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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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的共产党组织从成立之初,就很重视职工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先后选聘优秀
干部、职员、学校教员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县等地创办工人夜校和工人补习学校,
开展职工教育工作。
新中国建立后, 职工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省政府的议事日程。1950年6月根据
政务院《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的要求,山东各级政府积极选拔在职干部、
工程技术人员兼做教学工作。1951年初已形成一支200人的教师队伍。1954年4月,教
育部、全国扫盲工作委员会、全国总工会规定,扫盲教师暂按150∶1配备,高小、初
中班按100∶1配备。 到1959年专职教师由1951年的263人发展到4495人。1963年6月1
9日, 劳动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制定出企业职工业校专职教员的配备标准,即设
立业余初等和中专学校(班) 的专职人员,按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3‰以内配备,设大
专班的每30名学员配1名专职人员。 山东省认真贯彻上述规定,职工教育教师队伍特
别是兼职教师队伍得到了壮大和发展。到1965年底,专职教师达到4874人,其中业余
高等学校241人, 业余中等学校3667人,业余小学720人,扫盲班246人;兼任教师达
到173190人,其中业余高等学校88人,业余中等学校45102人,业余小学38000人,扫
盲班90000人。
“文化大革命” 中,职工教育教师队伍受到摧残。1978年10月9日,国家劳动总
局、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重申〈关于企业职工业余学校专职工作人员配备
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在企业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职工业余初等和中等学校
(班级) ,职工教师应该在企业职工总数的3‰内配备;举办大专学校(班级)的,另行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可按学员30名左右配1名。根据《通知》精神,1979年底,山东
省配备职工教育专职教师10575人,比1978年增长近1倍。
1981年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中,对职工
教师队伍建设又作出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上述决定精神,同年7月7日,省职教委、
总工会、人事局、教育厅、劳动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同年9月2日,上述5部门又发出补充通知,根据山东情况规定了6条具体政策:一是从
每年的大专毕业生中分配3%-5%担任职工专职教师;二是从普通学校动员一批教学骨
干转作职工教育工作;三是创造条件,建立职工师范或职工教师培训中心;四是建立
教研机构,配备职工教育教研人员,开展教学研究工作;五是要保证专职教师专职专
用, 至少有5/6的时间用于教学工作;六是明确了专职教师配备标准。全脱产职工高
校专职教师与学员之比为1∶5-7; 业余大学,学生在200人以下者,专职教师与学生
之比为1∶15-20,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其超过200人部分,师生比为1∶20-30,规模
在500人以上者适当减少,地区性业余学校按每2个班配1名专职教师。据1984年统计,
全省共有专职教师941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710人,占50%;中专学历的2277人,
占24.2%;技校毕业的326人,占3.5%;高中毕业的1625人,占17.2%;其他479人,
占5.1%。有技术职称的1675人,其中高级职称的7人,占0.7%;中级职称的518人,
占5.5%;初级职称的1150人,占12.2%。
1985年以后,通过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省职教办为全省中教五级、
小教三级以上的职工教育专职教师办理了家属“农转非”手续。
1982年, 省政府对105名职工教师进行了表彰。1986年全省又有35名职工教师被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职教委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先进教师称号。
为了提高职工教育专职干部和教师的业务素质, 1986年8月,省职教办在山东省
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 近40名职教干部和教师参加了学习。1
988年8月,省职教办与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联合举办成人教育管理专业大专班,先后招
收两届学员,50多名职教干部和教师参加了学习。各市地也积极选送教师到有关院校
进修。
为了适应培训在职企业管理干部的需要,1986年,省企业管理协会组建了由山东
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东轻工学院及有关
企业的31名教授、副教授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现代化管理讲
师团。讲师团下设经济计划和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技术与质量管理、计
算机辅助企业管理等5个专业组,具体承担企业管理干部的培训任务。
1987年后,职工专职教师普遍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仅各类职工高校就评
聘教授、副教授48人,讲师833人,教员2135人,助教831人。在各类职工中专学校中,
评聘高级讲师349人,讲师1713人,助教2100人。
据1990年统计,全省有职工教育专职教师18132人,比1984年增加8715人。其中,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占68%, 比1984年增长18个百分点;中专文化程度者占2 1
%, 比1984年减少3.2个百分点;高中、技工、初中文化程度者占11%,比1984年降
低14.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