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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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监督
民国时期, 工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主要由企业组织实施。南京国民政府193
0年公布了《商标法》 ,1932年公布了《商品检验法》等法规。山东地方政府先后建
立了省商品检验局、山东工业试验所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但这些机构除对计量器具、
棉花及少数进出口产品进行经常性质量监督外,对工业企业产品的生产过程的日常质
量监督,尚未形成系统的规定和管理制度。1940年底,日伪山东公署抄发《商标注册
处理办法》,于12月20日开始受理华北区域商标注册。
新中国建立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一直由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各时期产品质量动态,
分行业进行。为加强对工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综合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1979年,确定在全省标准计量系统建立综合性
质量检验机构, 开展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检验。 1981年8月, 根据国家标准总局
《关于加强十种日用机电产品管理的通知》要求,收音机、电视机、录音机的检验由
省电子产品例行试验站负责;电度表由省计量科学研究所负责;自行车、缝纫机、钟
表、 洗衣机、电风扇、照像机由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一般每季度抽检1次。
1982年,又根据省计委、省经委关于把产品质量考核纳入全省国民经济计划,由省标
准局负责具体考核的决定, 把220个企业生产的75种产品纳入省标准局考核计划。要
求企业每月自检1次,每月5日将上月自查结果报省标准局质量监督处。省标准局于每
月15日前将情况汇总,以月报形式报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时发送省有关部门及
各市地经委和标准局。 此项工作进行3年,出月报34期,为省有关部门和企业提高产
品质量提供了参考依据。
1985年, 省标准计量局根据国家标准局制订的《全国受检产品目录》,把633个
企业生产的51种产品列入《山东省受检产品目录》。其中除化学纤维、印染布、针织
布和生丝等产品分别由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省生丝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监督检
验外,其他产品一律由企业所在市地标准计量局安排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各市地可根据当地产品构成特点,在包括省受检产品目录前提下,制定市地受检产品
目录,每季抽查检验1次,个别产品至少每半年抽查检验1次,由各市地将检验结果编
制《质量监督月(季)报》,送市地有关部门,同时抄报省标准计量局。省标准计量局
汇总编制《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月报》,送省政府有关部门,并抄报国家标准局。
截至1990年底,全省15个市地相继制定了本地区受检产品目录,部分县(区)也制定了
本县受检产品目录。
(二)监督抽查
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仅限于临时派员对企业产
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1930年,省农矿厅检查发现产品质量低劣的有:周村丝绸,博
山玻璃,各县产的豆油、花生油、皮革、肥皂、白酒等,皆派员前往现场,分析原因,
改良品种,提高质量。并由政府投资,创办各种模范工厂,如模范铁工厂、模范染织
厂等。 1935年2月,山东省建设厅派员对交通水利机械制造厂所制灌田水车1800部进
行检验,验收合格的盖验讫戳记。
新中国建立后,主要以工业主管部门为主,在全省第一个地方综合性产品质量检
验机构--潍坊市工业产品检定所和一些大企业内部检验机构的配合下,定期或不定期
地进行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1981年8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建材部、农业部、国家标准总局等7部门《关
于进一步整顿小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的报告》。按照省经委贯彻意见,省标准局会同省
建材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措施,组成了山东省小水泥企业化验
室整顿验收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有关人员抽查小水泥厂整顿验收情况。省标准局将检
查结果上报了有关领导部门,并采取了相应解决措施。
1982年-1984年, 省标准局安排质检机构对部分产品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19
82年抽查的产品有钟表、自行车、化肥、洗衣机、纺织产品、拖拉机。省标准局安排
农机质检站抽查各厂生产的泰山-12拖拉机, 发现产品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省
标准局以简报公布后,引起省领导的重视。根据领导指示,省机械厅召开会议,研究
了改进措施。1983年省标准局和省计量局合并恢复成立省标准计量局,继续组织质量
抽查。抽查的产品有化肥、灯具、火柴、保温瓶、镰刀、纺织器材、荧光灯管、电风
扇、铁锅、干电池。1984年抽查的有缝纫机、自行车、卷烟等产品。通过产品质量抽
查,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为了较全面地掌握工业产品质量情况,1985年,省标准计量局根据国家经委关于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安排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对优质产
品、 重点产品进行了抽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共组织4237人,分769个检查组,抽查
了8075种产品。经抽查发现,全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基本上稳定,但也有些产品质量
下降。在抽查的954批优质产品中,有78批质量下降,占8.2%;在1368批省重点产品
中,有200批不合格,占14.6%;在抽查的136批纺织品中,有51批质量下降,占37.5
%。济南、枣庄等5市地抽查的73批食品,不合格的51批,占71.2%;济南、烟台等9
市地抽查乡镇企业不合格产品数占被查产品批数的84.2%。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根
据检查结果,制订了关于迅速扭转工业产品下降的10条措施。至年底,产品质量开始
有所好转。
1985年第三季度开始,国家经委实行国家监督性产品抽查制度,规定对重要生产
资料、 市场紧俏的消费品、涉及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产品,每季组织抽查1次。由国家
标准总局组织实施,国家经委发布抽查公报。同期,国家公布了质量抽查结果,山东
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2%。
为配合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性抽查制度的贯彻执行,1986年省经委决定从当年第一
季度开始,实行省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性抽查制度,由省标准计量局组织实施,经费由
省财政解决,不向企业收取,抽查时间与国家监督抽查有别。同年公布了质量公报第
一号,全省共抽查21个企业336种产品,合格的220种,合格率为65.5%。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管理,加强抽查后的处理工作,根据《工业产品质量责任
条例》、《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和《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省经
委于1987年7月发布《山东省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对抽查的负责部门、抽
查计划、检验经费、检验结果的判定等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1985年-1989年, 国家共抽查山东省产品1220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1.1%。1986
年-1989年, 省组织抽查产品5162批次,平均合格率为76.4%。省经委、省标准计量
局每季公布1次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责令限期整改。1989年4月
21日,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发布《关于加强对监督抽查和统检不合格产品整改和处
理的几点意见》 ,要求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在3个月内搞好整改;省经委、省标准计
量局每季在报刊上公布1次经整改达到合格的企业名单; 对多次抽查不合格而又不认
真整改的企业,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将给黄牌警告。同时各市地经委、标准计量局
负责督促整改和质保体系检查,省标准计量局指定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质量复查。
1990年第一季度,国家监督抽查山东部分产品样品,合格率达到86.4%,高于全
国平均水平9.4个百分点。 与工业总产值相近的省、市比较,抽查合格率高于江苏、
广东、黑龙江、辽宁、北京、上海,低于天津。与1989年第四季度相比,提高了13.9
个百分点;与1989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5个百分点。同一时期,全省抽查了228个企
业的58类255种产品,合格的210种,合格率为82.4%,与1989年第四季度相比,提高
了3.3个百分点; 与1989年同期相比,提高了0.15个百分点。但也有少数企业产
品质量很不理想,如1990年第一季度,国家抽查5个乡镇办煤矿的5种产品,合格率仅
达40%。

1985年-1990年国家抽查山东省产品质量情况表
表5-17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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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
│ ├──┬─┬───┼──┬─┬───┼─┬─┬───┼─┬─┬───┼──┬──┬───┤
│度 │抽 │合│合 │抽 │合│合 │抽│合│合 │抽│合│合 │抽 │合 │合 │
│ │查 │格│格 │查 │格│格 │查│格│格 │查│格│格 │查 │格 │格 │
│ │数 │数│率 │数 │数│率 │数│数│率 │数│数│率 │数 │数 │率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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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 │ │ │ │ │44│21│70.45 │40│19│47.5 │84 │50 │5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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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40 │19│47.5 │46 │30│65.2 │41│34│82.9 │64│56│87.5 │191 │139 │7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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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45 │44│91.1 │101 │76│86.1 │71│59│83.1 │87│76│87.4 │304 │263 │8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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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62 │49│79.03 │103 │95│92.23 │45│40│88.89 │54│44│81.48 │264 │228 │86.36 │
├──┼──┼─┼───┼──┼─┼───┼─┼─┼───┼─┼─┼───┼──┼──┼───┤
│1989│117 │97│82.91 │117 │97│82.9 │52│49│94.2 │92│66│72.5 │377 │308 │81.96 │
├──┼──┼─┼───┼──┼─┼───┼─┼─┼───┼─┼─┼───┼──┼──┼───┤
│1990│81 │70│86.4 │21 │16│76.2 │65│57│87.7 │56│46│82.1 │223 │189 │84.8 │
└──┴──┴─┴───┴──┴─┴───┴─┴─┴───┴─┴─┴───┴──┴──┴───┘

1986年-1990年山东省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分行业情况表
表5-18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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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 │电子 │化工 │一轻│二轻│轻工 │纺织 │建材 │冶金 │煤炭 │食品 │饲料 │其他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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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抽查数│179 │60 │57 │136 │125 │ │205 │406 │ │ │ │ │29 │1197 │
│ ├───┼───┼───┼───┼──┼──┼───┼───┼───┼───┼───┼───┼───┼───┼───┤
│ │合格数│134 │43 │51 │66 │80 │ │96 │339 │ │ │ │ │20 │829 │
│ ├───┼───┼───┼───┼──┼──┼───┼───┼───┼───┼───┼───┼───┼───┼───┤
│ │% │74.9 │71.7 │89.5 │48.5│64 │ │46.8 │83.5 │ │ │ │ │68.07 │6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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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抽查数│266 │51 │107 │ │ │302 │159 │257 │79 │ │146 │ │48 │1415 │
│ ├───┼───┼───┼───┼──┼──┼───┼───┼───┼───┼───┼───┼───┼───┼───┤
│ │合格数│219 │49 │101 │ │ │185 │102 │215 │70 │ │88 │ │29 │1058 │
│ ├───┼───┼───┼───┼──┼──┼───┼───┼───┼───┼───┼───┼───┼───┼───┤
│ │% │82.33 │93.08 │94.39 │ │ │61.26 │64.15 │83.66 │88.61 │ │60.27 │ │60.42 │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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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抽查数│203 │35 │103 │ │ │270 │172 │299 │58 │ │113 │20 │75 │1348 │
│ ├───┼───┼───┼───┼──┼──┼───┼───┼───┼───┼───┼───┼───┼───┼───┤
│ │合格数│181 │33 │93 │ │ │174 │141 │253 │55 │ │108 │7 │67 │1112 │
│ ├───┼───┼───┼───┼──┼──┼───┼───┼───┼───┼───┼───┼───┼───┼───┤
│ │% │89.16 │94.29 │90.29 │ │ │53.33 │81.98 │84.62 │94.83 │ │95.58 │35 │89.33 │82.5 │
├──┼───┼───┼───┼───┼──┼──┼───┼───┼───┼───┼───┼───┼───┼───┼───┤
│1989│抽查数│136 │29 │119 │ │ │200 │151 │268 │49 │25 │137 │41 │47 │1202 │
│ ├───┼───┼───┼───┼──┼──┼───┼───┼───┼───┼───┼───┼───┼───┼───┤
│ │合格数│114 │26 │113 │ │ │134 │118 │215 │46 │16 │117 │13 │32 │944 │
│ ├───┼───┼───┼───┼──┼──┼───┼───┼───┼───┼───┼───┼───┼───┼───┤
│ │% │83.82 │89.7 │95.96 │ │ │67 │78.15 │80.22 │93.9 │68.1 │85.4 │31.7 │68.1 │78.54 │
├──┼───┼───┼───┼───┼──┼──┼───┼───┼───┼───┼───┼───┼───┼───┼───┤
│1990│抽查数│91 │41 │91 │ │ │199 │163 │270 │57 │38 │138 │16 │33 │1137 │
│ ├───┼───┼───┼───┼──┼──┼───┼───┼───┼───┼───┼───┼───┼───┼───┤
│ │合格数│74 │39 │81 │ │ │142 │136 │219 │51 │28 │118 │13 │25 │926 │
│ ├───┼───┼───┼───┼──┼──┼───┼───┼───┼───┼───┼───┼───┼───┼───┤
│ │% │81.32 │95.12 │89.01 │ │ │71.36 │83.4 │81.1 │89.47 │73.68 │85.5 │81.25 │75.76 │81.44 │
└──┴───┴───┴───┴───┴──┴──┴───┴───┴───┴───┴───┴───┴───┴───┴───┘

(三)统检
山东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统一检验始于1982年。由国家和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被检产品,指定监督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全省生产某种产品的所有企业按照
统一的检验依据、判定原则和处理程序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是年,省标准局根据
国家标准总局《关于对电风扇质量进行考核的通知》 ,指定省质检所于7月20日-8月
14日,对全省生产的台风扇产品质量进行了检验,同时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对企
业的质量保证条件进行了检查。省标准局于8月28日公布了产品质量检验结果,6个生
产厂8个产品仅有2个产品合格。检查结果引起各部门和企业的重视,多数企业在主管
部门的帮助下采取了整改措施。 经企业申请复查,除仍有1个产品不合格外,其他均
达到了标准要求。
从1983年起,省标准局将统检作为一种经常性的产品质量监督形式,纳入了每年
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凡列入国家统检项目的产品,由省标准局结合本省情况,
补充部分产品后,拟订全省统检计划。当年国家不下达统检任务的,省标准局单独拟
订省统检计划。省标准局每年在产品质量检验分工协调会上,对检验单位和完成日期
进行分工协调,会后由省标准局下达统检计划。承检单位起草产品统检细则和企业质
量保证条件检查细则,报省标准局批准公布实施。凡国家已下达细则的,执行国家下
达的细则。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由检验机构以检验报告形式,主送受检单位,抄送受检
单位所在市地标准计量局、省直主管厅(局)及省标准局。检验机构写出统检汇总材料,
包括统检的起止日期、受检企业数、检验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等,报
省标准局。省标准局审查后,转发各有关部门和受检企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质保体
系综合判定合格的产品, 由省标准局颁发《质量检查合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1-3
年,在报刊上发布统检通报和统检合格名单。统检不合格的企业,要进行整改并写出
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市地标准局指定检验机构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企业不再
发给《质量检查合格证书》。
1983年4月12日, 针对电热毯生产一轰而起,产品质量差,多次发生漏电伤人、
着火事故的问题,省标准局、省安全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商业厅、省二轻
厅、省社队企业管理局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电热毯(褥、垫)质量监督的通知》,并
将该产品列入了省统检计划。 经省质检所检查,质量达到标准的仅为11.76%。通过
连续7年的统检, 全省在产量没有减少的情况下,生产企业减少到22家。1989年统检
综合合格率达79.5%,其中安全指标合格率达100%。
1984年,根据各地纷纷建设啤酒厂,不少企业产品粗制滥造,危及人民群众健康
的情况, 省标准计量局将啤酒列入统检范围。初检合格率仅有55%。经过6年连续统
检,1989年啤酒生产企业由1984年的20家增加到70家,产品合格率提高到70.1%。
1985年由于脱粒机质量低劣,先后造成了30起事故,省标准计量局于1986年组织
了统检, 并根据统检结果会同省直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采取8条措施,淘汰了5种性
能差的机型。 1987年-1988年连续两年组织了脱粒机统检,在统检中发现生产淘汰产
品的,坚决予以查封,严禁销售,基本上改变了脱粒机质量低劣的状况。
1982年-1990年共对107种产品进行了统检,抽取样品5118批次,向省和国家有关
领导部门提供107篇统检情况通报, 为山东省产品选优淘劣、促进产品质量提高起到
了一定作用。
1990年,对农用水泵、胶粘皮鞋、饲料、农用挂车、绉纹卫生纸、化肥、油毡、
荧光灯镇流器、可锻铸铁管与连接件、7.35千瓦以下柴、汽油机等11种产品进行了质
量统检。共检验542个企业的630个产品,其中432个产品合格,合格率为68.6%。
1982年-1990年山东省重点考核与受检产品种(类)数统计表
表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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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省重点考核产品│省受检产品│检验单位 │
│ │种(类)数 │种(类)数 │ │
├──┼───────┼─────┼─────────┤
│1982│75 │ │企业自检 │
├──┼───────┼─────┼─────────┤
│1983│75 │ │企业自检 │
├──┼───────┼─────┼─────────┤
│1984│51 │ │企业自检 │
├──┼───────┼─────┼─────────┤
│1985│ │51 │市地、县组织检验 │
├──┼───────┼─────┼─────────┤
│1986│ │165 │市地、县组织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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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180 │市地、县组织检验 │
├──┼───────┼─────┼─────────┤
│1988│ │190 │市地、县组织检验 │
├──┼───────┼─────┼─────────┤
│1989│ │190 │市地、县组织检验 │
├──┼───────┼─────┼─────────┤
│1990│ │285 │省、市地、县组织检│
│ │ │ │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