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一财经和稳定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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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政策〗〖措施〗〖1949-1953〗〖统一〗〖稳定〗〖财政〗
    〖经济〗〖物价〗
  建国伊始,山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解放前连续12年恶性通货膨胀,
使全省物价上涨了500多万倍。1949年至1950年初,物价多次猛涨,严重影响着国
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0年3月3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
的决定》。主要内容是:统一全国财政收支,重点在财政收入,统一全国贸易,统
一全国现金管理。山东省认真贯彻执行了这一决定,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第一,健全金库、粮库及物资仓库制度。将每区一个粮库整编合并为三个区一
个粮库,粮、款收入按时入库,严格开支手续。各地物资仓库分别成立机构专人负
责。改组山东省清理物资委员会为山东省仓库物资清查保管委员会分会,负责清查
全省各地仓存物资情况。
  第二,加强公粮、税收、公债的征管工作。1949年全省公粮布置9.75亿公斤,
实际完成9.85亿公斤。1950年全年税收任务54.14万吨小米,1至7月共完成43.07万
吨小米,占全年任务的79.6%。全省公债任务为400万分,各地实销385万分,占任
务数的96.3%。
  第三,加强现金管理。积极吸收存款,各公营企业、机关、部队、合作社向银
行开立存款户头。济南、青岛、徐州三市公营企业单位按照三天以内的现金需要保
留库存现金。各主要城市银行扩大了转帐比例。在全省各地建立了16个发行库,做
到现金灵活调拨。
  第四,加强商业工作。发挥国营商业的作用,在全省原有地区性公司的基础上,
成立了12个专业公司,并在全省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和零售公司。通过代销店零售
纱布、粮食、煤炭、食油、食盐和石油6种主要物资和日用百货,扩大了零售阵地。
同时,下调了一些主要商品的国家牌价,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工商行政部门加强
了市场、物价的管理,取缔黑市和投机活动,保护正当交易。
  第五,国营工业努力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第六,各级政府机关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按照整编方案,核实人数,节
省了开支,全省减少国库支出近1/3,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全省物价从1950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转涨为落,下降32.2
%,其中,粮食下降69.1%,百货下降59.8%。从5月下旬到12月底,全省物价基
本上处于稳定状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制止了旧山东连续12年的恶性通货膨胀
和物价飞涨,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