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三年恢复时期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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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年恢复计划编制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发展工业生产,山东省着手
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由省财委主管。1950年,省财委组织有关部门开始编制工业生产
年度计划。1951年直接管理基本建设计划,同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业厅《暂行计划
规程(草案)》规定:工业厅各专业处(公司)所属各工厂企业单位的工业生产计划,分
年、季、月度计划。内容包括:生产计划说明,产品种类与产量计划,产品销售分配
计划,原材物料燃料供应计划、劳动计划、成本计划、财务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各
工厂企业在接到上级指示,生产方针,控制有关数字,由下而上的编造简单计划,于
9月15日前由各专业处(公司) 审查后汇编,报告工业厅审核并呈报省财委、华东、中
央各工业部批准。各工厂企业单位根据批准的计划书在40日内再行编造详细计划,经
各专业处(公司)审查汇编,于11月15日前呈报工业厅汇编,转呈省财委及华东、中央
核准施行。季、月度生产计划,由各工厂企业,根据年度生产方针,已核准的年度计
划中分季和季度计划中分月分配的数字拟订。经批准的工业生产计划,为工业厅各专
业处(公司)及各工厂企业检查执行的基本根据,必须保证完成。如遇停电、水源中断、
天灾及其他事故, 致生产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时,得申请变更或修改原计划。195 2
年开始执行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的《国民经济计划编制暂行办法》规定,计划
编制程序是:自上而下颁发计划控制数字,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并呈报计划草案,自上
而下逐级批准计划。省财委根据国家财委、华东局财委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的指示以
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山东实际,指导全省的经济计划工作。
1950年全省工业生产计划,是根据省政府生产部、工矿部分别编制的《1950年生
产计划大纲》和《生产建设计划纲要》实施的。该《大纲》提出的工业发展方针是:
以巩固与恢复生产为目的,坚决依靠工人阶级,加强生产管理,逐步做到经营企业化,
管理民主化,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降低成本,完成财政任务。通过计划的实施,回
笼货币,掌握物资,应付可能的物价波动,达到稳定物价,保证农民需要的目的。主
要工业品产量指标:煤450万吨-500万吨,铁矿石1500吨-2000吨,硝酸1200吨-15 00
吨,电力3.45亿千瓦时,棉纱25.9万件等。
1951年,省财委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抗美援朝任务,按照“国防第一,
稳定市场第二,其他建设第三”的方针,编制了《1951年工业生产计划纲要》。确定
工业生产方针,以“调整、恢复、改造”为主,解决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问题,选
择工业区域有重点有条件的进行建设。在已有基础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向管理民
主化、经营企业化的道路迈进。要求各行业向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历行节约、
降低成本的目标奋斗。 同时省工业厅还制定了全省面粉、食油、火柴、卷烟、橡胶5
个行业的生产计划。
1952年2月,省财委提出了山东省1952年主要计划指标并下达执行。

二、三年恢复计划执行
为保证三年恢复计划的执行,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一是针对当时
财政困难,物价飞涨的局面,开展了一场打击投机资本,稳定物价的斗争。在财政、
税收方面,坚决执行了统一财政的方针。到1950年底,收支接近平衡,税收物价趋于
稳定。二是合理调整工商业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加强市场管理,通过加工订
货和产品收购,把私营工业的生产和销售大体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1950年,省工商
部扩大向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委托生产面粉5700万斤,棉纱万余件,布12万匹;收
购棉纱4000余件,布12万匹。劳资关系方面,在工矿企业废除了不合理的工资制度,
建立了按劳付酬的工资制度,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产销关系方面,从市场
需求出发, 合理安排公私营企业的生产比重。1950年7月-8月,省工业部门分别召开
有公私厂方代表参加的全省面粉、火柴、香烟等专业会议,具体贯彻以销定产的方针,
合理分配生产任务,使公私营生产减少了盲目性,逐步走上有计划的轨道。三是进行
清仓核资,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建立物资统一分配制度,全面推行货币管理,达到巩
固金融、稳定与发展国民经济的目的。
为保证工业生产的能源供应, 政府投资600万元,用于被破坏的机组设备修复和
生产运行。 到1952年底,全省发电设备恢复运行。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增至15个,共
发电3.42亿千瓦时, 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3308小时, 分别比1949年增长66.02%和
49.47%。 同时,输配电网经过检修和改造,供电能力也相应提高。全省20千伏及以
上线路,1952年已恢复到230.2公里。
经过全省各行业的努力,全省工业生产迅速恢复并有较大幅度增长。1952年全省
工业总产值达到20.91亿元(1952年不变价计算) ,比1949年增长1.2倍,年平均增长3
0.3%。 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所占比重由29.1%上升为49.7%。在工业内部,重
工业发展快于轻工业,轻工业平均每年增长29.4%,重工业平均每年增长36.0%。
轻、 重工业比重由86.7∶13.3变为84.8∶15.2。 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其中钢增长
33.4倍, 达到3619吨;原煤增长1.1倍,达到362万吨;发电量增长66.5%,达到3.4
8亿千瓦时; 水泥增长6.2倍,达到1.08万吨;棉纱增长1.5倍,达到7.13万吨;
棉布增长1.1倍,达到4.85亿米;机制纸及纸板增长2.3倍,达到1.08万吨;
卷烟增长2.5倍,达到23.4万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