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时期行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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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省经济委员会
1979年12月,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
决定撤销省革命委员会及其经济委员会,恢复成立山东省经济委员会(以下仍简称省经
委) 。综合协调管理全省工业交通事业。内部设办公室、调查研究室、节约能源办公
室、计划处、生产调度处、革新挖潜处、科学技术处、企业管理处、外事处、干部处、
直属政工处、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个处室, 编制106人。1981年9月,增设基
层组织处、 宣传处、教育处共15个处室。1981年7月,省政府成立山东省节约能源领
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节能办),原省经委节约能源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委节能办)
成建制地转入该办公室。
1980年11月, 中共山东省委制定《关于省委、省政府分工和改进领导方法的若干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省政府要把具体组织国民经济的任务担当起来,做好政府职责范
围内的各项工作。工农业生产、财政贸易、文教、科技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主要由省政
府负责。从而初步改变了过去多年形成的党政不分的局面, 强化了省经委等政府机构
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责任。省经委负责综合、协调、管理的省工业主管厅局有: 省冶金
工业厅、石油化学工业厅、机械工业厅、第一轻工业厅、第二轻工业厅、纺织工业厅、
电力工业局、煤炭工业局、军事工业局、电子工业局、医药管理局。1982年11月,省
经委增设省食品工业协会办公室,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5人。1983年4月以后,省经委
综合、协调、管理省政府设置的工业主管部门有: 煤炭工业厅、石油化学工业厅、机
械工业厅、第一轻工业厅、第二轻工业厅、纺织工业厅、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以下简称省国防科工办) 等。上与国家经委,下与各省辖市地经委和县经委对口。主
任李伯峰(1979年12月-1983年7月) ,副主任先后有:王亮、柳青、李春之、张毅、孙
恕之、王良、孟庆华、聂鑫、邵梅生、杨守先、叶莘、王怀俊、于廷忠、李富章等。
(二)机构改革后的省经济委员会
1983年7月, 省政府按照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撤销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贸易委
员会、省进出口委员会和省节能办, 组建新的省经委。机构改革后的省经委是省政府
综合协调管理全省工业、交通、财政、贸易工作的职能机构。内部设办公室、调查研
究室、政工处、人事处、经济综合处、生产调度处、交通处、节约能源处、财政金融
处、国内贸易处、对外贸易一处、对外贸易二处、科技处、技术改造处、企业管理处、
教育处、老干部处、发展集体个体经济办公室共18个处室。编制150人, 实有158人。
省电子工业局、医药总公司、丝绸总公司、烟草公司均确定为副厅级单位, 划归省经
委领导。同年12月省经委设立省节约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处级事业单位,编制30人。同
时,设立省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处级事业单位,编制8人;设立省质量管理协会办公室,
处级事业单位, 编制7人;设立省设备管理协会办公室,处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在省包
装公司增挂包装技术协会牌子,处级企业,编制15人。
1984年1月机构改革中,省政府设立下列经济组织: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撤销冶金工
业厅) 、煤炭工业总公司(撤销煤炭工业厅)、医药总公司(撤销医药管理局)、电子工
业总公司(撤销电子工业局) 、中国丝绸公司山东省公司、烟草公司、陶瓷公司(1986
年11月改归淄博市领导)。1984年3月,省政府批准省丝绸公司实行经济实体化,将国
营工业企业、6个商业批发站、4个蚕种场收归省丝绸公司统一领导。同年4月,省政府
授权上述全省性专业公司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并担负其全行业的归口管理工作。省电
子工业总公司、医药总公司改为正厅级经济实体, 由省政府直接领导。省丝绸公司划
归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省烟草公司改由国家烟草总公司为主管理。同年3月省
政府决定将改为副厅级的省职工教育办公室、标准计量局、建筑材料工业局划归省经
委领导、管理。同年10月设立省食品工业办公室,与省食品工业技术开发公司、省食
品工业协会办公室合署办公,1套机构3块牌子。
省经委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
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全省工业、交通、财政、贸易年度计划的执行,组织协
调各有关部门经济技术活动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工交财贸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调查研究
重大经济技术政策问题。主要职责是: 1.参与省计委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督促检
查各部门、各地区执行国民经济年度计划情况;协调解决工业生产、技术改造、交通
邮电、财政金融、市场贸易、节约能源等经济技术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各部门、
各地区定期分析和公布经济效果;负责组织重点产品的生产调度和重要物资的调度运
输。2. 负责编制技术改造近期计划和实施方案,协同省计委编制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计
划;审批和管理利用国家拨款、省财政拨款、集中折旧基金及银行专项贷款的技术改
造项目, 协同省计委审报其中限额以上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组织安排国家
和省统一掌握的技术开发费用,编制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计划;在计划资金额度内,组
织审批下达技术开发项目。3.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较短期的、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服
务的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各主管部门实施新产品试制和新工艺研究试验,负责生产建设
方面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推广与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对工业产品、
工程、交通、邮电、服务等方面的质量管理。4.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实施经济体制改
革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企业隶属关系的变更。5.组织实施国家发布的有关综合性
经济、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等。6. 会同省科委编制科技成果开发和应用计划,并
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实施; 管理和分配推广重大科技成果的专项补助费用。协同省科
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科委)研究编制工业交通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及重点科技攻
关项目。7.组织推动各部门、各地区的节约能源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8.审定与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有关的使用国家外汇限额以下项目的计划、建
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推广工作。9.协同有关部门进
行市场预测, 统筹安排市场。10.协同各部门、各地区进行企业整顿、改善经营管理,
完善经济责任制。11.协同各部门、各地区进行经济管理干部的教育和工人培训工作。
12. 领导、管理省建材局、省标准计量局、省职工教育办公室、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等单位;指导有关协会的工作。13.承办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84年7月山东经济报社由省物资局移交省经委领导,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5人。8
月省经委增设安全生产管理处,增加编制15人。同时,省经委对外贸易一处、对外贸易
二处成建制并入新成立的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核减编制1 0人,省经委不再承担对
外经贸工作任务。 省经委机关编制由150人增至155人。9月设立的省经委经济信息中
心和19 6 5年设立的省工业展览馆、1981年9月设立的省经委技术交流站实行1套机构
3块牌子,由省经委领导,处级事业单位,编制68人。1985年5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省口岸
办公室, 设在省经委内与经委交通处合署办公,增加编制3人。同时,还批准成立省交
通运输协会, 其人员由各有关部门派人驻勤,秘书处办理日常工作。同年9月成立的
省地方铁路局,为国家与地方合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路养路的经济实体(副厅
级待遇) 。1986年4月,省经委增设饲料工业办公室。同年6月,省政府批准将1980年2
月设立的省工业干部学校扩建为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由省经委领导,列正厅级事业单
位。同年10月建成的省石油公司, 由省经委代管,为副厅级企业单位。1987年3月成立
的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山东公司, 挂靠省经委,处级企业单位。同年8月成立省经委机电
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处级单位,编制11人,9月更名为山东省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
同年10月,成立省经委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1988年2月,省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后,主管工业的行政部门保留省石油化学工业
厅、机械工业厅、第一轻工业厅、第二轻工业厅、纺织工业厅等5个厅;同时仍设省冶
金工业总公司、电子工业总公司、医药总公司、山东省丝绸公司等,行使行政管理职
能的专业经济组织, 都由省经委综合协调。由冶金工业部管理的山东省黄金公司,下
放到山东省管理, 实行部和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4月成立的济南
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挂靠省经委,正厅级事业单位。同年5月成立的省石油天然气开发
服务公司,由省经委主管,正厅级企业,编制40人。同时,设立山东省机电产品出口办公
室, 与省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同年12月,将节约
能源处改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1989年1月, 将生产调度处改为总调度室。4月撤销
教育处,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处。5月,成立省监察厅驻省经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律检
查组一套机构,二块牌子。
1988年6月省政府决定将省机电设备成套局由省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划归省经委
领导, 副厅级单位。同年秋,在清理整顿公司期间,省经委决定撤销1988年秋建立的省
食品饲料发展公司、节能技术开发经营联合公司、工业企业联合经营服务公司及省科
学仪器公司。1990年7月,技术改造处增挂山东省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办公室的牌子。
同年8月成立省汽车总公司, 正厅级企业单位,由省经委主管。同时省人才开发服务中
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由挂靠省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省科协)改挂靠省经委。同年9
月单设山东省口岸办公室(由经委交通处分设),同时挂济南机场管理处的牌子,增加行
政编制4人。同年11月将调查研究室更名为调研法规室。
至1990年底,省经委共有22个处室, 编制185人。领导、管理的单位有:正厅级事
业单位2个、企业单位2个; 副厅级行政单位4个、企业单位1个;处级事业单位3个、企
业单位3个。 上受国家经委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下与省辖市、行署经委和县
(市)经委对口。主任先后有副省长刘鹏兼任(1983年7月-1984年7月)、李伯峰(1984年
7月-1986年3月) 、梁树威(1986年3月-1990年4月)、孙光远(1990年5月-)。副主任先
后有: 李伯峰、王怀俊、李富章、唐寿康、刘守杰、张福增、张龙魁、王春涛、孙光
远、李戈、李邦秋、张华福、朱正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