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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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山东地方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只对官办工业企业下达生产计划,检查完
成情况。
民国时期,政府对工业生产管理有所加强,包括制定工业发展的方针,制定工业
法,扶持私营和合作企业等。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拟订《重工业建设五
年计划》,山东省政府工业部门只对官办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计划安排,对全省工业生
产,并没有系统的计划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全省计划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善。建国初期,计划
工作由省财委主管,开始编制年度工业生产计划并按期实施。1951年省政府工业厅,
为加强计划管理,制定了《暂行计划规程(草案)》实施。1954年省计委成立后,各专
区、市、县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各企业都相继建立了计划管理机构,全省计划管理的
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此后省计委编制了《山东省1953年-1957年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
计划》 及后3个年度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省政府工业综合管理部门和各有关部门采
取一系列措施,全面完成了“一五”计划制定的主要指标。
1958年开始的“二五” 计划与经济调整,历经了8年的曲折历程。初期根据“统
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放计划管理权限,下放工业企业,下放基本建设审批
权限。省计委编制了《山东省第二个五年(1958年-1962年)经济计划的初步建议(草案)》、
《山东省第二个五年后三年计划调整方案》及《山东省地方工业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草案)》。同年12月,省工业生产委员会成立后,参与了全省计划编制与组织实施。
但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工业生产遭受挫折,经济出现严重困难。1961年,根据
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经济管理体制又作了调整,
强调集中统一,上收管理权限,强化计划管理体制,对“二五”计划的后2年 (1961-
1962年) 计划进行了调整。1962年省经委成立,行使综合管理工业生产的职能,参与
编制工业发展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从1963
年起继续进行3年(1963-1965年) 国民经济调整。经过5年调整,全省工业生产得到了
恢复和发展,实现了第二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过渡。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三五”、“四五”计划编制工作未能正常进行。
省计划部门编制出几个草案,但计划下达时间被推迟,执行时受到严重干扰。1976年
10月, 全省计划会议讨论了省计委提出的《关于山东省第五个五年计划初步设想和1
976年计划安排意见(初稿) 》,为恢复工业经济计划管理正常秩序打下了基础。1978
年省计委编制了“五五” 后3年计划。对工业生产进行了调整和整顿,缩短了基本建
设战线,加快了轻纺工业和原料燃料与动力工业的发展,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国民经济
发展计划。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导下,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改
革。逐步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下放管理权限,
放宽基本建设审批权限;强调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1979年开始按照“调
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先后编制和实施了全省工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第六个
五年计划及第七个五年计划。1990年全省工业产值达2200.85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
居全国第二位, 比1978年增长4.2倍,年递增14.6%,比1952年增长90.1倍,年
递增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