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开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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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技术开发计划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全省工业企业的新技术开发计划开始
由企业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计委审批。1957年山东省科学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由省科
委编制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厅(局),各市地和企业制定各自的技
术开发计划,报省计委审批后,组织实施。1959年5月省第二届人代会二次会议提出:
在工业战线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技术革命为中心的红旗竞赛运动,由省工业生产委
员会组织实施。1960年11月,省计委《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中提出:
加强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和试制,加快国防新技术的发展。
1976年2月, 省计委制定的《关于我省第五个五年计划初步设想和1976年计划安
排的意见》提出:在“五五”期间,坚决执行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发动群众大
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1978年1月,全省计划会议进一步提出:“五五”后3年,要
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群众运动。
1978年全省科学大会后,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正常
轨道。工业企业技术开发规划或年度计划,由省经委负责编制,从计划、开发、鉴定、
试产、资金、税收、奖惩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了省和市地两级计划管
理体系。省经委对列入技术开发计划的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和完
善技术开发计划的调度、统计、考核、成果登记等管理办法和经济责任制,推动了技
术开发计划的实施。
1978年,省经委贯彻全国和全省技术进步工作会议精神,以引进技术消化吸收、
大力开发新产品为重点,把增强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推进企
业的技术进步做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企业的技术开发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
1983年4月, 省政府制订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中提
出:“六五”期间,科技工作要把促进经济的调整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作为首要任
务,坚持以应用科学为主,着重加强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特别要抓住国民经济中
具有重大经济效益,近期内又能见效的科学技术关键问题组织攻关,尽快加以突破。
科研攻关项目包括: 能源和水资源方面的2项、23个专题,主要是节能新技术及能源
开发利用的研究, 对水资源综合评价与合理开发利用研究;工业交通方面9项、59个
专题,主要有食品和皮革加工技术,棉籽和棉柴综合利用技术,造纸和日用机电新产
品的研制,纺织原料、新产品及印染后整理技术的研究,新材料的试制与应用研究,
机械新产品与基础零部件的研究。
1984年省经委根据国家经委制订的《1985年-1987年国家重大技术开发项目计划》
及《1985年-1987年技术开发项目计划》,结合山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1985年-
1987年技术开发重点项目计划》,共安排试制新产品204项,消化吸收引进技术3 6项,
推广新技术示范50项, 技术攻关21项、515种。由省经委下达各地、市经委及省直有
关厅(局)执行。
1986年3月11日,省经委制订下达了《1986年-1988年技术开发重点项目计划》,
其中列入1986年技术开发项目以消化吸收引进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开发出口创汇
产品和微机推广应用为重点, 共安排技术开发项目466项。年度计划第二批又安排31
4项。
为加强技术开发计划的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开发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成果的鉴定
和推广,1986年6月11日,省经委制订了《山东省经委技术开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明确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全省工交财贸系统技术开发规划和年
度计划,组织技术开发计划的实施,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对完成的技
术开发项目和技术开发成果组织验收、鉴定和推广。技术开发计划必须以提高经济效
益,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扩大新品种,降低消耗为中心,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成龙
配套系统安排, 实行分级负责合同管理。省经委每半年召开1次计划调度会,省直厅
(局)及市地经委科技管理人员参加,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对技术开发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年初下达全省技术开发项目、指标,并考核完成情况。
各行业和市地又将技术开发项目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同企业签订责任状或承包书,
与奖惩挂钩。企业内部推行技术开发项目的招标承包。在执行承包责任制的同时,省
经委会同省科委制定了《山东省厂矿企业科研开发机构管理和改革的暂行规定》,主
要建立健全企业科研机构,推行厂长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在
完成本企业科研任务前提下,可以面向社会,推动了厂办科技开发机构的建设。
1987年技术开发计划,针对山东省优势行业的主导产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
重点安排数控机床、锻压机械、动力机械、滚筒洗衣机、录音机芯、电机、石英钟、
精细化工产品、高档棉麻纺织品等一批拳头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以带动全省工业技术
水平的提高。 年度计划共安排1149项,其中新产品930项,消化吸收92项,技术攻关
29项,新技术推广90项。
1988年1月30日, 省经委在总结1987年技术开发工作的基础上,提出《1988年技
术开发工作要点》,明确技术开发的重点是:以新产品为龙头,以新技术、新工艺为
基础,以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开发出口创汇、适销对路产品为重点,集中力量
上一批投资少、见效快、水平高、效益好、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的市场急需的项目。开
发一批数控车床、锻压机械、纺织机械、食品、造纸机械、高档棉麻纺织品、保健营
养食品等拳头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出口创汇,顶替进口。本年度列入技术开发项目1
171项, 并继续完成前两年分两批立项的12条龙项目,新增葡萄酒生产设备、板式家
具生产设备、纺织机械设备和石材开采加工设备项目的开发。列入技术开发重点项目
的16条龙中,包括消化吸收达到国产化10条龙。
1989年2月13日, 省经委发出《1989年技术开发工作意见》,确定技术开发的指
导思想是:以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为中心,以深化改革、推行和完善技术开发承包责任
制为动力,以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重大拳头新产品、新技术为龙头,以提高新产品开
发的技术水平和效益为重点,加强宏观管理和政策导向的调控作用,把企业技术开发
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本年度计划安排技术开发1227项,其中新产品1014项,引进技
术的消化吸收151项,技术攻关21项,新技术推广41项。
从1989年开始,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精神,在计划管理上,
技术开发立项权下放给厅(局),一般项目经各市地经委初审后,由各分管厅(局)审查
即可立项。
1990年省经委贯彻国家企业技术进步会议精神,技术开发计划把抓好10大系列产
品开发项目和10项先进技术推广作为重点。在完成高技术、高附加值拳头产品、出口
创汇、替代进口产品和增加有效供给的轻纺产品开发的同时,加强节能、节水降耗等
重大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年度计划安排技术开发1268项,其中新产品1070项,引进
技术消化吸收140项,新技术攻关25项,新技术推广33项。
(二)新技术开发经费
晚清、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只对官办企业和所属科研机构拨给少量的新技术开发
经费,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其他工业企业依靠自筹。
新中国建立后,新技术开发经费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1985年以前,全省用
于技术开发的投资,主要是国家和省财政拨付的科技三项费用 (新产品试制、中间试
验和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的补助经费)。根据1985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工商银行、
国家经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发放技术开发贷款的通知》,建立了技术开
发贷款,拓宽了技术开发资金渠道。1986年农业银行开办技术开发贷款,同年中国人
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经委发出《关于1986年技术开发贷款利息补贴问题的通
知》,决定对工商银行分行和国家经委分配山东省贷款指标内安排的技术开发贷款项
目进行利息补贴,并结合山东情况,对技术开发贷款利息补贴办法做了补充,由中国
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经委、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以(86) 鲁工银发字第188号
文下达各地。上述贷款贴息办法执行后,发现个别企业超期贷款,项目进度慢,完成
情况差, 仍按期贴息,对项目完成起不到促进作用,贴息手续过于繁琐。1987年9月
27日,省经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分行联合发出《关于技术
开发贷款利息补贴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贴息范围仅限于工商银行总行和国家经委
每年分配山东省贷款指标内安排的技术开发贷款项目;省工商银行收回再贷安排的技
术开发贷款项目,省里原则上不贴息,由各市地经委根据本市地财力情况酌情处理,
对贴息办法作了具体规定。
1989年,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1989)47号文件精神,为使新技术开发和推广有
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速科技成果向商品化、产业化转化,省
经委、财政厅决定建立山东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基金,其宗旨是支持以企业为主
体的,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新技
术、新工艺、新材料。基金来源有:1.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技术开发拨款;2.省经委、
财政厅安排的与国家计委、财政部拨款相匹配的技术开发拨款;3.原国家经委下发的
技术开发费拨改贷回收部分;4. 省经委和财政厅1985年-1988年安排的技术开发拨改
贷资金回收部分;5.地方主持的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拨款按规定回收部分;6.本基金的
回收部分;7.收取的使用费及其他可以利用的各种资金。
从1990年开始,由省财政厅和省计委安排一定数额的省技术进步专项基金,由省
经委会同财政厅和省计委管理。各市地也根据自己的财力情况,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
定数额的技术进步基金。
专项基金的用途是:扶持社会效益大、企业效益小的技术进步项目,支持企业消
化吸收引进技术,对需要重点发展的产品开发、改造给予必要的资金引导。
所需外汇额度,由省经委按项目提报计划,列入全省的外汇收支计划。各市地对
此也作出适当安排。

1986年-1990年山东省技术开发贷款统计表
表6-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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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贷款总计│省建设银行│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
├──┼────┼─────┼─────┼─────┤
│1986│4463 │1070 │3161 │232 │
├──┼────┼─────┼─────┼─────┤
│1987│8776 │588 │7132 │1056 │
├──┼────┼─────┼─────┼─────┤
│1988│8028 │1962 │4121 │1945 │
├──┼────┼─────┼─────┼─────┤
│1989│8148 │2386 │5540 │222 │
├──┼────┼─────┼─────┼─────┤
│1990│11677 │2325 │7355 │1997 │
├──┼────┼─────┼─────┼─────┤
│合计│41092 │8331 │27309 │54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