157万名青壮年职工的文化补课工作。1983年2月上述5部门
又下达了《转发国家五部门〈关于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
的通知》,对补课的人员范围、课程设置等做了规定。全省工业行业根据上述通知要
求, 认真组织青壮年职工的初中文化补课工作。针对157万名青壮年职工的繁重补课
任务,采取企业自办、行业联办、地方职工教育部门牵头办学等多种形式,办起了脱
产、半脱产和业余补课学习班。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组织100余万名职工补习了初中
语文、 数学、理化、史地等课程。经考核,到1985年底全省共有124万名青工取得合
格证书,占应补课人数的78%,超过中央提出的60%的要求。
从1983年开始,全省职工教育重点转入高中文化教育工作。同年6月,省职教办、
教育厅发出《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试行办法》,要求课程设置以政治、语
文、数学为必修课,物理、化学或历史、地理为选修课。强调学习形式因人因地制宜,
灵活多样, 争取在1985年使现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职工有1/3达到相当于高中或中
专毕业水平。
1986年以后,随着职工教育的重点向岗位培训转移,职工初、高中文化教育开始
进入正规化阶段,并以高中教育为主,常年招生,常年办学,每年培养初、高中毕业
生五六万人。 1989年6月,省职工高中试题库建成,省职教办制定了职工高中文化考
试阅卷评分标准, 凡授权职工高中考试单位,考试题一律从试题库提取。同年7月10
日, 省职教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文化教育的意见》,提出职工中的文盲有1
个扫除1个的要求。全省职工队伍中的扫盲工作基本结束。
截至1990年, 全省企业职工中文盲率已降至2%以下;与1981年相比,初中文化
程度以下的职工由70%降为46.72%, 其中初中生占41.27%,小学以下只占7.4
5%;大中专、高中、技校以上的职工由不足30%上升到51.28%,其中高中生占
30.77%,中专生占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